新个税法专项附加扣除实施首月,大家在实操中遇到了很多问题,对于以下五个存在较大争议的问题,我们系统研究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过激烈地讨论,达成了多数一致,但仍有部分小伙伴们存在不同的观点,快来看看你更赞同哪一种观点?
一、个人接受本科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如果选择由父母扣除,可以扣多少钱?
王同学认为:父母每月只能扣400元/月。因为根据规定,继续教育的扣除标准为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因此,无论是选择父母扣还是自己扣,扣除标准是不变的。
而赵同学则认为:选择父母扣的话需要分两种情况,如果是全日制教育,则可以按子女教育标准进行扣除,即每月可以扣1000元;如果是非全日制教育,则只能按继续教育的标准进行扣除,即每月可以扣400元。
经过激烈的讨论,大部分小伙伴更倾向于赵同学的观点。从利于纳税人的角度来看,个人接受本科以下的继续教育对于父母来说即为子女教育,在符合子女教育项目扣除条件的情况下,即可以按照1000/月的标准进行扣除。
二、个人接受本科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如果选择由父母扣除,那父母间的扣除比例可以约定吗?
王同学认为:该条并未明确规定扣除比例,因此,只能选择一方100%扣除。
赵同学则认为:虽然法规并未明确规定,但是从利于纳税人的角度考虑,可以参考子女教育扣除方式,父母一方按100%扣除,或双方约定每人按50%扣除。
经过激烈的讨论,大部分小伙伴更倾向于赵同学的观点。既然个人接受继续教育对于父母来说是子女教育,那么在选择由父母进行扣除的情况下,即应按照子女教育的扣除条件、标准及方式等进行扣除。
三、子女在大学期间因病休学的,父母仍可以进行子女教育扣除,那如果子女在大学期间参军,父母能否享受子女教育附加扣除呢?
王同学认为:不影响。根据国税总局在答记者会时的观点,只要子女的学籍还在学校父母就可以继续享受教育附加扣除。
赵同学则认为:有影响。根据国税总局的观点,由于“客观”原因导致的休学不影响父母享受子女教育附加扣除,但是大学生参军是出于主观意愿,且其在参军过程中有津贴等固定收入,所以其父母不应享受子女教育附加扣除。
经过激烈的讨论,大部分小伙伴更倾向于王同学的观点。根据国税总局的官方回应,子女教育的扣除依据应为学籍信息,因此,只要子女的学籍尚未注销,父母即可以进行扣除。
四、夫妻现有住房为丈夫婚前房产,且未过户到妻子名下,妻子针对该房产是否能够进行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针对该问题,我们探讨后达成了一致意见,从有利于纳税人的角度考虑,此种情况下妻子可以扣除。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也就是说,无论是纳税人本人还是其配偶,无论是为本人还是配偶,也无论是本人单独贷款或夫妻共同贷款,都可以由双方约定由谁扣除。因此,即使是纳税人配偶(男方)为其本人(男方)购买的住房,也可以由双方约定由纳税人(女方)进行扣除。
五、夫妻两人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都在男方扣除,每人最高扣除限额为8万,是否说明男方可同时扣除16万?
王同学认为:可以都在男方扣除,但需分别计算扣除额。也就是说,夫妻两人大病医疗支出每个人都要超过15000元才能扣除,且男方最高扣除额为8万元,不能在一方扣除16万元。
赵同学认为:相关法规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因此每个人都有8万元的扣除限额,夫妻双方均在男方扣除的话,最高可扣除16万元。
经过激烈的讨论,大部分小伙伴更倾向于王同学的观点。从体系解释的角度来说,“夫妻双方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均在男方扣除”仅为对扣除人的选择作出了特殊规定,并不涉及扣除条件及扣除额的改变。因此,即使选择都在男方扣除,最高扣除限额仍为8万元。
以上是我们根据大家在实操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后的观点,税务总局目前尚未给出明确的答复。大家还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在后台留言哦~
新个税实操疑难问题,你遇到了吗?
作者:王鑫来源:极客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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