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刑事责任年龄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避风港

来源: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10月25日,电影《少年的你》在全国上映,该剧紧扣时代脉搏、针砭时弊,再次将“校园霸凌”、“未成年人犯罪”等社会问题带入公众视野,就连人民日报官方微博也给予热评。

10月25日,电影《少年的你》在全国上映,该剧紧扣时代脉搏、针砭时弊,再次将“校园霸凌”、“未成年人犯罪”等社会问题带入公众视野,就连人民日报官方微博也给予热评。但是,相比剧情,现实更残酷,在该剧热映的同时,大连十岁女孩被十三岁的男孩残忍杀害,女孩被杀令人痛惜,因加害人没有达到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该事件再次将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推到了风口浪尖,引发人们对于治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思考。
1 何为刑事责任年龄
所谓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触犯刑法的行为应负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分为三个等级,完全刑事责任年龄、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属于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属于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对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未满十四周岁的人,属于不负刑事责任年龄。这就意味着,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2 我国现行法律中对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且不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有哪些约束机制
我国目前针对未成年人的法律规定仅有两部,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配套的司法解释仅有一部,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
因此,从上述两部法律规定来看,对于不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来说,可以通过监护人严加管教和政府收容教养两条途径来对其进行矫正。但是,上述两部法律的规定较为原则,缺乏配套的实施细则,执行效果难以让人满意。同时,政府收容教养以送工读学校为主,又得以“在必要的时候”为法律前提,这个法律前提就给公安等部门留出了自由理解和裁量的空间。最后,绝大多数未成年人所受的矫正往往只限于父母等监护人的“严加管教”。
3 能否通过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为治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最优选择
近年来,像这样的未满十四周岁青少年暴力犯罪的案件频频发生。刑法中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在保护未成年人时,是否也成为了未成年人犯罪的避风港?因此也不乏有人质疑“这些举措是在保护未成年人,还是成为了未成年人犯罪的‘保护伞’?”也正因为未成年人犯罪以及十四周岁以下青少年犯罪多发、频发的现象日益严重,对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呼声越来越高。
我们认为,对于不满十四周岁的青少年犯罪的问题,既不能像目前这样简单地进行“批评教育、赔礼道歉”就了事,也不能仅仅通过立法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来解决,不能简单粗暴地“一关了之”或“一放了之”。犯罪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个体行为,更是一个社会问题,法律所约束的也不单单是某个个体,而是所有公民。依照目前的情况来看,降低刑事责任犯罪年龄的时机是否成熟、从立法的社会角度来看是否具备必要性还有待商榷。从另一个方面而言,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真的就能达到预防犯罪的效果吗?科以重罚并不能杜绝犯罪行为的发生,犯罪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是由各种各样的原因催生出来的社会现象,对于犯罪行为的处罚当然无可厚非,但更重要的是执果寻因,找到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并从源头进行防治。其实,让社会公众更难以接受的是,对于涉嫌严重暴力刑事犯罪的未成年人,不仅不能对其科以刑事处罚,也没有有效的相关配套措施进行规制。因此,综合运用各种相关法律的规定,针对犯罪原因形成一套完善的预防及矫正未成年人犯罪的机制显得极为重要。
4 期待草案的尽快落地,建立完善的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矫正体系
10月26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与会委员们在对草案表示总体赞同的基础上,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多项预防和矫正未成年人犯罪的措施。期望这次的修法能为处理未成年人犯罪产生重大的积极作用。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时,既发挥刑法的严厉惩治作用,也保证刑法的谦抑性,完善诸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其他配套法律制度,形成一套完备的预防及矫正未成年人犯罪的机制,既达到对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进行挽救、引导的作用,也切实地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的数量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别让刑事责任年龄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避风港。
在影片《少年的你》中,小北对陈念说“你守护世界,我守护你”,希望未来所有的“陈念”,即使没有“小北”,也都有法律和制度的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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