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修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新规,重点内容已标记

来源:北京桦天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2025年3月24日,中国政府网发布李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该条例已经由2024年10月18日国务院第43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2025年3月24日,中国政府网发布李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该条例已经由2024年10月18日国务院第43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自2020年该条例首次颁布实施以来的首次重大修订,标志着我国中小企业权益法治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自2020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公布以来,在规范款项支付行为、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和数字化转型提速,支付逾期、商业承兑汇票风险等新问题逐渐显现。
会议此次修订旨在
★适应数字经济时代交易习惯变化
★解决部分单位利用账期调整变相拖欠款项问题
★强化对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殊保护
★与《民营经济促进法》等新法形成制度协同
重点修订内容法律解析
01 严格电子支付时限
新增规定:机关事业单位采用电子支付方式的,付款时限缩短至15个工作日,纸质支付仍按原30日期限执行。首次明确电子票据的"发出即送达"认定标准。
02 强化商业承兑汇票监管
明确禁止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承兑汇票,若协商使用商票,需在合同中单独约定逾期兑付的违约金标准(不低于LPR两倍)
03 建立账款支付信用评级制度
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将联合税务机关建立付款履约信用档案,对连续三年无拖欠记录的采购单位给予财政项目优先审批等激励。
04 完善争议解决机制
设立中小企业款项支付仲裁快速通道,推行"承诺即支付"特别程序:对无争议部分款项可申请法院先予执行。
05 加重违法责任
将恶意拖欠行为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对国有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实施付款绩效一票否决制。
专家表示: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专家表示:"此次修订突出三个转变——
★从'要求按时支付'转向'确保及时支付'
★从'事后救济'转向'事前预防'
★从'单一惩戒'转向'奖惩结合'
此次新条例:
★第12条创新引入"账期合规审查"制度,要求国有企业年度审计必须包含应付账款专项核查
★第18条确立"违约推定原则",采购单位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确认付款义务
★建议中小企业立即启动合同文本修订,将新规要点转化为具体合同条款
对于中小企业的建议:
✅ 2025年起新签合同应当载明电子支付时限条款
✅ 完善交易过程证据留存(如收货确认电子凭证)
✅ 关注全国中小企业服务网的法规解读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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