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被判刑!温江法院公开宣判2起涉毒品犯罪案件

来源:成都温江法院

文章摘要
在第38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打击惩治毒品犯罪职能作用,增强全民禁毒防毒意识,严厉打击涉毒违法犯罪,温江法院公开宣判2起涉毒品犯罪案件,分别对5名被告人判处刑罚 01 | 王某、黄某

在第38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打击惩治毒品犯罪职能作用,增强全民禁毒防毒意识,严厉打击涉毒违法犯罪,温江法院公开宣判2起涉毒品犯罪案件,分别对5名被告人判处刑罚
01 | 王某、黄某、代某、庞某贩卖、运输毒品案
2024年4月期间,吸毒人员多次向代某购买毒品,代某遂向王某购买毒品,也有吸毒人员直接向王某购买毒品,王某遂多次联系黄某购买毒品,黄某及其妻子庞某共同向王某交付毒品。经本院审理认定,被告人王某贩卖、运输毒品9次,违法所得共计4600元;黄某贩卖毒品7次,违法所得共计6000元;代某贩卖、运输毒品5次,违法所得共计630元;庞某与黄某共同贩卖毒品3次。
结合各被告人的量刑情节,温江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代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庞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02 | 胡某运输毒品案
2018年8月,被告人胡某明知是毒品仍接受他人雇佣从境外以利用自己身体作为运输工具的方式,将毒品海洛因吞入体内并运送至成都市某租住房,并在该房间内通过排泄方式将52颗毒品排除体外,交予同案人陆某(已判决)。胡某在案发后即逃往境外,至2024年9月被抓获到案。
温江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法官提醒
禁毒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均构成犯罪,吸毒不仅严重损害个人身心健康,诱发违法犯罪,更会导致家庭破碎、社会危害加剧。
在此,法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抵制毒品诱惑,就是守护自己和家人的未来,积极参与禁毒,就是为社会安宁贡献力量,健康人生始于对毒品的坚决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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