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如股权激励的主体采用合伙企业形式,人数上限?如激励人数较多,是否要设立多家合伙企业呢?
实施股权激励的具体载体在境内可以有两种形式,有限合伙企业或者有限责任公司。当然也有自然人直接持股的案例,但是比例极少。
有限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这意味着不论是有限合伙企业还是有限责任公司,人数均为2-50人(包含本数)。如果激励人数过多,从公司管理的角度考虑,瑜小律建议可以设立多家持股平台。
激励人数主要考虑以下两种因素,一是公司内部的层级架构设计复杂,比如有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等等;一是公司内部虽然扁平化管理,但是人员多且都是潜在被激励对象。
多设立几个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可以使公司在人才管理上更为有序,而且未来如果有被激励人员由于各种原因退出的话,处理也相对容易。
六
如激励人数超过200人,是否会影响上市呢?如何处理?
创业牛想让一起合作的小伙伴们都能拿到股权,可是万一人数超过200人,是否会影响未来的上市呢?
瑜小律认为还是需要结合公司规划的拟上市地来看。
如果公司打算未来在境内上市,那股东人数不能超过200人就是红线,不论设计多少层架构,按照现在证监会要求对股东人数进行穿透式审查的标准,200人这条线是不能碰的(当然,持股人为上市公司、国企的除外,不用再往上追溯)。
有些创业牛不禁疑惑,为啥阿里上市前可以有这么多员工都参与到股权激励计划呢?原因——阿里选择的是美国上市。
阿里在上市前直接通过在开曼设立的SPV公司发期权给员工,并且在招股书上进行了相应披露。
七
如果激励的人数众多,是否会影响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控制权?
按照目前国内外的法律来看,对于公司事项的表决,在股东会层面还是取决于股东的持股数。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只要创始人能够在宏观上对公司的股权比例进行把控,把激励股权控制在一定比例,那么其控制权就不会受到影响。
八
是否可以通过代持方式来进行股权激励呢?股权激励的代持一般发生在创始人和被激励对象之间。
股权激励过程中的三个重要节点是:授予股权——行权——转让股权。
而股权激励中的代持是指被激励人员被授予股权,且已符合行权条件并支付对价,但由于各种原因,仍为创始人持有,对于股权代持,我们国家的法律认为是有效的。
创业公司想知道的股权激励的那些事儿 | 下
作者:瑜律师来源:网络法实务圈

五 如股权激励的主体采用合伙企业形式,人数上限?如激励人数较多,是否要设立多家合伙企业呢? 实施股权激励的具体载体在境内可以有两种形式,有限合伙企业或者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