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中采用何种支付方式呢?

来源: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在企业并购过程中,并购交易价格确定之后,采用何种支付方式就成了双方的焦点问题,通常并购双方会采用现金这种简便、快捷的支付方式,有时囿于并购方资金压力或股权交换的需求,交易双方也会选择用股权作为支付手段

在企业并购过程中,并购交易价格确定之后,采用何种支付方式就成了双方的焦点问题,通常并购双方会采用现金这种简便、快捷的支付方式,有时囿于并购方资金压力或股权交换的需求,交易双方也会选择用股权作为支付手段。那么今天,小编就和大家聊一聊现金和股权这两种支付方式的特点及优劣。
一、现金支付
现金支付系并购双方确定交易价格后,并购方采用现金(如银行转账、汇票等)支付交易对价。这种支付方式最大的特点是:
1、现金支付通常只涉及对目标公司的价值评估程序,操作起来简单快捷
2、目标公司的股东能够及时得到股权转让的收入,充实所持有的现金流
3、相比股权支付方式,目标公司股东无需承担股权贬值风险
但现金支付的缺点也显而易见:对于并购方来说,单纯使用现金支付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资金压力,或将影响企业的正常运作;对于交易相对方而言,现金支付会带来的较重的所得税负担。当前的并购活动中,采用现金支付方式的比例相对较高,但有时在一些大型的并购案件中,多元化的支付方式往往更受企业的喜爱。
二、股权支付
股权支付最显著的特点是“股权换股权/资产”,即并购方为取得目标公司股权或资产,以本企业增发的新股或利用其控股企业的股权、股份作为交易对价的支付形式。
相比起现金支付,一方面,股权支付可以避免并购方大量的流动资金被占用,有效的减轻企业资金压力,降低营运风险;另一方面,采用股权支付的交易双方可以选择适用财税2014【116】号文或2009【59】号文关于所得税处理的优惠政策,较大程度上缓解并购双方的税负压力。
当然,股权支付方式因改变了公司的资本结构,稀释了原股东的股东权益和控制权,并购方更需从股权架构、公司治理、并购整合等方面综合考量股权支付方式的适用。此外,增发新股程序复杂、耗时较久,容易使得并购方错失并购最佳时机,从而增大并购失败的风险。
结语:
除了上述两种主要的支付方式外,实务中也存在利用现金、股权、有价证劵、资产等灵活搭配的混合型支付模式,因此企业在设计并购支付方案时,在掌握各种支付方式的特点和利弊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企业自身情况,综合市场、财务、税务、法律等多项因素,灵活设计适合企业自身的并购支付模式,为企业并购活动的成功提供障。
税收政策速递: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2/c484449/content.html?wscckey=8a93c60d365521c8_157292271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财税2009【59】号文〕):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65/n812166/n812637/c1188923/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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