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不停产” 激活企业资产价值 解决职工生计问题

来源:法德东恒律师

文章摘要
在企业破产清算案件中,除应以法律思维依法办案外,更应以稳妥地方式化解市场和社会稳定风险。保持资产价值,提高债权人债权清偿比例,解决职工生计问题。

在企业破产清算案件中,除应以法律思维依法办案外,更应以稳妥地方式化解市场和社会稳定风险。保持资产价值,提高债权人债权清偿比例,解决职工生计问题。
2019年6月25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苏0312破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铜山县利国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国钢铁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并指定铜山县利国钢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作为中介机构全面参与案件办理。
一、纾解职工生活难题
利国钢铁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管理人了解到其名下职工多、负债大、资产复杂等诸多客观情况。若在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立即停产,大批职工将无法安置,导致社会矛盾加剧。
二、企业资产持续贬损
利国钢铁公司属于大型钢铁企业,其自身机械设备多,日常维护成本高。在破产清算的漫长过程中,如果不及时维护资产,等到资产处置时会造成价值贬损,不利于债权人合法利益的保护。
三、创新举措--“破产不停产”
在破产重整案件中,其目标与破产清算案件的有序清偿债务,注销破产企业的目标是截然不同的,破产重整是通过法定程序唤醒企业自身活力,最终目标是通过法律手段让企业重新回到市场,成为市场的“活细胞”,“重整不停产”是其有效“法宝”,但是利国钢铁破产案件的管理人认为这并不是破产重整案件的独家专享,破产重整案件中可以使用的“法宝”破产清算案件也可以有效利用。
在利国钢铁破产清算案件办理过程中,管理人为保护大多数职工和债权人的切身利益,创新的提出“破产不停产”这一突破性方案,通过公开招募承租方,进入利国钢铁公司进行生产经营,将企业原有职工、厂房、机械设备动员起来,解决了机器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问题。同时使职工重新回到工作岗位,解决职工的阶段性生计问题,平稳过渡,有效化解社会潜在不稳定因素,促使破产清算企业在法律程序中有序退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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