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规不起诉前,企业还能做些什么?

来源:星瀚微法苑

文章摘要
2020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启动涉案违法犯罪依法不捕、不诉、不判处实刑的企业合规监管试点工作,这也就意味着我国迈出了刑事合规的第一步。

2020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启动涉案违法犯罪依法不捕、不诉、不判处实刑的企业合规监管试点工作,这也就意味着我国迈出了刑事合规的第一步。
需要明确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所作的企业合规监管试点工作,并不是刑事合规在我国的最终定义,刑事合规是舶来品,我国目前没有法律能够给出明确的定义,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司法实践上也只是进行了初步的探索,但是可以确定的是刑事合规并不仅仅适用于企业犯罪以后,只是由于职能所限,最高人民检察院目前只能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框架内,督促涉案企业进行合规整改从而对其相对不起诉,无法直接向未涉案的企业提出合规监管的检察建议。因此对于企业而言,不妨将刑事合规分为三个阶段:
事前的企业合规
这是三个阶段中最前沿也是最重要的内容,只有事先为企业打下一个稳健的根基,企业才能有长久的生命力和竞争力来满足其茁壮生长和快速发展的内在需要。各种创新的商业模式层出不穷,不少企业往往容易陷入“形式规避即无罪”的误区,实际上当项目真正落到实处、投入经营,就变成了以形式上的合法来掩盖实质的非法目的的违法犯罪行为,比如“套路贷”。如何帮助一个企业做好事前的刑事合规,关键在于如何从刑法上甄别这个企业的主要商业模式和主营产品是否具有合法性,以及如何从根本上去切割企业的刑事风险责任,本文将结合案例展开分析。
事中的企业合规
事中的刑事合规是对于前期所未能预见到的以及企业投入生产经营活动后所可能出现的经营和管理上的问题和刑事风险进行自查自纠,为企业的长期发展起着维稳和完善的作用,是事前阶段的延伸。
企业的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仅要适应世情、国情、社情的变化,时刻关注和留意刑事法律法规的动向,还要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和市场情况适当地调整商业模式甚至是开拓新的业务。同时,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以及合作对象的变更,人事上的管理和尽职调查的进行也要随之改变。做好事中的刑事合规,重点在于将刑事合规融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方方面面。本文从法律法规动向跟踪、员工培训机制建设、尽职调查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事后的企业合规
做好事前和事中的企业合规,并不意味着企业便可以高枕无忧了。如若风险不能在早期就被扼杀,逐渐演变成致使企业陷入刑事诉讼程序的危机,事后的刑事合规便是保护企业的最后的一道防线。
事后的刑事合规是在秉持着损失最小化的理念的基础上,在企业被卷入涉嫌违法犯罪的危机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帮助企业去积极应对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如指导企业如何配合执法部门的调查、如何成功切割企业与员工之间刑事责任,并在事后为企业诊断法律风险、改造商业模式、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
显然,刑事合规不仅是事后的刑事激励机制,还包括企业事前地、主动地构建一个识别和预防刑事风险的内部管理体系。我们谈刑事合规,最终目的并不是彻底地杜绝员工犯罪的现象,而是在于让企业出现问题时不回避,尽量将损失降到最低。
除了内控建设,不少企业也面临着一些现实问题:在遭遇刑事调查时,应当如何采取合法有效的应对方法,才能将经济和声誉的损失降到最低,度过危机?不少危机应对失败的案例已经证明了应对不当可能会导致更致命的危机。建议企业及时寻找专业律师提供合理适当的应对方案,以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等,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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