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随着“一带一路”政策的深化,在不断深入与沿线国家开展经济政治合作的同时,国内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不断加大。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重点选取“一带一路”沿线的主要东道国,通过系列文章介绍这些国家的法律制度、司法环境、外商投资准入和优惠政策、土地、用工、税务等,以期助益于有意“走出去”的中国企业。
上一篇,我们一起了解了马来西亚的企业形式及设立、劳动用工方面的实体法规则。这一篇,我们将从与国内企业在马来西亚投资息息相关的金融、企业税收实体法规定角度,帮助国内投资者明晰马来西亚的金融法律规定、税收政策,以帮助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在马来西亚投资时涉及银行、外汇、证券、税务等的规定。
一、金融法律规定
由于受到马来西亚宗教法与世俗法并存法律体系影响,该国金融体系亦由传统金融体系和伊斯兰金融系统组成,以下就各自的规定分别进行简单介绍。
(一)传统金融法律体系
1、银行系统
(1)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是马来西亚的国家银行(Bank Negara Malaysia,简称BNM),也是政府的银行和金融代理机构,总部设在吉隆坡,其基本宗旨是保障马来西亚货币和金融稳定。
(2)商业银行
马来西亚商业银行是其国内经济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包含传统商业银行、伊斯兰银行和投资银行;其中,传统商业银行和伊斯兰银行的监管机构为马来西亚中央银行,而投资银行则由中央银行和证券委员会共同监管。为人们熟知的传统商业银行包括:
当地商业银行:马来亚银行、联昌银行、丰隆银行、大众银行、兴业银行等;
外资银行:花旗银行、汇丰银行、美国银行、德意志银行、华侨银行等;
中资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
2、保险市场
马来西亚保险种类主要分为人寿险和财产险,而这两类又可细分为传统人寿险、伊斯兰人寿险和传统财产险、伊斯兰财产险。关于保险市场,有以下需要投资者注意的事项:
马来西亚保险业由中央银行负责监管,且该国财政部在征询中央银行的基础上负责保险机构的审批事项;
保险机构不得同时经营人寿险和财产险,必须分业经营;
外商进入保险市场只能采取合资公司方式,且股比亦有限制;
保险机构可进行的对外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国债、企业债、股票、房地产和海外资产等。
3、证券市场
(1)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
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Bursa Malaysia Berhad)是马来西亚最主要的股票交易市场,负责提供综合性证券交易服务,包括经营股票、债券、衍生品、离岸证券交易等,包括主板市场(Main Market)(主要证券交易市场,适用于资本规模大的企业挂牌交易)和创业板市场(ACE Market)(适用于发展潜力大、规模不限的企业挂牌交易)。
在马来西亚从事证券交易主要会受到《资本市场及服务法》(CSMA)、《证监会法案》(SCA)、《证券业(中央存管)法》(SICDA)以及《公司法》的规制。这些法律的主要规定如下:
《资本市场及服务法》系主要规范证券行业的法律,规定了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运作的证券市场的设立,从事证券交易、提供财务咨询、基金管理服务等活动的资本市场中介服务的牌照的授予。
《证监会法案》规定了证监会是马来西亚证券市场的主要监管机关,负责证券法律合规性监督、企业并购行为以及资本市场中间商的发牌和管理,此外还负责批准股票的发行和上市。证监会还具有调查以及执法的权力,有权根据需要发布书面通知或指引(包括但不限于股本指引、招股说明书指引等)。
《证券业(中央存管)法》规定了马来西亚中央存管事项,以及有关存管证券的存管、持有、提取、交易之规定。
《公司法》规定了公司(包括外资公司)设立、管理、治理、解散等一系列事宜,以及公司及其管理人员等在马来西亚的行为规范。
(2)其他金融交易所
除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之外,马来西亚还有位于纳闽的纳闽国际金融交易所(马来西亚国际离岸金融中心)。纳闽国际金融交易所的证券市场主要受《纳闽金融服务及证券法》的规范,该法规定了以国际标准管理和规范有关纳闽金融产品及服务,以提高纳闽国际金融交易安全和水平。
另外,还有马来西亚衍生品交易所,主要负责各类证券衍生品的交易。
4、外汇管制
马来西亚政府为进一步提高国家经济的整体竞争力以达到吸引更多投资和贸易的目的,积极采取外汇自由化的管制措施;总体而言,马来西亚的外汇体系较为开放。
根据马来西亚外汇管制条例,在马来西亚注册的外国企业可以在当地商业银行开设外汇账户,用于国际贸易往来的收支;且外国企业可以将其在马来西亚投资所得的利润、红利或其他投资收入等在指定的外汇兑换机构以其他外币自由汇出境外,无需缴纳特别税金。需注意的是,外汇进出马来西亚均需要经过核准。
(二)伊斯兰金融法律体系
伊斯兰金融法律体系受世俗法和宗教法的双重影响,是一个综合性且相对独立运行的体系,由伊斯兰银行业、伊斯兰保险和再保险业、伊斯兰银行间货币市场和伊斯兰资本市场四部分组成。主要约束该体系的法律包括但不限于《马来西亚伊斯兰发展银行法》、《马来西亚伊斯兰金融服务法》、《马来西亚伊斯兰金融服务委员会法》、《马来西亚纳闽地区伊斯兰金融服务和证券法》等。
1、伊斯兰银行业
马来西亚伊斯兰银行业最初主要是为穆斯林提供金融方面的服务,但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逐渐成为全国性银行机构;同时,马来西亚政府也提倡传统金融机构为穆斯林提供伊斯兰金融产品和服务。这样一来,马来西亚传统金融体系和伊斯兰金融体系开始了并存局面。伊斯兰银行业促进了马来西亚伊斯兰产业经济的快速发展,提升了马来西亚伊斯兰金融业在全球的地位和影响力,从而导致马来西亚开始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伊斯兰金融中心。
2、伊斯兰保险业
马来西亚伊斯兰保险机构主要提供家庭险(人寿险)和一般险(财产险),前者主要有个人家庭险、教育险、健康险等,后者包括车险、火灾险、工程险、意外事故险、海运产业险等。马来西亚伊斯兰保险业还加入了“东盟伊斯兰保险集团”(ASEAN Takaful Group,简称ATG),该集团宗旨以促进东盟地区伊斯兰保险业务的合作和发展为目的。
3、伊斯兰资本市场体系
伊斯兰资本市场体系依照伊斯兰法律而成立,是马来西亚国内重要的一级证券市场,包含伊斯兰股票市场、伊斯兰债券市场和伊斯兰基金市场在内,由马来西亚证券署伊斯兰法咨询委员会(The Shari’ah Advisory Council of the Securities Commission Malaysia 简称SAC)负责监督(如股票市场上市公司的审批工作)和管理(如股票市场的股票更新工作)。
二、企业税收规定
(一)税收体系
根据马来西亚现行税收规定, 马来西亚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实行分税制。联邦政府负责收取直接税(包括所得税和石油税等)和间接税(包括国产税、关税和进出口税、销售税、服务税和印花税等);各州政府负责征收土地税、矿产税、森林税、执照税、娱乐税、酒店税、门牌税等。
(二)主要税种
1、公司税
根据马来西亚税收规定,公司税率为24%,并自2017纳税年起,对于在马来西亚成立的中小型居民企业(满足实收资本不高于250万马币,且不属于拥有超过该限额的公司的企业集团情况下),其取得的首50万马币以内的所得可以适用18%的税率,超过部分适用24%的税率。
2、个人所得税
马来西亚所得税法规定,马来西亚当地公民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28%,其中5000马币以内的税率为0%,超过100万马币部分的税率为28%;而外国公民的税率固定为28%。个人所得税缴纳的条件是无论是马来西亚公民抑或外国人,只要满足一年内在马来西亚居住超过182天,并拥有收入,就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3、预扣税
预扣税由马来西亚的付款人直接向税务局代扣代缴,系非居民收款人收入的一部分。非本地公司或个人应缴纳预扣税:其中特殊所得(动产的使用、技术服务、提供厂房等)为10%,利息为15%;依照合同获得承包费用:承包商缴纳10%、雇员缴纳3%,佣金、保证金中介费等缴纳10%。
4、房地产盈利税
房地产盈利税是指在马来西亚出售土地和任何与土地相关的权利(包括出售不动产公司股份的所得)需要承担的税赋。具体税率为:若在购置后3年内出售,税率30%;若在购置后第4年、第5年出售,税率分别为20%和15%;若在购置后第6年或之后出售,税率5%。
5、石油所得税
石油所得税税率为38%,适用于在马来西亚从事石油领域上游行业的企业,包括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或马来西亚—泰国联合发展机构签署石油行业相关协议的纳税个体。
6、销售税
在马来西亚,所有在该国制造的产品和进口的商品(除可免税商品外)均须缴纳销售税,税率一般为0-25%。其中一些非主要的食品与建筑材料的税率为5%,烟草和酒类的税率分别为25%和20%;某些原料性产品、基本粮食、建筑材料、农业用具、以及供建筑业用途的重型机械可获得免税,一些观光旅游和运动用品、书籍、报章与读物也可获得免税。
7、服务税/消费税
服务税(也可称消费税)是指马来西亚的一些机构场所(包括大型饭店以及设在饭店内外的餐厅等)在提供特定货物(如食物、饮料和烟草等)和服务(包括律师、会计师和测绘师等提供的专业服务)时须缴纳的税赋,并在提供服务或销售物品时征收,税率一般为在产品售价或服务收费上另加5%。
8、国内税
根据马来西亚《1976年国内税法》规定,该国本地制造的一些特定产品,如烟草、酒类、扑克、麻将、汽车、四驱车等,须缴纳国产税。
9、进口税
在马来西亚,大多数进口货物需缴纳进口税,税率分按值计税和特定税率。按值计税的进口税率介于2%-300%之间。马来西亚近几年来逐步取消了大部分原材料、零部件和机械设备的进口税。并且根据马来西亚与东盟之间的特惠关税协定,东盟其他成员国(包括中国在内)进入马来西亚的除汽车及零部件外的其他商品的进口关税减至0-5%。
10、出口税
马来西亚出口税的税率为0-20%,征收对象包括原油、原木、锯材和原棕油等在内的资源性产品出口。
11、印花税
马来西亚印花税的征收对象依据不同种类的文件以及涉及的金额而定,且适用税率不尽相同(按固定税率或按价值征收)。例如,对于股权转让协议,则按照需要支付对价或股权的价值(以较高者为准)的0.3%征收;对于财产转让的协议,印花税按照须支付对价或转让财产的市场价值(以较高者为准)的1%至最高3%征收。
参考文献:
1、《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马来西亚》(2018年版)。
2、鲁学武·《马来西亚外商直接投资法律制度研究》,2018年3月第1版。
与世界做生意之马来西亚篇(三)
作者:国际业务部来源:凌科安时法律评论

引言 随着“一带一路”政策的深化,在不断深入与沿线国家开展经济政治合作的同时,国内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不断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