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入娱乐法以来,经常处于被问的状态,每次重复着回答总会觉得有些乏味,而有些问题的回答又不想转瞬即逝,亦很有推广的必要,于是有了这里。开辟栏目名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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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一切推进娱乐法的事情,你我应该都愿意贡献。
全约达人越过公司私自接商单,公司已经通过微信提醒他了,但是他认为公司没证据证明他发的短视频是广告。公司认为短视频是广告的原因在于他在短视频中大量长时间露出产品包括口播品牌使用方式等,达人认为公司没证据证明是广告的原因在于公司拿不出他接广告的合同。
公司是否可就他已经发布的涉及产品推广的短视频主张达人违约,要求承担责任?
陈某问,李某答
1、这种情况经常碰到,特别是在诉讼中。一般会申请调查令要求合作方提供合作证据。
2、在实务中,也可以看看是否评论里有合作方的引流评论,等蜘丝马迹;在接单平台上公司是否能够看到记录等。
3、即便以上都没有,也就是达人的确没有接商单。我认为,从短视频的潜在商业利益来说,这种行为可能吸引相关合作方,这也是可以为公司带来利益的行为。(也就是扩大商单的解释和范围)
4、看看合同中是否只有接洽商单才是违约行为,其他行为:比如不经过公司允许发布短视频、未按照合同履行相应义务等,用这些条款也可以主张违约。
面对私自接洽商单的全约艺人,公司该如何处理
作者:李振武来源:星娱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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