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收到一条客户的微信,是一张图片:
客户问我,今年复工真这么复杂吗?
这张图片前几天在好几个微信群都看到了,第一次看到的时候也很吃惊,复工需要盖这么多章……但对照了一下关于矿业企业复工的规定,以及今年疫情发生后国家及各省份颁布的关于复工的规定,就觉得这些章还真的都省不了。
目前很多矿山也都面临复工及复工审核的类似问题。为帮助矿山企业了解熟悉疫情之下如何办理复工审批,树人律师结合疫情后出台的相关新政,对矿山企业复工复产需满足的条件、履行的报批程序,以及关于复工复产的一些建议,整理成一篇微信文章,供需要的企业参考使用。
文章主要介绍以下几块内容:
复工前需要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编制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
需向应急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验收批准后,方可复产复工。
律师建议:
矿山企业复工前与所在地方政府进行沟通,充分了解地方对矿山企业复工复产的具体要求,然后决定是否复工;
矿山复工后,建议灵活安排就业人员,可实行弹性上下班制度,对于没必非要到矿山现场完成的工作,尽量安排员工在家完成;
延期复工的企业,主要应注意处理好劳动用工关系和延期履行合同事项。
附件:复工所需的文书模板,包括复工方案、复工职工防疫承诺书、责任承诺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急预案、食堂防控措施、宿舍防控措施、企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台账表格汇编。( 添加文末微信,免费获取复工申请模版)
复工所需条件
疫情尚未结束,企业复工艰难,如何处理“疫情防控工作”与“复工生产工作”,是企业面临的一道难题。
根据国家及各省市地方颁布实施的通知规定,当前矿山企业复工复产需满足如下条件、要求:
(一)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在疫情解除前复工的企业,依法必须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
主要工作为对内组织领导疫情防控,落实和监督疫情防控制度,传达最新的疫情防控政策;对外联络疫情防治机构,汇报企业职工健康状况及制度落实情况,接待疫情防控部门的检查。
(二)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购置充足的疫情防控物资
按照政府的要求,制订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设立企业测温点或临时隔离室,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
(三)完成对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测及防疫知识培训工作
企业应提前掌握返岗返工人员信息,建立“一人一档”了解其返岗时间,对疫情严重地区籍员工,做好劝返工作。
建立全员健康监测制度,在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时对全员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询问,凡有发热及咳嗽等症状的,应阻止其进入工作场所,必要时应立即转至临时隔离室,及时联系当地疾控机构请求指导处理,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必须接受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
复工前还要落实好经常性的传染病预防措施,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建议采用线上方式,对员工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健康培训。
(四)确保重要安全岗位人员按时返岗参加工作
企业复工前要摸清重要安全岗位人员情况,确保重要岗位人员按时返岗工作,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等必须按时返岗参加工作。
(五)确保企业具备复工复产的安全生产条件
1.证照齐全有效
1.1 生产矿山需证照齐全且合法有效,包括《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1.2基建矿山建设手续需齐全且合法有效,包括安全生产设施设计审批文件等。
2.安全生产系统及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2.1生产矿山企业应确保矿山生产系统和安全设施设备完好并运行正常。地下矿山井巷和采掘现场、露天矿山采场、尾矿库放矿现场应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等有关规定。
2.2基建矿山的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3. 确保重要安全岗位人员具备相应资质
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应分别取得主要负责人安全合格证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4.建立各项管理制度
矿山企业应制定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5.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矿山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复工申请流程
为防控疫情传播,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国家对矿山企业的复工审批流程监管严格。
根据国家及各省市地方颁布实施的规定,矿山企业复工复产需履行如下报批验收程序:
律师专业建议
疫情解除前,矿山复工复产的,要求各地方管理部门及矿山均需一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手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这不仅是对矿山企业的考验,亦是对各地方管理部门的极大挑战。为此,律师就矿山企业复工提出如下四点建议,供矿山企业参考。
(一)建议企业自检,衡量复工复产需求的紧迫性及客观条件,确定复工复产时间
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减少人员聚集,部分地区禁止外来人员及车辆随意出入。
为此,律师建议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前,应与矿山所在地地方政府进行沟通,了解地方政府对矿山企业复工复产的具体要求,以及对人员及车辆等的管制情况。
此外矿山企业还应切实综合考虑企业的从业人员可否按时到岗情况、所需设备是否能够如约进场、采矿作业及选矿作业所需物资材料能否得到及时供应,以及所生产矿产品是否可以如约售出和运输等情况,以便确定企业复工复产时间,有序安排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避免盲目复工复产,增加企业不必要的成本及负担。
(二)矿山企业决定复工复产的,建议:
(1)矿山企业首先根据所属地方颁布实施的矿山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规定,对自身持有的证照、安全生产条件等相关情况进行梳理查验,组织进行内部验收,经验收如发现存在不满足复工复产标准要求的,矿山企业应抓紧时间安排人员进行整改完善。
(2)提前安排员工返岗,当前各地均要求外地返回人员需居家隔离14天,此意味着外地返岗员工返回后,需在家隔离14天,才被允许返回矿山现场提供劳动。为此,可以与员工协商尽量提前返回至工作地。
(三)矿山企业复工复产的,建议灵活安排就业人员
矿山企业经批准复产复工后,建议矿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积极与职工协商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等方式灵活安排工作时间。
对于非必须到矿山现场完成的工作,建议可安排员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尽量减少人员聚集,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此外特别说明,矿山企业复产复工后,对于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职工被实施隔离措施或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影响),矿山企业不得因此解除与其等签署的劳动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劳动者。
矿山企业依法可与该类员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如各类假期使用完毕后,员工仍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矿山企业可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照矿山企业所在地规定的标准发放生活费。
(四)延期复工复产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问题处理
1.关于劳动用工关系的处理建议
矿山企业因疫情延期复工复产的,可与员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如各类假期使用完毕后,企业仍因疫情影响延期复产复工的,矿山企业可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照矿山企业所在地规定的标准发放生活费。
2.关于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的建议
因疫情导致迟延履行合同的,建议矿山企业及时通知合同相对方,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因合同迟延履行产生的损失,积极收集留存因疫情导致迟延履行合同的证明材料,争取与合同相对方达成谅解协议,避免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及诉累,以最大程度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疫情尚未解除,各地为有效防控疫情传播,仍采取禁止外地人员及车辆随意出入等措施,导致企业复工困难重重。律师了解到,当前各级政府对复工复产的态度非常纠结,一方面经济下行压力难以承受,必须鼓励企业尽快复工;另一方面疫情防控起起伏伏,不敢有丝毫懈怠。这就导致企业在复工复产上遭遇诸多困难和挑战。
很多矿山企业仍面临虽然复工,但可能因部分人员进场受阻、部分设备原材料采购无法及时到位等原因,无法恢复到正常开工生产的状态。所以,目前阶段各矿山企业在积极准备复工复产的同时,还需要时时关注政策动向,及时调整复工策略,避免又因复工受挫而遭受损失。
矿山企业复工复产专属指南
作者:刘群来源:树人律师事务所

近日笔者收到一条客户的微信,是一张图片: 客户问我,今年复工真这么复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