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有开发商为这个被抓的,不一定非得合同诈骗,可以是非吸什么的。
但是开发商不是稳定被抓的,所以售后包租不像p2p那么简单粗暴,在“抓了X总逼他把钱吐出来”和“把X总捞出来他才能还钱中”摇摆。
你可以想象,能拿一块地的骗子,就和西游记里没被打死的妖精一样,都是自己赚钱的时候也要帮别人赚钱的人,拿的大头小头都不好说。
为了维权,不止一个项目有人试图把开发商送进去,这个立案监督的整个流程走下来,起码三年,能坚持到最后的也不是没有,但是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一个稳定的通过刑事途径维权的方法。
就算有,房地产商进去了,也不等于退房退款,这是实务中一个很反直觉的情况。
目前解决这种售后包租格子铺的主流思维,还是停留在行政诉讼层面,行政诉讼只能说是有一定的效果,在一些案例中确实实现了退房退款,成功率要高于刑事路线。
但是民事、破产、执行和业委会这些办案工具,也还是最好要充分利用。
按我的理解,应该至少是30%行政、30%民事执行、30%破产、10%业委会,这样的均匀分布会让效果好一些,相当于癌症的放疗化疗手术吃药了,就是得上全套。
可是很多案子,也不允许投入这么多资源去做呀,因为这可能是1000工时、2000工时、5000工时的问题,这种案子业主出个几十万律师费可以,你除以小时数,就不如组织律师去麦当劳当小时工。而上了全套,也未必有效,你是律所你怎么开你的“药方”?
这种案子本身难度就非常高,可能是所有房地产集体维权里,难度最高的案子了,即便是掌握了所有的办案工具,甚至你把人大代表都找了,都未必能成功。
烂尾楼说到底就是时间问题,只要坚持,最后总能解决。
商品房的虚假宣传和欺诈之类的,就算告不赢,好歹房子还在自己手里,哪一天房价涨上去也能解决。
房屋质量案件,好歹你还能鉴定,如果房子没任何毛病,那至少心里踏实。
就这个售后包租,是最难挽回损失的。
卖又卖不掉,退又退不了,不能自己经营,也拿不到租金,日子久了,恐怕还有物业费、大修等等问题。
所以这里必须说,死,都不要买任何形式的售后包租铺子。
连带的,售后包租的公寓、售后包租的旅游地产、售后包租的一切一切,都不要买。
维权的概率,九成以上。
维权成功的概率,绝不会超过五成。
如果考虑到业主本身也不见得能组织起来,
把组织不起来的项目算进去,
维权成功怕是一成概率都没有。
正儿八经的九死一生。
开发商销售分割拆零,售后返租的形式商铺,且营业执照到期,无证经营,构成合同诈骗罪吗?
作者:徐斌来源:秦兵房产律师事务所

其实有开发商为这个被抓的,不一定非得合同诈骗,可以是非吸什么的。 但是开发商不是稳定被抓的,所以售后包租不像p2p那么简单粗暴,在“抓了X总逼他把钱吐出来”和“把X总捞出来他才能还钱中”摇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