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4日有媒体称,调查已满一年的高通反垄断案调查结果将于近日出炉。业内人士推测除了10亿罚款外,还将取消高通的“反授权协议”,打破国内手机专利壁垒。
中国发改委于2013年11月份,在同一时间对高通中国(北京)和上海公司两个办公的地方进行了突袭调查,调取了相关的文件资料。中国的调查一出,便引发了全球关注。其特别之处在于,中国反垄断当局对高通的调查范围,包含了欧、日、韩的调查范围总和,并触及了高通的核心商业模式。鉴于之前发改委处罚的风格,了解案情进展的多位人士透露,外界一直最为关注的罚款金额并不是最重要的。最具杀伤力的地方,主要指向高通过去30年赖以成长、建立垄断地位的专利授权模式。
高通的核心商业模式,即专利收费计基础以及过高的专利许可费。而高通本质上,是一个典型的靠专利权收许可费来盈利的公司。专利许可费贡献了高通1/3的营业额,却贡献了70%的净利润。
高通涉嫌垄断的几种行为包括:
(1)不公平高价许可费。高通以手机整机售价作为计算专利许可费的基础,涉嫌构成《反垄断法》禁止的“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
(2)免费反许可。高通要求与被许可人交叉许可专利,但不向被许可人支付合理对价,涉嫌构成《反垄断法》禁止的“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3)对过期专利收费。高通对被许可方不提供清晰的专利清单,部分过期专利继续存在于专利组合中。这导致被许可人为过期专利付费,客观抬高了专利许可费,涉嫌构成《反垄断法》禁止的“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
(4)捆绑许可。高通将标准必要专利与非标准必要专利捆绑许可,涉嫌构成《反垄断法》禁止的“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采取一揽子许可,既不明示过期专利,也不区分标准必要专利与非标准必要专利,这种模糊的许可方式使捆绑许可成为事实;
(5)捆绑销售。高通将芯片销售与专利许可相捆绑,厂商不和高通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就无法购进高通芯片,同样涉嫌违反《反垄断法》。该行为将高通在芯片和专利两个市场上的优势相互传导,加强其在两个市场上的支配地位,排斥竞争,实现不公平高价许可费。
高通反垄断案调查结果近日将出炉
作者:道可特法视界来源:道可特法视界

2014年12月4日有媒体称,调查已满一年的高通反垄断案调查结果将于近日出炉。业内人士推测除了10亿罚款外,还将取消高通的“反授权协议”,打破国内手机专利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