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雷洋家属放弃诉讼始末
前几天,雷洋案第二季戛然而止:家属宣布与北京警方达成和解,放弃自诉。
根据雷案委托律师陈有西公布的消息,雷洋家属已放弃全部诉讼行动,撤回并解除对原委托律师的委托。对全体代理律师半年多来的无私帮助的工作,真诚表示感谢。雷洋案就此了结。
早在2016年12月23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便在其微博发布消息:北京检方依法审查认定邢某某等五名涉案警务人员符合玩忽职守罪构成条件,综合全案认定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认定:邢某某等五人在执行公务活动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存在不当执法行为,执法行为超出合理限度,致执法对象发生吸入性窒息;不履行职责,在发现雷某身体出现异常后,未及时进行现场急救、紧急呼救和送医抢救,致执法对象未得到及时救治,以致发生死亡结果,且事后故意编造事实、隐瞒真相、妨碍侦查。
人民检察院发布的这一消息,引起了公众的强烈关注。一般而言,犯罪意味着起诉与审判。尤其是在雷案已经引起全国关注的情况下,人们更加期待一场公证的审判。不起诉决定,有悖舆论的期待,自然会引起不少非议。
纯粹从法律的角度考虑,北京检方的确可以做出对雷案的不起诉决定:
《刑事诉讼法》173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诉法的该项规定,赋予了检察院较大的自由裁量权。雷洋案究竟是否属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各方尚有争议。
根据北京检方的调查结论,警察在控制雷洋的过程中,过度使用暴力,导致了雷洋的死亡。且在事后隐瞒真相,虚假陈述,应构成玩忽职守罪。
检察机关将以上视为“犯罪情节轻微”,虽并未明显超出自由裁量权的范围,但无疑释放出一个信号:司法实践中,对警察执法的控制,司法机关采取了相对宽松的认定标准。
这样一种态度,无疑引起了公众对警察玩忽职守的担忧,对检察院运行不力的质疑。当然,也引起了雷洋家属的强烈不满。
二、何为自诉
北京检方作出不起诉决定后,雷洋家属宣称不接受,并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利。
这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是提起自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204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家属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在司法实践中,自诉案件的进程艰难。一方面是因为案件经过公安检察机关的处理,该起诉的大部分都已起诉,受害人很难让法官相信案件“应当起诉而未起诉”。另一方面,受害人收集证据的能力非常有限,难以证明被告人有罪。
雷洋家属当然也可以根据刑诉法176条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该条规定: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不过,这条路在实践中也举步维艰。北京市丰台区的不起诉决定,也许正代表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决定,两者观点一致,申诉大概也不会有太大的不同。
也许正是因为考虑到以上救济途径的无望,以及某些我们无法感同身受的压力。雷洋家属选择与警方达成和解,放弃一切诉讼权利。
三、家属放弃,意味着什么?
从雷洋死的那一天起,民众对警察玩忽职守的担忧就没有停止过。在这种强烈的关注之下,北京检方宣布立案调查,这是雷案的第一季。在这个阶段,人们在担忧中或许还有一种期待,期待通过全民的力量查清事实,还世人一个公道。
从检方立案到作出不起诉决定,可视为雷洋案的第二季,这一季也因为家属放弃诉讼权利而成落幕。在这个阶段,人们将期待加诸北京检方。当北京检方并未给出理想答案时,民间陷入了愤怒与绝望。当然,这其中也不乏一批人怀着对政府的善意,就此罢手。
家属放弃,意味着雷洋案再也无法激起舆论的惊涛骇浪。毕竟当事人已经接受和解,舆论再多的质疑与不忿,也将在时间的流逝中变得波澜不惊。
从更广阔的视野来看,试图以雷洋案为起点,重新梳理中国国家警察权力范围的尝试宣告失败。人们曾经对雷洋案有过许多美好的期待,希望它成为中国版的“米兰达规则”,成为改革时期新的“孙志刚事件”,可最终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雷洋案的一波三折,也彻底暴露了中国政府公信力的不足。从检方公布的调查结果来看,作出不起诉决定并无明显不妥。毕竟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警察玩忽职守的态度一直相对宽容,检方的处理也是沿着这个思路。
人民质疑的点与其说是法律上的,不如说是政治上的:北京检方既然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当然也可以做出起诉决定。这种取舍,拷问决策者的政治智慧,更为重要的是,人们对检方的调查结论本身就存在质疑,这就意味着基于调查事实做出的所有决定都无法令人信服。
政府是权威的代表,当它都无法赢得信任时,意味着多元与混乱时代的到来,中国进入了一个所有人都无法确信将来的风险时代。不安与愤怒,恐惧与妥协,成为普遍的情绪体验。
从西方法治社会发展历程来看,这似乎是一个无法跨越的阶段。我们能做的,不过是负重前行。希望明天,是个好天气。
法纳君祝各位跨年快乐!
雷洋案家属放弃自诉,意味着什么?
作者:正能量法纳君来源:法纳刑辩

一、雷洋家属放弃诉讼始末 前几天,雷洋案第二季戛然而止:家属宣布与北京警方达成和解,放弃自诉。 根据雷案委托律师陈有西公布的消息,雷洋家属已放弃全部诉讼行动,撤回并解除对原委托律师的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