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3月8日,国际妇女节,根据法律规定,妇女节当日,妇女可放假半天,很多男士对此很是羡慕,那么妇女节真的看起来那么美吗?如果女职工在妇女节日不放假而是继续上班,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加班工资呢,本文拟作以下分析。
一、 哪些人可享受妇女节
《现代汉语规范字典》中“妇女”一词的含意,仅指“成年女子”并无其他特殊意指。而“成年人”根据《民法典》第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因此,从民法上理解,可以享受妇女节的应为年满18周岁以上的所有成年女性。但《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将妇女和幼女加以区分,妇女是年满十四周岁以上的女性,幼女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也即女童),从刑法理解,年满十四周岁的女性都是妇女,都可以过三八妇女节。
我国劳动法并没有对妇女节中的“妇女”范围作出界定,但我国劳动法对劳动者主体作出了规定即年满16周岁以上,作者认为,从妇女节的来源来讲,设置妇女节的目的是保障女性在社会特别是女性在工作中的不平等待遇,因此,应以民法角度来界定妇女节中“妇女”的范围,即“妇女”一般指年满18周岁以上的成年女性。另外,我国《民法典》第18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该规定,结合劳动法中对劳动者年龄的最低要求的规定,16周岁以上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女性,也可以属于“妇女”的范围。
现实生活中对“妇女”一词总是含有特殊意指,很多女性不愿意被称为“妇女”,故后来“妇女节”被社会上很多人改称之为“女神节”。
二、“三八”妇女节的性质--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13修订)》第三条规定,“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因此,“三八”妇女节属于部分公民放假节日,并非全体公民放假节日。故,“三八”妇女节不是法定假日。
三、女职工在“三八”妇女节上班,是否需要支付加班工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0)18号)答复意见为“关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工作,如何计发职工工资报酬问题。按照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国务院令第270号)中关于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根据该答复意见,归纳起来为:
1、妇女节当日女职工可享受半天假期,用人单位应正常支付工资;
2、妇女节当日女职工可休假的半天,如果女职工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的庆祝活动,则单位应正常支付工资,但不用支付加班工资。
3、妇女节当日女职工可休假的半天,如果该女职工不休息照常上班工作,则单位也只需支付其正常工资,不用支付加班工资;
4、如果妇女节那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作者认为,妇女节那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单位支付的加班工资,实际上并不是支付的妇女节上班的加班工资,而是支付的休息日的加班工资,因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休息日加班又无法调休的,要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5、如果妇女节那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用人单位无需另行安排时间让女职工倒休。
从以上规定来看,法律虽规定了“三八”妇女节可以放假半天,但放假与不放假的法律后果基本无区别,所以男士们也无需羡慕这 “看起来很美”的妇女节。
女职工在“三八”妇女节上班,是否需要支付加班工资?
作者:郑艳丽来源: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

今天是3月8日,国际妇女节,根据法律规定,妇女节当日,妇女可放假半天,很多男士对此很是羡慕,那么妇女节真的看起来那么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