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减资知多少

来源:逻英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很多企业业务缩减,出于资金调整需要,部分企业选择减资。本文拟向各位读者简单介绍法律对减资的基本要求。 减资定义 减资一般分为实质性减资和名义性减资两类。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很多企业业务缩减,出于资金调整需要,部分企业选择减资。本文拟向各位读者简单介绍法律对减资的基本要求。
减资定义
减资一般分为实质性减资和名义性减资两类。实质性减资,是在减少公司账面资本的同时,减少与此等额的公司资产,并将这些资产返还股东或划转他人。名义性减资,只是减少账面资本数额,而公司财产并不相应减少,不向股东作任何返还,也无法向他人划转资产。前者多适用于资产过剩的企业,后者多适用于亏损企业。
减资程序
根据《公司法》,公司减资大体程序如下:
1、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减资决议;
2、自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根据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4、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5、修改公司章程并经股东会决议;
6、向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申请变更登记(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
7、其他证照涉及注册资本登记的,相应办理变更登记。
减资真的如此简单?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答案是肯定的:
(1)减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2)减资公司不是国有企业也不是外商投资企业;
(3)进行形式减资。
如果不能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减资程序也略有差别,比如,国有企业减资,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应进行财务审计及资产评估(特殊情形除外);外商投资企业,需经商务部门批准或备案;股份有限公司和实质性减资一般都需进行资产评估。
减资注意事项
笔者结合多年工作经验,认为最应引起减资公司注意的是依法全面履行减资通知义务,已有多起因未履行减资通知义务或者存在瑕疵履行导致公司及其股东向债权人承担责任的案件。
法律对减资通知的规定仅有一句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往往是减资公司最容易忽视的内容,即直接登报公告减资,而不履行通知已知债权人的义务。债权人收到减资通知后,有权要求减资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若减资公司未尽通知义务,直接剥夺了债权人的前述权利,基于此,法院一般会将该等不通知行为认定为减资行为存在瑕疵,损害债权人利益,进而比照抽逃出资的法理,要求减资公司全体股东在减资额度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因此,建议各公司在减资过程中,一定要厘清所有债权人,并将减资通知以书面方式送达,同时留痕为证以备不时之需。
本文仅从法律角度对减资做最基本的介绍,实际操作中可能还会涉及财务、税务、股东变更、企业性质变更、资产处置、人员安置等方方面面的事宜,建议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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