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转和解 促进企业焕新颜——定西中院审结首例破产和解案

来源: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摘要
一、基本案情 陇西县利平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平公司),成立于2009年,经营范围:液化石油气;气瓶(含车用气瓶)充装;气瓶销售;车用燃气配件销售。

一、基本案情
陇西县利平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平公司),成立于2009年,经营范围:液化石油气;气瓶(含车用气瓶)充装;气瓶销售;车用燃气配件销售。后因生产规模扩大,造成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债权人申请陇西县人民法院对该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经研判,为了充分推动市场出清,使企业脱困重生,对债务“一揽子”清理,经由当事人申请将该案执转破,定西中院受理该案后。破产审判团队主动发挥审判职能,多次走访企业深入调查研究企业经营发展状况,认为该公司市场占有份额较高,具有挽救的价值,经与债权人研讨,最终达成以破产和解方式挽救企业的共识,并确定破产不停产的审判思路。
二、审理过程
审理中,合议庭成员先后多次组织召开系列专题协商会议,以挽救企业为目的,兼顾多方利益,促使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 2020年4月28日定西中院依据债务人提交的和解协议草案,裁定利平公司和解;最终和解协议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中表决通过。和解协议履行期间,法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的作用,协调税务、银行、工商等部门,解决了该公司税款缴纳、经营许可延续、借款续贷或展期等疑难问题,使得公司能够继续运营。利平公司按照和解协议提前清偿完毕各债权人的债务本金,受偿债权人亦减免了法院裁定确认的相应债务利息,法律文书确认的5511935.2元债权已全部清偿,法院裁定确认,和解协议执行完毕,2023年1月31日,定西中院依法裁定终结利平公司破产和解程序。
三、典型意义
本案是在疫情防控、经济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的背景下,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因时因势落实“六稳”“六保”。对法院来说,按常规走破产注销流程并不复杂,但该案受理后,破产审理团队通过走访、调研、预判,认为该公司业务辐射范围较大,市场占有份额高,是有存续价值和发展潜力的,而这类无形资产占比较大的企业,如果直接破产清算,损失极大,影响债权人利益,“破产和解”是推动这家公司“涅槃重生”的最优解方。实践证明,该公司按和解协议履行完全部债务,所有债务均100%清偿,实现共赢,惠及多方。
该案的审理,一是对定西企业摆脱困境提供了有益借鉴。本案是定西中院利用破产和解程序审结,并按和解协议履行义务的首例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破产团队坚持“能保尽保、应偿尽偿”的原则,着重把握核心资产最佳救济时机,争取以和解方式,化解矛盾、挽救企业,使企业真正实现绝处逢生,和解制度是司法为民的独有特色,该案成功审结既点亮了传统底色,又增添了法治亮色,真正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以“府院联动”机制为依托,实现 “执转破”有机融合。定西中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优势,充分发挥破产救治功能,创新机制,采取“破产不停产”“预和解会议”模式和管理人与继续经营领导工作组“双轨制并行”等机制,在畅通管理人与债权人、企业沟通渠道的前提下,充分调动资本、技术、人力生产要素,并协调达到最优配量,通过和解方式,帮助陷入困境企业恢复生产经营,促进实体经济提质增效。
三是以助力经济发展为引擎,着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实践。在利平公司破产和解案件的整个过程中,定西中院充分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以破产和解制度、府院联动机制为抓手,以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目标,坚持公开透明、依法履职、创新举措,高效审理该起案件,取得了“利益平衡,和谐共赢”的良好社会效果,为定西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坚强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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