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数据已不再是简单的信息载体,而是成为驱动商业创新的核心生产要素。2020年4月,国务院首次将数据列为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并列的第五大生产要素;2024年1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更是从财务核算层面确立了数据资产的资产属性。这一系列政策变革标志着我国正式进入数据资产化时代。
然而,数据资产的法律属性与传统有形资产存在本质差异。其无形性、可复制性、权属复杂性等特征,使得企业在数据资产的管理中面临前所未有的法律挑战。本文将从法律实务角度出发,分析数据资产从界定、确权到应用的法律问题,以及相关法律建议,为企业构建数据资产合规管理体系提供参考。
一、 数据资产的定义及分类
1. 数据资产的定义
在法律语境下,数据资产的定义需兼顾技术属性与经济属性。根据《信息技术服务数据资产管理要求》(GB/T 40685-2021),数据资产被界定为“合法拥有或控制的、可计量且能为组织带来经济或社会价值的数据资源”。1
(1) 合法性
企业必须通过合法途径取得数据控制权。例如,某金融科技公司通过用户授权协议收集信用数据,或某地图服务商通过政府采购协议获得交通流量数据,均属于合法获取方式。相反,若企业通过非法爬取竞争对手数据库或购买非法盗卖的数据资源,则属于非法获取数据。
(2) 可计量性
数据资产能够以合理的方式进行价值计量。数据资产的可计量性是其作为一项资产的重要特征之一,它使得数据资产的价值可以被准确地评估和核算。其中,计量单位可以是单一的数据项,也可以是一组相关数据的集合;计量方法目前常见的有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计量精度取决于数据的质量、数量、用途以及评估方法的选择等多种因素;计量周期可以是年度、季度、月度或其他时间段,具体取决于数据资产的性质和企业的业务需求。2
(3) 价值性
数据资产能够直接或间接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例如,通过对数据的分析,企业能达到优化生产流程、提升营销的效果等。
2. 数据资产的分类
(1) 按数据来源分类
内部数据资产:企业自身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和积累的数据,如客户交易记录、生产过程数据等。这些数据通常与企业的核心业务密切相关,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和保密性。
外部数据资产:企业从外部获取的数据,如通过购买、合作等方式获得的第三方数据。这类数据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广泛的市场信息和用户洞察,但需要关注数据的合法来源和使用权限。3
(2) 按数据形态分类
原始数据资产:未经加工处理的原始数据,如传感器采集的原始信号、用户提交的原始表单数据等。这些数据通常需要经过清洗、整理等预处理才能发挥价值,且直接对外提供原始数据可能面临较大的合规风险。
过程类数据资产:处于原始数据和应用数据之间的过渡阶段,为数据进一步开发和应用提供清洗后的、统一的轻度汇总数据。这类数据具有普遍适用性,可以减少企业在数据深度加工过程中的重复劳动。
应用类数据资产:经过企业加工处理后的数据产品,如经过数据分析、挖掘、建模等处理后的数据产品。这类数据更具价值,能够直接用于企业的决策支持、产品创新等业务场景。4
(3) 按数据用途分类
自用数据资产:企业自身用于内部管理和业务运营的数据,如用于生产调度、客户关系管理等的数据。这些数据主要服务于企业内部的效率提升和成本控制。
交易数据资产:企业用于对外交易或提供服务的数据,如数据产品、数据服务等。这类数据需要满足一定的合规要求和质量标准,能够在市场上进行流通和交易。5
(4) 按数据存储形式分类
结构化数据:有固定的格式和结构,通常存储在关系型数据库中,如员工信息、财务报表等。
半结构化数据:有一定的组织结构,但不如结构化数据严格,如日志文件、XML文档等。
非结构化数据:没有固定的格式和结构,如文本、图片、视频、音频等,占企业数据的80%以上。6
二、数据资产的权属确认
1.权属确认的三大核心问题
数据资产权属的复杂性源于其生成、加工、使用环节的多主体参与特性。在司法实践中,权属争议多围绕以下三个核心问题展开。
(1) 数据来源合法性
数据来源合法性是确权的前提条件。对于企业自行生产的数据,企业应妥善留存数据生产及收集全程的关键证明材料,诸如详实的人员技术投入凭证、精准的数据产生活动记录资料及系统日志等关键信息载体。对于从用户处收集的数据,企业应制定、完善用户注册协议、隐私政策等文件,确认其中是否明确规定企业对用户数据的获取范围、使用目的和方式等条款,确保企业在用户授权范围内持有数据资源。
(2) 权利链条完整性
权利链条完整性要求企业证明从原始数据到衍生数据的权属传递关系。在产生数据权属纠纷时,企业如果能提供完整的权利链条,对于其主张数据资产的权属将极为有利。例如,企业可以提供从原始数据采集、数据加工到数据产品使用的全链条授权证据。
(3) 权利分置可行性
权利分置可行性是指2022年《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数据二十条》”)根据数据价值链的不同阶段,创设性提出的“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产权结构。以《数据二十条》为基础,《深圳市数据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率先界定了三权分置中各类权利的权能,即数据资源持有权是指,在相关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下,相关主体可对数据资源进行管理、使用、收益或处分;数据加工使用权是指,在相关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下,相关主体可对数据进行采集、使用、分析或加工;数据产品经营权是指,在相关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下,相关主体可对数据产品进行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7这意味着,在实践中某地方政府可以将公共数据资源持有权保留,而将加工使用权授予科技企业,最终形成的智慧城市管理系统的产品经营权则由双方共享。这种分置模式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同时激活了数据价值。
2. 确权的法律实践
数据资产确权作为实践难题,仍在被不断探索、研究中,目前主要有以下解决方式可供企业选择。
(1) 签署合同约定权属
合同体系仍是确权的基石。企业需根据不同场景设计差异化的法律文件:在与个人用户的协议中,应明确数据收集范围、使用目的及匿名化处理规则;在数据共享场景下,可通过《数据合作备忘录》约定收益分配机制。例如,汽车制造商可与充电桩运营商签署协议,约定双方对车辆充电数据享有按比例分配的使用权。
(2) 利用科技手段证明权属
技术赋能法律的趋势日益显著。例如,区块链存证技术可完整记录数据生产、加工过程,为企业在数据权属纠纷案件中提供权属证明;数字水印技术则能在数据产品中嵌入企业标识,地理信息公司可以在卫星影像数据中嵌入隐形水印,有效遏制数据盗用行为。8
(3) 通过数据资产登记主张权属
目前,我国部分地区已经开始探索数据资产登记制度。2023年6月,深圳印发《深圳数据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率先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提出对数据产权登记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在此背景下,深圳数据交易所积极响应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成立专项工作组推进数据产权登记平台建设。该数据产权登记服务平台将是全国一体化数据产权登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采用科学规范的登记标准及审核机制,可支持未来全国数据产权登记互联互通,接受地方数据主管部门监督,具有权威性和有效性。2024年,深圳数据交易所数据产权登记服务平台正式发布,并成功为深译信息科技(珠海)有限公司的“多语言多领域文本语料”、“人工录制多领域语音数据”及神州数码(深圳)有限公司的“神州数码金服云”三个数据产品发出首批数据产权登记证书。9
三、 数据资产的创新应用
企业通过深入挖掘数据价值,实现数据的资产化,明确数据资产价值实现路径,推进商业模式变革是大势所趋。
1. 数据资产入表
2023年,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试点单位,顺利完成国有企业数据资产模拟入表试点工作,并获得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颁发的首张建筑行业《数据资产登记凭证》。2024年入表工作中,北京建院全面梳理、整合企业数据资源,以2023年的“建筑数据集合1.0版”为基础,结合数据资产平台产品研发成果和价值化业务实施经验,经过持续迭代和更新,形成了“建筑数据集合2.0版”。通过数据资源梳理、加工、确权、成本计量以及经济价值分析等工作,成功实现了数据资产化转化,顺利完成正式财务入账,并获得了第二张《数据资产登记凭证》。10
2. 数据资产质押融资
2016年4月,贵州东方世纪凭借数据资产作为“抵押”,获得贵阳银行发放的首笔100万元“数据贷”,这是全球首个数据资产评估模型的实践应用,标志着数据资产开始被金融机构认可并用于融资。2022年10月,佳华科技集团凭借数据资产质押获得北京银行城市副中心分行发放的1000万元融资贷款。11
3. 数据资产信托交易
2023年7月,广西电网公司与中航信托签署数据信托协议,并在北部湾大数据交易中心完成首笔电力数据产品登记及交易,标志着全国首单数据信托产品场内交易完成。12
4. 数据资产保险
2023年4月,国内首单数字资产保险在西安发布。本项保险项目由数字资产保险创新中心牵头,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进行承保,共为10家企业的数字资产提供了总额1000万元的保障,帮助企业保护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13
5. 数据资产作价入股
2023年8月,青岛华通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等企业完成全国首例数据资产作价入股签约仪式,为数据资产的价值实现提供了新的路径。本次发布的数据资产作价入股路径分为登记、评价、评估和入股四个环节,每个环节依据相关标准和指导文件予以实施:一是对经由合规审查通过后的数据资产进行登记;二是在相关标准指导下,通过建立评价模型来评价数据资产的质量;三是对数据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四是在三方合力下推动数据资产作价入股,华通智研院、北岸数科和翼方健数三方成立合资公司。14
四、关于企业数据资产的法律建议
1. 建立健全数据资产管理制度
企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建立健全数据资产管理制度,明确数据资产的管理流程和责任分工。制度应涵盖数据的采集、存储、使用、共享、交易等各个环节,确保数据资产的合法合规管理。
2. 加强数据安全保护
企业应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加密、备份、访问控制等技术措施保护数据安全。同时,企业应定期开展数据安全评估和应急演练,提升数据安全防护能力。
3. 关注跨境数据流动合规性
如存在数据跨境流动的情形,企业应提前了解目标国家和地区的数据保护法规,必要时应聘请律所协助完成数据跨境传输的合规手续,确保跨境数据流动的合规性,避免因违规而面临法律制裁。
4. 积极参与数据资产创新实践
企业应积极参与数据资产创新实践,探索数据资产质押融资、数据资产交易、数据资产信托等创新应用模式。通过创新实践,企业可以充分挖掘数据资产的价值,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必要时,企业应选择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协助,保障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公信力,例如,企业可联合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与数据安全机构等共同完成数据资产评估。
五、结 语
数据资产化既是机遇,亦是挑战。企业需以“合规先行”为原则,将法律风险管理嵌入数据资产的全生命周期,在数据资产的生成、管理、交易等各个环节都确保合法合规,充分挖掘数据资产的价值。唯有通过权属清晰化、应用场景化、风控体系化,方能真正释放数据要素的经济价值,助力企业在数字经济浪潮中行稳致远,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注释:
[1] 国家标准委,《信息技术服务数据资产管理要求》(GB/T 40685-2021),2021年10月11日,https://openstd.samr.gov.cn/bzgk/gb/newGbInfo?hcno=D05332C0993D1269786D50A418F70D59。
[2] 忠慧数字经济团队,《认识数据资产|从使用价值到价值:对数据资产定义的认识》,2024年7月25日,https://mp.weixin.qq.com/s/jhrXU7kWek-46xKubDfg。
[3] 数据资产最前线,《数据资产的定义、特点、分类》,2024年2月26日,https://mp.weixin.qq.com/s/qGGx4yFH8a2s4ZZ8rRnPA。
[4] 同[3]。
[5] 同[3]。
[6] 与数据同行,《终于有人把数据资产目录给讲清楚了》,2024年7月12日,https://mp.weixin.qq.com/s/VdoyQUHvAV9sjyOdZqiQg。
[7]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数据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7月4日,https://fgw.sz.gov.cn/zwgk/zcjzcjd/zc/content/post10692431.html。
[8] 中国保密协会科学技术分会,《身边的地理信息安全与保密》,2021年1月22日,https://www.51cto.com/article/642279.html。
[9] 袁炯贤,《深数所数据产权登记服务平台发布,首批数据产权登记证书发出》,2024年12月6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17691245656002852&wfr=spider&for=pc。
[10]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院成功完成2024年数据资产入表,推动建筑行业数字化转型新进程》,2024年12月29日,https://www.biad.com.cn/view/id/207/。
[11] 苏萌、傅广锐等,《数据资产质押融资业务的机遇与挑战》,2024年4月2日,http://www.cnlawweb.net/lite/word/2024040243546.html。
[12] 中源启航,《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数据信托产品交易完成》,2024年11月28日,https://mp.weixin.qq.com/s/tCD8ur1TNta6dIBfeFfHQ。
[13] 吕笑颜,《中国人保:破题万亿“数据资产保险”新市场》,2024年9月13日,https://mp.weixin.qq.com/s/VwBAj9ETR_1Qqhl2nwP-2w。
[14] 宋佳,《推动数据资产化释放数据新价值青岛率先开展“数据资产作价入股签约”》,2023年9月5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76183622940830132&wfr=spider&for=p
数据资产界定、确权与应用的法律研究
作者:王海风 宁雅薇来源:大成律师事务所

在数字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数据已不再是简单的信息载体,而是成为驱动商业创新的核心生产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