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灯光起矛盾,细心调解化纠纷

来源: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为推动司法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并记录司法变革与发展中的每一个足迹,共同为构建法治社会,桂城街道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参与桂城司法所和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共同组织的“人民调解宣传月”的

为推动司法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并记录司法变革与发展中的每一个足迹,共同为构建法治社会,桂城街道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参与桂城司法所和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共同组织的“人民调解宣传月”的活动,为促进桂城和谐快速发展贡献一份力量。本期小编跟大家分享一起治安纠纷案件,探讨在这起纠纷中调解工作是如何开展,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案情梗概
2020年7月5日凌晨1点时分,滴滴司机徐先生送乘客到达南海区桂城金域中央C区,此时被在路边逆行停车的吴先生汽车远光灯晃到,接着双方第一次就这个远光灯问题发生口角,在争吵过程中徐先生左脸颊被吴先生打了一拳。吴先生开车停到马路对面商店买东西,徐先生报警后也开车跟到对面商店,在靠边停放问题上没有沟通好造成双方所驾驶的小轿车发生轻微碰撞,引发双方第二次发生争论。争论中,吴先生的女朋友陈小姐被徐先生推了一下,撞到徐先生的车门,导致头部受伤。派出所将这起案件交由我们调解室进行调解。
初次调解不成功
民警将案件移送到调解室后,调解员积极跟进,联系双方过来调解。2020年7月13日,徐先生和吴先生来到调解室进行调解,调解员先让双方各自陈述当天事实经过。陈述完毕后调解员发现双方对徐先生是否推陈小姐撞到车门这个事实存在较大分歧。徐先生不承认推陈小姐撞到车门,并认为此次纠纷责任完全在于吴先生,还捏造事实来污蔑他。经过调解员的一番劝说,吴先生表示同意赔付徐先生的医药费、误工费等,但徐先生还是坚持吴先生他们不尊重事实,对他泼脏水,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调解难以进行下去。调解员考虑到此时徐先生怨气尚在,且双方目前都没有充分的证据表明陈小姐是如何受伤的,因此决定让双方对陈小姐受伤一事补充证据,过几天后再约过来二次调解。
补充证据,灵活处理,成功调解
期间,陈小姐拿着医院病历跟随派出所民警进行法医验伤,并找了当时在场的证人来派出所进行作证。陈小姐的头部伤情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同时证人也指证是徐先生推了陈小姐,导致陈小姐头部受伤。调解员也观看民警出警视频及吴先生的行车记录仪视频,对纠纷的过程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2020年7月17日,调解员再次约徐先生跟吴先生、陈小姐双方过来调解室进行调解。徐先生在陈小姐的法医验伤证明和证人笔录的情况下,还不承认推让陈小姐导致她受伤。见双方僵持不下,调解员决定对双方进行分开单独调解。
调解员先对吴先生、陈小姐一方进行单独调解,询问是否按照第一次调解时的意思对徐先生进行赔偿医药费等费用。
吴先生表示就打徐先生一事向徐先生赔礼道歉,并表示愿意赔付徐先生医药费等费用,陈小姐也同意不追究徐先生医药费。
接着调解员对徐先生进行单独调解,让徐先生充分考虑陈小姐受伤一事的证据,并分析调解不成功的后续不便之处。经过调解员一番劝说,徐先生沉默几分钟后,就推陈小姐导致她受伤一事既不承认也不否认,而是表示如果对方愿意赔偿给他医药费、误工费和车辆维修费共计6000元,可以就此次纠纷达成和解。
双方再次回到谈判桌上,调解员决定对关于陈小姐受伤此事进行灵活处理,将争议焦点转移到赔偿价格问题上。经过调解员几番艰苦的劝说磨合,双方均做出了让步,徐先生降低赔偿请求为3000元,吴先生与陈小姐也答应赔3000元给徐先生进行和解,并表示不再追究陈小姐受伤一事,双方相互赔礼道歉,成功达成调解协议。
点评
在这个案件调解中,我们不难看出证据的重要性,即使是治安纠纷案件也要拿事实证据说话。在一方或双方就案件事实发生分歧并且证据并不充足的情况下,可以让当事人补充证据,再进行二次调解。如果当事人双方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还是就案件事实争执不休,可以对案件事实进行灵活处理,转移他们的争议焦点,成功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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