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实务浅析(上)

来源:江苏知到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可以算得上是一个专坑亲朋好友的罪名,好心帮别人,最后把自己弄的坐牢的比比皆是。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可以算得上是一个专坑亲朋好友的罪名,好心帮别人,最后把自己弄的坐牢的比比皆是。
街头可见的小卡片上,写的“急用钱,可贷款”等内容,也可能是想通过借用或者租用他人电话卡,银行卡,以达到洗钱或者其他经济犯罪的目的,此时如果为了用钱出借银行卡,也可能触犯了帮信罪。
别的法律你可以不了解,但是帮信罪必须了解一下,不管是亲戚还是兄弟闺蜜,不管这钱看着如何轻松就能挣得,只要向你租卡卖卡,一定不能给,但凡让你帮忙转账一定要拒绝,如果不谨慎,可能就面临在看守所踩缝纫机的风险。
一 帮信罪案件数量激增
帮信罪在2015年就已经在刑法中确立,但直至2019年,《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司法解释》颁布之前,此罪名很少用于实践之中。以2019年为拐点,帮信罪数量开始大幅攀升。
截至目前,案件总数已累计3万多例,其中有22615例发生于2021年,涉及人数有12万之多,其中很多甚至是大学生,青年人。
1、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常见形式就是“被告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比如电信诈骗、电子赌博等)的情况下,仍然将本人身份信息办理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
比如,你知道你的亲戚朋友在进行网络诈骗、你还给把自己的银行卡借给他,甚至用自己的身份证新办了银行卡供他使用,这种情况下,即使你没有从中获利,只要银行卡达到一定流水,依旧触犯了这条法律,可能面临着刑事处罚。
2、如何理解“明知”?
法律上对“明知”的判断,就是站在普通人的角度来推测,你在出借或者买卖银行卡的时候是否知道银行卡的用途。贪图小利,心存侥幸,往往就会掉进陷阱。
3、如何理解“情节严重”?
《帮信罪解释》第12条第1款明确了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
(1)为3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2)支付结算金额20万元以上的;
(3)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5万元以上的;
(4)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
(5)2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6)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7)像“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这一兜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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