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罪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加的罪名,是在《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后增加的一条,是指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并对单位犯本罪做了规定,对其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虚开发票是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严重者就上升到了违法犯罪的地步。对于虚开发票的行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行为客体进行了规定,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
虽然没有对虚开发票罪作出明文的规定,但作为刑法修正案八的新增条款,从立法者的立法意图来看,虚开发票罪是在已有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不能囊括所有虚开发票行为之后,产生的一个兜底条款。遂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同样适用于虚开发票罪。具体来说,以下三种行为均可以被认定为虚开发票行为:
1、请为他人和自己开具和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如何认定和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行为呢:第一种情况:“挂羊头,卖狗肉”,例如买的是食品,却开具办公用品发票;第二种情况,发票数量和金额与实际情况不符,例如卖了十箱牛奶,金额1000元,发票上是9箱牛奶,金额1100元;第三种情况,发票双方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例如甲卖了十箱牛奶给乙,但发票却开给了丙。因此,发票上的销货方、购货方、品名、数量、单价、金额必须和实际经营业务一致,但凡有一项是不一致的,就可认定为虚开发票行为。
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和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一致的发票
不仅是自己对外开具和实际经营业务不一致的发票是虚开发票的行为,让别人给自己开具也一样是虚开发票的行为。例如甲卖了十箱牛奶给乙,但甲为了避税,让没有和乙实际交易的丙向乙出具发票。
3、介绍他人开具和实际经营业务业务情况不一致的发票
介绍他人开具和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一致的发票也会被列入虚开发票的范围,具体有两种分类:一类是以赚钱为目的,做好开票方和受票方的接头工作,然后从中赚取中介费;另一种就是恰好知道有多余发票的企业和需要发票的企业,然后给朋友帮忙介绍,不以此为职业。
虚开发票行为违反了国家的发票管理制度,危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扰乱了国家税收征管制度,还容易孵化和催生犯罪。虚开发票罪的设定,可以有效打击犯罪,遏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分钟了解虚开发票罪
作者:王培培 叶宏燕来源:智仁律师

虚开发票罪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加的罪名,是在《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后增加的一条,是指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