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美国佛罗里达州奥兰多市一家夜总会当地时间12日凌晨发生枪击事件,截止目前为止,已经造成50人死亡,至少53人受伤的重大伤亡情况。据美国媒体报道,奥兰多枪击案已经成为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枪击案。这一枪击案也引发了美国社会舆论的激烈争论,因为它涉及到美国社会的多项敏感议题,除了枪手敏感的伊斯兰教徒身份,还有枪击案发生地的同性恋酒吧,更者还有枪手具有合法的持枪身份,这也让控枪、禁枪成为新的热点议题。
众所周知,美国枪击案频发,似乎已经变得不足为奇,但是每次枪击案发生后的死伤也依然令人触目惊心,根据数据统计,去年美国一共发生372起大规模枪击事件,共有475人丧生,1870人受伤,不少民众都责怪美国政府无能,不能很好地管控枪支,他们甚至组织了声势浩大的游行示威活动来抗议美国政府,但是美国禁枪进程依旧缓慢,在每年枪支造成大量死伤的情况下,美国政府为什么还不禁枪?美国人民持枪权利的历史发展是怎样的?禁枪为何难以实现?只有了解这些我们才能更好地分析持枪的利弊,了解美国不禁枪的原由。
一、持枪权利的由来
美国作为民主至上的国家,公民的权利大于一切,在美国,持有枪支是一种权利,它象征着自由,这是美国持枪自由最有力的理由了。纵观美国历史,我们可以发现美国的成立便是通过反抗英国殖民者的独立战争开始的,有枪是美国人民得以反抗英国暴政的基础,有枪美国人民才得以在条件恶劣的北美大陆落地生根,因此在美国成立后,美国便把持枪作为人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保留下来,1791年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中规定,纪律优良的民兵部队对自由州的安全是必要的,因此,人民持有并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受侵害。那么从字面意思可以了解到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保护的是民兵拥有武器的权利,为何发展到如今普通个人也是可以合法拥有武器呢?要了解美国人民持枪权利的变化,我们就不得不从美国几个非常著名的案例说起。它们分别是1939年美国诉米勒案,2008年哥伦比亚特区诉海勒案和2010年迈克唐纳德诉芝加哥案。
在1939年美国诉米勒案中,美国警察以米勒拥有两把没有注册的枪支为由控告其违反《全国枪械法》,而州联邦法院却驳回了这一案件,其认为《全国枪械法》侵犯了米勒在宪法第二修正案中的权利,但是案件诉至联邦最高法案,最高法院却推翻了这一判决,他们认为宪法第二修正案是用来保护自由州的民兵不受联邦政府遣散,无关履行民兵团义务的枪支不受宪法第二修正案保护,而这一判例便成为当时法律界对第二修正案的主要立场,即宪法第二修正案存在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民兵而不是个人拥有武器的权利。时间发展到了2008年,一个名叫海勒的哥伦比亚特区警官想要在家中保留一只私人用枪,在申请枪支许可的时候却得到了拒绝,他一怒之下将特区政府告上了法院,特区法院第一次采取了个人权利说,案件诉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却推翻了之前针对米勒案的判决,支持了海勒的诉求,即使是将第二修正案中的武器限定为手枪这一种类,不得不说,这已经是一次巨大的变化,是对第二修正案的全新解读。
时间到了2010年,这一次的案件发生在治安问题突出的芝加哥,当时的芝加哥实行非常严格的禁枪令,禁止私人持有枪支,而对于守法的普通居民来说,这一法令的颁布反而无法保护那些选择遵守法令不持有枪支的守法居民,因为在他们受到坏人侵犯时无法很好地保护自己,结果是守法的民众无法拥有枪支保护自己,犯罪分子却利用枪支更好地进行犯罪,饱受欺凌的麦克唐纳德一纸诉状将芝加哥政府诉至法院,认为禁枪令违反了宪法第二修正案,侵犯了公民合法持有枪支的权利,但是美国第七巡回上诉法院却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认为第二修正案的效力只适用于联邦属地而不适用于各州地区,案件诉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却以5:4的结果推翻了第七巡回上诉法院的判决,认为第二修正案保护的个人拥有武器的权利同样适用于各州,依据是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之规定,所有在美国出生或在美国归化,并受美国司法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公民以及其所居住州的居民,任何州都不能制定或执行任何削弱美国公民权利或豁免权的法律。
至此,美国最高法院以判例的形式将第二修正案中个人拥有武器的权利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下来。
二、禁枪为何难以实现
美国国内关于禁枪与否的争论从未停止过,其争论点就在于禁枪是否能够更好地保护国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不少国人都听说过一个观点,那就是美国宪法赋予人民合法持有枪支的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反抗政府暴政。而几乎每次美国枪击案发生后,国内都有一种声音此起彼伏,那就是中国政府也应该赋予国民合法拥有枪支的权利,这样政府就不敢肆意妄为,在日常管理活动中任意侵犯公民的个人权利了,那么事实真的如此吗?美国是民主国家,公民持有枪支是因为美国政府更尊重人权吗?如果是这样的理由,那么欧洲众多民主国家对枪支的严格管控又作何解释。一个显而易见的局面就在于如今人民持有枪支真的能够反抗暴政吗?真的能够对抗强大的国家机器吗?在各种飞机大炮坦克火箭的强大火力面前,人民的枪支能够与之对抗吗?
答案是否定的。那么美国政府赋予公民合法持有枪支就并不能从反抗政府暴政的目的进行解读。了解美国政治的人们会发现,美国任何一项法律的出台背后都充满着政治博弈,反对控枪最主要的力量就是美国步枪协会了,这个协会在美国的政治博弈中注入了大量的政治献金,使得政治人物难以抛弃自己的政治前途进行禁枪,仅仅是这一个原因是无法让禁枪困难重重的;另外一个原因是持枪的观点具有相当大的民意基础,美国人民在长久的禁枪与反禁枪的争论中,已经形成了一种枪支是武器,但关键在于谁用的思考,如果枪支在好人手中,那么它就能成为保护自己的有力武器,如果枪支在坏人手中,那么它就会造成巨大的破坏,鉴于美国民间枪支大量存在的事实情况下,只有普通民众拥有枪支,才能更好地进行自卫,那么禁枪就是一种错误的选择。
三、持枪利弊之衡量
前文已经讲到,普通民众持枪是抵抗不了政府这头洪水猛兽的,无论是持枪反抗暴政说还是持枪自卫说,都是从持枪的目的进行分析,那么从持枪的现实意义来说,公民持枪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呢?
一个国家是否给予普通民众持枪的权利需要综合考虑它的基本国情,社会发展状况,公民文化素质程度和政府管理水平的。
在美国,民众持枪的历史由来已久,美国政府也建立了严格的枪支管理制度,在美国买枪很容易,但是携带枪支却很困难,因为想要携带枪支,是需要取得持枪执照的,而申请执照的时候,政府会对你进行严格的审查,严格的枪支管理制度是有力防止枪支不会滥用的前提。
美国经济发达,美国人从小便受到良好的法制教育,拥有枪支是一种权利,但是滥用枪支就可能犯罪。教育、经济水平、管理水平使得枪支大量存在的美国没有发生其他国家可能存在的潜在的威胁。
同时,在美国,射击也成为一种新的娱乐方式,通过射击娱乐同时还形成了一种观念,枪支并不可怕,只是一种工具而已。杀人的工具有很多种,而它只是其中一种。
美国针对禁枪是否能够导致犯罪率降低进行了大量的试验,结果却表明禁枪的地区反倒比没禁枪的地区犯罪率更高。因此一个国家是否适合公民普遍持枪需要考虑众多的因素,只有在处理好这些后进行利弊的权衡才能得出最佳的答案。
写了这么多,或许读者会期待接下来如何分析天朝在这方面的优越性,可笔者想留个空白,给读者去思考、体会。至少,我在天朝生活这么久,枪击案很少发生。
枪支管理:只谈米国不谈天朝——评奥兰多枪击案
作者:胡宏炜来源:民基律师事务所

编者按: 美国佛罗里达州奥兰多市一家夜总会当地时间12日凌晨发生枪击事件,截止目前为止,已经造成50人死亡,至少53人受伤的重大伤亡情况。据美国媒体报道,奥兰多枪击案已经成为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枪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