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下称《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为不断适应新情况、新形势、新要求,2009年和2014年适时进行过两次修改,今年是第3次修订。《安全生产法》与消防、交通等专门性安全生产法相比,它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基础性和综合性的法律,《安全生产法》实施期间,生产安全特别重大事故和重大事故明显下降,因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由2002年约14万人下降到2020年的2.71万人,《安全生产法》在其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对于企业而言,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保证,是企业合规管理工作中最为重要的方面。《安全生产法》修订后,该法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合规管理工作增加哪些合规义务,为了企业深入了解《安全生产法》的修订背景和内容,及时动态更新完善安全生产合规管理制度,我们就相关内容介绍如下:
2015年至2020年,仍然发生多起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惨重、财产损失巨大,传统安全隐患还没有完全消灭,新的安全隐患又不断涌现。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极为重视,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就突发特别重大事故发表重要讲话。特别是2016年12月9日,自建国以来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的名义出台了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中共中央国院务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2017年1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这些重要文件,提出的一系列改革举措和任务要求,为当前和今后时期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针对未解决的传统风险和新生问题,并落实前述重要文件的相关要求和精神,2021年6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本次修订《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和新增内容:
一、是确立了党领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原则;
二、是明确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摆位问题;
三、是形成了“三管三必须”管理格局;
四、是政府监管工作形成了上至国务院下到街道办纵向到底、以信息建设形成横向联防联控的管理机制;
五、是规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责任制和全员责任制;
六、是加大行政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加大刑事责任追究范围;
七、是新增公益诉讼,以更加全面地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八、是“鼓励”或高危行业“应当”投保“安责险”。
为了便于企业了解具体条文内容修订情况,我们对进行了比对和梳理,供企业在更新合规义务清单,及时修订完善安全合规管理制度参照:如下图所示
企业安全生产合规管理四:安全生产法修订情况简介及条文对照
作者:商事合规团队来源:兰台律师事务所

自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下称《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为不断适应新情况、新形势、新要求,2009年和2014年适时进行过两次修改,今年是第3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