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研究形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税收征管法是我国税收法律体系中,法律层级最高的程序法。本次的《征求意见稿》共106条,较现行税收征管法新增16条、删除4条、修改69条。
章节设置保持现行
税收征管法基本架构,修订主要聚焦在更好适应新经济新业态发展、对接个人所得税等新税制改革、加强与现行法律衔接等方面,进一步营造法治公平的经济税收秩序。
链接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_国家税务总局
坚持三个原则
1、法治与改革相统一
在严格遵循税收法定原则的基础上,为“放管服”改革预留制度空间。明确电子发票、数字化征管等创新举措的法律地位,既确保改革于法有据,又为后续创新保留弹性空间。
2、守正与创新相统一
征管基础制度的坚守保留现行法中经实践检验有效的核心制度征管方式的创新发展重点在三个维度实现突破,技术维度:确立区块链电子存证效力。流程维度:构建智能化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协同维度:健全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
3、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与规范税务执法相统一
增设纳税人权利专章。完善税收争议解决“双渠道”(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建立税务执法负面清单制度。通过“三个明确”强化约束:明确执法权限边界、明确执法程序要求、明确执法责任追究,建立“执法—维权”动态平衡机制。
优化行政救济制度 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据介绍,本次修订在注重纳税人合法权益保护、规范税务执法权利方面,进行了多次修改。
在本次征求意见的《税收征管法(修订稿)》中,有31条与营造公平竞争税收秩序有关,有21条与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有关,特别是增加为纳税人提供便利化办税等规定。
其中专门明确:
纳税人只需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设立登记,由登记机关与税务部门实时共享登记信息,无需再单独办理税务登记。
对主动纠正或者配合税务机关查处税收违法行为的,视情节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等。
本次修订更加突出对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特别是增加为纳税人提供便利化办税等规定,优化完善保障纳税人权利等条款,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这将有助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规范统一税收执法打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征求意见稿》强调统一规范税收执法,规定应当依法加强区域间税收执法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同时规定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规范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这些举措都有助于规范税务机关用“同一把尺子”查处税收违法行为,是对绝大多数合规经营主体的保护,也有助于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此外,修正内容还更加注重规范税务执法权力、增加税务机关对获取的涉税信息保密、限制用途等规定。对滥用职权违法实施行政强制,致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更加顺应数字经济发展新形势
本次修订也在不断健全数字经济常态化监管法律制度、护航新经济新业态持续健康发展方面,进行了多项改进。
在本次征求意见的《税收征管法(修订稿)》中,顺应数字经济发展新形势,确立电子凭证、电子资料的法律效力,打消了社会对于电子凭证入账和纳税人报送电子资料合法性的顾虑,大大降低了企业合规经营成本,为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创造了有利条件。
注重依法精准打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
修订内容还强调依法精准打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为合法经营者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税收营商环境。其中,专门强调:完善对涉嫌违法的自然人纳税人采取税务检查、阻止出境等相关规定,有效打击少数高收入者偷逃税行为。
税收征管法修订坚持宽严相济,有利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为守法经营者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税收营商环境。
完善税收违法行为构成要件和责任规定
《征求意见稿》将借用、冒用他人名义分解收入和提供虚假材料违规享受税收优惠列为逃税手段,同时明确法定情形下可以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施行政强制,新规定针对的是不法分子逃避纳税义务获取非法利益的情形。《征求意见稿》进一步细化了逃税相关规定,可以对违法者形成有力震慑,维护税法刚性,增进税收公平。
同时,《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虚开发票的法律责任,将对虚开发票行为进行处罚的法律依据由行政法规上升为法律,提高了罚款金额上限。这与虚开发票行为破坏经济税收秩序的严重危害性是相匹配的,有利于加大对该类严重税收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核心内容
作者:江苏海越律师事务所来源:江苏海越律师事务所

3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研究形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税收征管法是我国税收法律体系中,法律层级最高的程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