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山东即墨古城倾力打造的文创IP“墨小牛”,可以算是春节档最“牛气”的明星了,先后在央视四档重量级联欢晚会(央三《东南西北贺新春》,“春晚GO青春”现场,央一《春晚》,央一元宵节晚会)中接连登台。
“墨小牛”一战成名也为即墨古城带来了超高的关注度和人气。春晚结束后,“墨小牛”载誉归来,一经亮相立即吸引了众多游客的目光,大家对这个可爱的即墨古城文创IP喜爱有加,争相与“墨小牛”亲密同框。

在这里,桦天律师不得不来蹭一下“牛气”明星的热度。“墨小牛”的形象设计者邹轶德,北京元观品牌设计创始人兼负责人,也是我们桦天LOGO的设计者。邹轶德设计师在设计行业从业十多年间,获得多项国内外知名设计大奖,指导并参与了如一带一路高峰论坛、水立方、苏宁、广发证券等知名品牌的视觉设计和视觉提升项目。
桦天律所近些年一直聚焦于文化创意产业及其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保护,已与多家行业内知名设计公司、多位知名设计师达成战略合作意向,提供文化创意产业特色法律服务,并形成大量的研究和法律服务实践。
吉祥物IP的知识产权保护
随着品牌概念逐渐深入人心,在今天,品牌已不再是一个高高在上、冷冰冰的抽象概念,而是有着更多生命力、立体鲜活的存在。核心品牌文化的塑造已然成为企业竞争的长久动力,如“墨小牛”等吉祥物IP以其低成本、易应用、高互动的营销和传播特点,成为打造品牌的重要利器,极具经济、文化价值。
吉祥物本身蕴含着品牌主体的基本精神和文化等因素,具有其特殊的意义。设计者精心创作出的吉祥物作品一般包含卡通形象、动物形象等美术作品及对作品的命名。因此,对于吉祥物而言,其保护客体包含了吉祥物的美术图样及吉祥物的名称。
在明确了吉祥物保护客体的基础上,接下来我们将探求“墨小牛”类似的吉祥物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保护途径。吉祥物的美术图样及其名称在当前国内的法律保护体系下,可以通过著作权、商标权、外观专利、特殊标志四个方面来构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01 著作权保护
著作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第三条规定了其保护的客体类型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作品、摄影作品、美术作品、计算机软件等等。作为著作权保护的条件包含独创性、可复制性。单就于吉祥物名称而言,不具有很强的独创性,不作为著作权的保护客体予以保护。而吉祥物的美术图样可以作为美术作品通过著作权途径予以保护。
谈到著作权保护,不能不提及著作权登记制度,著作权采取的是自愿登记原则。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作品自创作完成之日起即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但是,在侵权纠纷案件中,基于“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需要著作权人出具享有著作权证明时,著作权人往往很难出具有效的证据主张权利。因此,为了更好地保护作品的原始资料,确定著作权权属,作者在作品创作完成后,应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著作权登记。
取得著作权登记的时间仅需30个工作日左右,当遇到未经著作权许可擅自使用吉祥物作品的现象,《著作权登记证》将是证明著作权的最简便也最有利的证明。
著作权登记在证据的固定方面非常快捷,但著作权不属工业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著作权登记只是知识产权的被动保护,并且著作权中的发表权等只有五十年的保护期,所以要进行更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还需要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方网站 http://www.ccopyright.com.cn/
02 商标权保护
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标志可以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声音、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性。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商标所享有的专有使用权。《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在我国,商标采取注册在先的原则,因此,《商标法》的保护客体只能是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吉祥物的图形及其名称,属于商标的构成要素,可以通过商标注册取得商标权。在实践中,商标注册是吉祥物知识产权保护途径中保护最为全面的方式。由于商标权有续展制度的保证,商标权的保护时间可以理解为是无限制的。但对于我国当前的商标审查制度而言,商标注册周期较长,一般需要两年以上,这样使得商标权的确权过程变得漫长,不利于快速市场反应。
03 外观专利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所称的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那么具有新颖性、美观性的吉祥物造型可被用于产品的外包装、制作有形的卡通玩偶,便可以作为外观专利的保护客体予以保护。
对外观专利权的授权程序而言,不需经过实质审查,这样在时间上就为吉祥物的保护赢得了便利。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没有实质审查,在实践中会给外观专利维权造成诸多不便,无效程序对于维权程序的“干扰”也会使得维权之路变得极为漫长。同时,外观专利保护期较短,只有10年的保护期,不利于吉祥物对应衍生周边产品的长期保护。
04 特殊标志保护
《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特殊标志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会徽、吉祥物等标志。”对于以上特定活动所使用的吉祥物,被直接列为特殊标志的保护范围之内。
吉祥物是否能作为特殊标志具有严格的限制条件,主办方需为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活动及其他公益活动。如针对体育赛事吉祥物,国务院批准的赛事,需要国务院的批文,而一般赛事只有国家体育总局的批文。
活动组织者确定吉祥物后,需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进行特殊标志登记,从而受到保护。其登记时间通常在3个月左右,时间较短,同时国家行政机关对其保护力度也很强,极大地有利于吉祥物的保护和商业运作。
2020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即属“特殊标志”
在明确了吉祥物知识产权保护途径的基础上,吉祥物应根据其商业运作的形式,建立一个多方面的、立体的保护体系。应注意的细节问题包括:品牌所有人与创作者之间的著作权转让声明、征集作品的情况下公布阶段的知识产权保护、商业开发过程中的许可使用等多个方面,本篇暂不多述。
吉祥物IP所带来的产业效益不仅体现于经济价值,更充分体现了文化创意产业的特征——融合文、旅、商,赋能地区文化生态产业升级。一款“墨小牛”,脱胎于即墨历史文化,并在央视舞台“出圈”,在物理上拉近即墨古城与央视平台距离,助力即墨文化走出青岛、走向全国,在行业间也连接了文旅商创意与高科技虚拟视觉产业的端口。
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资产就是知识产权。对于文化创意产业来说,通过实施行之有效的知识产权战略,才能促进文创品牌的持续、健康发展。桦天律师团队致力于通过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为吉祥物创造出更加广泛的使用空间,从长远发展层面为文化创意企业提供多层次的法律支撑。未来,桦天将与更多文创企业、知名IP持有者深化合作,共同探讨文化创意产业法律体系的构建。
浅析吉祥物IP的知识产权保护
作者:王佳琳来源:北京桦天律师事务所

由山东即墨古城倾力打造的文创IP“墨小牛”,可以算是春节档最“牛气”的明星了,先后在央视四档重量级联欢晚会(央三《东南西北贺新春》,“春晚GO青春”现场,央一《春晚》,央一元宵节晚会)中接连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