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对方拒不抚养孩子该怎么办?

来源:广东五美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前情介绍 小茹与大强是经人介绍认识的,两人谈了不到四个月就结婚了,一年后生育了一个女儿。大强似乎不喜欢女孩,自打女儿出生后,他跟变了一个人似的,非常的暴躁,不怎么关心小茹,更不用说照顾女儿了。

前情介绍
小茹与大强是经人介绍认识的,两人谈了不到四个月就结婚了,一年后生育了一个女儿。大强似乎不喜欢女孩,自打女儿出生后,他跟变了一个人似的,非常的暴躁,不怎么关心小茹,更不用说照顾女儿了。
大强整日在外混吃混喝,家里大小事都不管。小茹无奈向婆婆诉苦求助,大强反感 “告状”对小茹狠心动了手,并扬言以后在家里乱说话不会有好果子吃。
小茹选择了带女儿离开,回到娘家和大强分居。日子过得飞快,一晃就是一年多,大强对小茹依旧不管不问,全然不顾女儿的成长境况,从来不看孩子,也不给抚养费和生活费。小茹和女儿的生活开销一直是由娘家出钱资助。
现在大强不尽丈夫责任也不尽父亲责任,这个人真没救了,小茹决定和大强离婚。她鼓足勇气跟大强提了出来。大强的反应很让人意外。
“离婚可以,你先把我在外面的欠款都还了,还不了让你父母还,否则想离婚?没门!”
小茹求助提问
问:如果离婚,大强的债务我全不知情,需要还吗?我娘家人需要替他还吗?我有权追回分居期间的抚养费吗?
小美解答:
大强对外欠的债要区分是婚前欠债还是婚后欠债,婚前欠债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你不用理会。婚后欠债需要看债务类别、数额,如果借款不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家庭生产经营,你也不知情,没有签字或追认,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你无需偿还,至于你娘家人更没有义务帮他还债了。
分居期间产生的抚养费,可以追回。
一是以女儿作为原告,向大强提起抚养费纠纷诉讼,要求其支付抚养费。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无论分居期间还是离婚后,只要父母任一方存在不履行抚养义务行为,未成年子女均有权请求支付抚养费。
二是如果分居期间因为抚养女儿而向娘家借了钱,那么这部分借款属于你和大强的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你娘家人可提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讼,要求大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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