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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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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文章列表

拟上市公司股东离婚的股份价值评估

IPO临门婚变,往往面临巨大利益之争,牵一发而动全身。合合信息以1.4亿元现金补偿前妻换取了股权完整,顺利过会;盛凌电子实控人离婚8年后突遭前妻起诉要求分割股权,历经多轮问询,依靠艰难和解才涉险过关;而致远电子即便在离婚前签下了一致行动协议,仍然受到多轮监管审查,最终黯然撤回IPO申请。 一、拟上市公司实控人离婚股份分割对公开发行的影响 离婚股份分割最容易触发的监管问题就是控制权的稳定性。根据 《

上市公司拓日新能家族内部控制权之争案例分析

2026年5月25日,A股上市公司拓日新能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公告》,披露实控人陈五奎、李粉莉夫妻对其女儿陈琛发起的两起诉讼:一是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二是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确认纠纷。一场家族内部的上市公司控制权争夺在司法诉讼层面正式打响。父母与女儿之间为什么发生控制权之争呢?我们先来看看拓日新能的前两大股东持股结构: 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8.23%(奥欣投

A股上市公司"有限合伙+家族信托"案例分析

2026年5月6日威海广泰(002111.SZ)发布关于免于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披露实际控制人李光太及其一致行动人广泰投资,将合计5%的上市公司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入家族信托控制的持股平台,交易总对价2.296亿元。 本案为2026年A股首例以"有限合伙+家族信托"双层架构实现上市公司股权置入家族信托的案例。本次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数

退市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实务逻辑与操作路径

一、前言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日趋成熟,优胜劣汰机制不断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已渐成常态。与上市公司相比,退市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在监管约束、价值评估、历史遗留问题、时间紧迫性等方面具有显著特殊性,操作模式更灵活,也更具复杂性与挑战性。 本文聚焦退市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实务,对比其与A股上市公司、非公众公司重整的核心差异,系统剖析关键问题与操作路径,希望能为困境企业、管理人、重组方、中介机构及监管部门提供实操指引

从行政处罚案例读懂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会计估计、会计差错变更

相信股民会更为关注,一旦上市公司收入、成本、利润等财务指标出现错误,一般都会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或《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等类似公告。一说上市公司会计估计、会计差错变更,大家普遍认为,这是很专业的会计知识,晦涩难懂。其实,作为对会计知识钻研不多的我们,只要张开您的慧眼,照样可以拔开迷雾,看得更为清楚。以下通过几个处罚案例,来探寻会计估计、会计差错变更背后隐藏的秘密。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深度解读

一、前言 2026年初,中国证监会发布了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董秘监管规则》”)及其起草说明。此举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对上市公司“关键少数”之一——董事会秘书(以下简称“董秘”)的监管将迈入一个全新的、更为精细化和体系化的阶段。作为资本市场的“守门人”与公司治理的“枢纽”,董秘在信息披露、合规运作及内外沟通中扮演着无可替代的角色。然而,实践中董秘职责边界不清、

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中的操纵市场、内幕交易风险及其防范

“十五五”开局之年,“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是资本市场发展的主线。近年来,中国证监会多次明确提出严厉打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彰显了监管层“零容忍”的执法决心与“行政、刑事、民事”立体化追责的坚定立场。与此同时,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的违法犯罪形态不断迭代升级,呈现出更隐蔽、更复杂、更具迷惑性的新特征。基于此,本系列文章聚焦操纵市场、内幕交易领域的潜在风险与违法犯罪前沿问题,立足最

君子之守,修其身而正其柄——2025新《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下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制探析

2025年新《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在三层法律框架下,聚焦两职合一、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规制,推动治理从形式合规转向实质治理。 引言 2025年10月16日,中国证监会修订发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25〕18号,以下简称“新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标志着我国上市公司治理体系向精细化、实质化监管迈出关键一步,构建了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的全链条约束体系。从理论层面看,新规深度契合“利益相

香港证券合规系列:DQ令出鞘——港股上市公司董事的责任边界与履职要义

在香港证券监管的锋芒,从不止步于追究法人责任,更直指背后的掌舵者——董事。本文聚焦于取消资格令(“DQ令”),从法条逻辑出发,结合真实判例拆解责任边界,最终指向破局之道:构建一套可追溯、可验证的“勤勉尽责”证据链,这才是抵御DQ令的真正防线。 “领导力不是头衔、特权、职位或金钱,而是责任。”——彼得·德鲁克 在本系列文章上一篇(第五篇),我们提到当港股上市公司因财务造假、欺诈等行为爆雷,香港法院可

上市公司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之困境与可行性路径探析

本文针对近年来私募监管持续收紧背景下,上市公司参与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遭遇的审批障碍与实操难题,系统梳理相关监管规则与自律要求,深入探析适配上市公司需求的合规实操路径。 引言 在产业升级与资本市场改革背景下,产业并购基金成为上市公司产业链整合、实现产业协同的核心工具,而私募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资质的获取与合规运作,是产业并购基金落地的关键前提。2023年5月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