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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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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文章列表

“董事会中心主义”简介(上)——发展历程、内涵解释及异化

新 《公司法》 确立了“董事会中心主义”,主要体现在董事会职权获得了扩张(如董事会获得了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的决策权)、董事会义务及责任被加重(如董事成为了清算义务人、董事会需要负责核查股东的出资情况)、董事会不再单纯对股东会负责等。因此,本文将借着新 《公司法》 的次等变化,对“董事会中心主义”进行简单介绍。 一、股东会中心主义到董事会中心主义的发展历程 1、股东会中心主义产生的背景 西方国家资本

2026年5月1日起,解除员工必须通知工会!

北京市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办法 第二十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单位应当及时研究,并以书面形式答复工会。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五个工作日将理由通知本单位工会;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应当通知上一级工会。 工会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的,应当及时提出改正意见或者建议;工会要求重新处理时,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

公司控制权争夺之股东会与董事会职权设计的攻守之道

引言:近日,因丧失董事会控制权而黯然离场的lululemon创始人奇普·威尔逊(Chip Wilson),在沉寂十余年后,再度向董事会发起"反扑"。这场跨越十年的控制权博弈,深刻揭示了一个常被忽视的公司法命题:股东会与董事会,并非铁板一块的"内部自治共同体",而是两个权力边界各异、利益取向可能截然相悖的独立决策机构。 股东会固然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享有选举董事的核心权力;然而,董事一经选任,即取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深度解读

一、前言 2026年初,中国证监会发布了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董秘监管规则》”)及其起草说明。此举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对上市公司“关键少数”之一——董事会秘书(以下简称“董秘”)的监管将迈入一个全新的、更为精细化和体系化的阶段。作为资本市场的“守门人”与公司治理的“枢纽”,董秘在信息披露、合规运作及内外沟通中扮演着无可替代的角色。然而,实践中董秘职责边界不清、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2026修订)》重点解读与用人单位合规操作指南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6年5月1日正式施行。本次修订在承继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特别是平台经济等新就业形态的特点,对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工会组建与运作、民主管理程序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更为具体和严格的规定。作为服务多家用人单位的法律顾问,我们特此对本《办法》的核心变化进行梳理,并就用人单

一人公司股东会,开还是不开?法律一句话说透了!

当你就是公司,公司就是你,那些繁琐的会议还要走吗? 张老板是公司唯一的股东。最近公司要增资,他下意识让秘书安排“股东会”,却被法务拦住:“老板,咱们是一人公司,法律压根没让设股东会,您自己签字就行。” 这个场景让很多一人公司的老板困惑:一个人开的公司,股东会到底要不要开?不开的话,重要决定怎么做才合法? 01 法律的明确回答:一人公司不设股东会 先说结论,斩钉截铁: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需要,也不应该

股东会存在程序瑕疵怎么办?——从一则案例看决议效力的认定与救济

案例引入: A公司是由B公司、C公司、D公司、E公司共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有董事会及一名监事甲。 2025年7月24日,A公司的监事甲作为召集人向B公司发出《临时股东会通知》,载明:定于7月28日召开A公司临时股东会。 2025年7月26日,B公司收到《临时股东会通知》。 2025年7月28日,临时股东会召开,公司副董事长乙(同时也是C公司代表)作为主持人参会,D公司、E公司代表参会,并于当日

股东会存在程序瑕疵怎么办?——从一则案例看决议效力的认定与救济

案例引入: A公司是由B公司、C公司、D公司、E公司共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有董事会及一名监事甲。 2025年7月24日,A公司的监事甲作为召集人向B公司发出《临时股东会通知》,载明:定于7月28日召开A公司临时股东会。 2025年7月26日,B公司收到《临时股东会通知》。 2025年7月28日,临时股东会召开,公司副董事长乙(同时也是C公司代表)作为主持人参会,D公司、E公司代表参会,并于当日

施工作业挖断国防光缆的责任主体和请求基础探析

引言 国防光缆,是一种用于军事通信的特殊光纤传输线路,承载着军事指挥、情报传输、军事联络等任务。其价值很大程度上并不是材料本身的价格,而是因为其传输信息的能力和关乎国防安全。挖断国防光缆所造成的赔偿主要是以阻碍光缆信息的时间来计算的,故实践中多有“光缆一断,损失百万”的说法。工程作业中或因疏忽大意,或因光缆埋设深度、标识不明等原因,挖断国防光缆的案例并不鲜见,民事审判实践中,针对该类案件的责任区分

新《公司法》下国企监事会改革路径:建议在2025年前取消监事会

新 《公司法》 构建了以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的单层治理模式,并专章规定“国家出资公司”,与此同时,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 《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国务院国资委令第8号)要求: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应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逐步取消监事会,过渡期至2025年底。国有企业是否设立审计委员会,取消监事组织机构,成为当下燃眉之急。笔者认为,国有企业应在2025年底前取消监事,在董事会中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