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管理人诉乙公司、丙公司破产撤销权纠纷一案一审二审再审代理词
2026年6月29日,四川省第五届律师“十佳代理词”“十佳辩护词”发布会在成都召开,并现场公布了获奖名单。本届评选共征集代理词202篇、辩护词67篇,其中代理词数量创历届新高。经过多轮严谨评审与层层遴选,最终评选出“十佳代理词”10篇及提名10篇、“十佳辩护词”10篇及提名10篇。 我所杨旭律师、杨全友律师撰写的《甲公司管理人诉乙公司、丙公司破产撤销权纠纷一案一审二审再审代理词》入选“十佳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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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9日,四川省第五届律师“十佳代理词”“十佳辩护词”发布会在成都召开,并现场公布了获奖名单。本届评选共征集代理词202篇、辩护词67篇,其中代理词数量创历届新高。经过多轮严谨评审与层层遴选,最终评选出“十佳代理词”10篇及提名10篇、“十佳辩护词”10篇及提名10篇。 我所杨旭律师、杨全友律师撰写的《甲公司管理人诉乙公司、丙公司破产撤销权纠纷一案一审二审再审代理词》入选“十佳代理词”
本文以作者作为破产管理人成员处理的一起有关破产财产拍卖所引发的拍卖合同纠纷为切入点,结合破产程序中债务人对外股权投资处置的特殊性,从破产管理人角度探讨拍卖合同纠纷中的法律适用、管理人瑕疵担保责任边界。通过对本案的分析,旨在为破产管理人在处置债务人财产尤其是股权类资产时提供实务指引,平衡破产管理人职责与竞买人权益保护之间的张力。 案情简介 破产财产拍卖情况 管理人由上海某法院指定为X公司破产管理人,
引言 近日,上海市虹口区46岁独居女子蒋女士离世后“难以动用自身遗产办理葬礼”的事件冲上热搜,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上海市虹口区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经多方协调,法院已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当日立案受理,而后指定民政局担任遗产管理人。蒋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这一新闻深刻暴露了当前遗产管理人制度在应对无亲属逝者丧葬需求时的核心矛盾——即遗产管理人认定的“程序耗时性”与丧葬事宜的“时效紧迫性”不相匹配、遗产管理人
摘要 我国立法中没有刑事案件审理与破产程序衔接和协调的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对于破产案件中如何处理刑民交叉案件缺乏统一的标准。“先刑后民”原则一直以来是主流观点,但近几年随着司法实务的发展,最高人民法院陆续出台了部分涉及刑民交叉问题的司法解释、司法文件,逐步发展至“刑民并行”阶段。尤其在破产案件中适用“刑民并行”的相关程序,已陆续得到各级法院的认同。管理人在办理“刑民并行”破产案件中,需要准确把握“
引 言 2025年8月1日, 《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 (下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管理办法》是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贵金属交易场所反洗钱工作的通知》(银发〔2017〕218号,下称“《218号文》”)后,中国人民银行第二次单独针对贵金属行业下发的监管规范,也是在年初生效的 《反洗钱法(修订)》 的基础上,对于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框架的又一步纵深拓展。 在反
案例解析 破产程序中,为确保主体结构质量安全及后续施工对接,管理人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对工程主体结构安全进行全面检测和技术鉴定。—— (2021)鲁06民终256号 【案情摘要】2014年10月,龙熙置业(发包人)与中建一局六公司(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中建一局六公司对海阳龙熙阿卡迪亚小区项目二期工程进行总承包,承包范围包含施工图纸、施工管理及技术要求中所含的全部工程内
01、案情简介 大某环保科技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下称“福建环保公司”)是新加坡某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新加坡环保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后者是前者的唯一股东。2008年6月30日,福建环保公司经批准,增加注册资本至人民币3.8亿元。2012年4月27日,福建环保公司以新加坡环保公司未足额缴纳出资为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新加坡环保公司履行股东出资义务,缴付增资款4500万元。 2
01、案情简介 大某环保科技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下称“福建环保公司”)是新加坡某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新加坡环保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后者是前者的唯一股东。2008年6月30日,福建环保公司经批准,增加注册资本至人民币3.8亿元。2012年4月27日,福建环保公司以新加坡环保公司未足额缴纳出资为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新加坡环保公司履行股东出资义务,缴付增资款4500万元。 2
01、案情简介 大某环保科技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下称“福建环保公司”)是新加坡某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新加坡环保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后者是前者的唯一股东。2008年6月30日,福建环保公司经批准,增加注册资本至人民币3.8亿元。2012年4月27日,福建环保公司以新加坡环保公司未足额缴纳出资为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新加坡环保公司履行股东出资义务,缴付增资款4500万元。 2
01、案情简介 大某环保科技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下称“福建环保公司”)是新加坡某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新加坡环保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后者是前者的唯一股东。2008年6月30日,福建环保公司经批准,增加注册资本至人民币3.8亿元。2012年4月27日,福建环保公司以新加坡环保公司未足额缴纳出资为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新加坡环保公司履行股东出资义务,缴付增资款4500万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