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信访、监督与司法赔偿 - iCourt法律实务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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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信访、监督与司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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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文章列表

执行篇之法拍程序中税收优先性的研究

引言 在执行程序中,执行标的物尤其是不动产经过法院成功拍卖后,往往在过户阶段会面临税务部门提出需要在拍卖款中优先扣缴不动产交易过户的税款,若同时该标的物还存在其他拖欠税款如房产税或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务部门还要求同步优先扣缴历史欠款、滞纳金及罚款等,申请执行人往往对此提出异议,凭什么我们辛苦拍卖成交,税务部门可以直接过来“摘桃子”,那么在法拍程序中税收优先扣缴的法律依据究竟是什么,若申请执行人同时

探究保全与执行催款之实务途径

摘 要 2026年 1月26日,四川高院官方微信发布“2025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62.27万件,执结55.04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078.52亿元......”,可见执行案件数量庞大,债务人自行履行率不高。执行亦成为法律界最火热的话题之一,也是律师及客户最关心的问题,作为原告(申请人)案件胜诉(裁)只是阶段成果,如何执行回款是实务工作的难点。笔者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常在实务一线办案,常在执行

交叉执行常见问题探析

摘要 交叉执行源自 《民事诉讼法》第237条 的规定,是推进执行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激发队伍活力,强化执行监督管理,有效治理消极拖延执行及执行腐败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对实践中常见的认识及实务问题予以了探讨,如交叉执行理论基础,案件选择,决定程序,前后法院程序衔接,终结执行条件,集中执行具体适用等问题。 关键词 交叉执行 执行管理 提级执行 指令执行 协同执行 集中执行 引言 交叉执行源自 《民事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中,登记在被执行人个人名下的夫妻共有房产能否被整体处置?

以下内容均由小律同学法律及政务AI生成,仅供参考。 法律分析: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中,登记在被执行人个人名下的夫妻共有房产能否被整体处置 基于您提供的问题,我将严格依据检索到的法律依据进行专业分析。检索结果显示,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中,对于登记在被执行人个人名下但实际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执行措施,但必须保障配偶的合法权益。以下从法律依据、适用条件、权利义务关系及实务建议四个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中的裁判理由不认可能否提起上诉?

以下内容均由小律同学法律AI生成,仅供参考。 根据您提出的问题“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中的裁判理由不认可能否提起上诉”,我将严格依据您提供的检索内容(包括法律、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专业分析。检索结果中未包含直接针对“裁判理由”是否可上诉的独立条文,但通过分析相关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可以明确以下核心原则:上诉的对象是裁判结果(即判决书或裁定书的主文),而非裁判理由本身;裁判理由的异议必

实际施工人高度注意! 实际施工人受让施工企业的债权被判无效! 申请变更其为申请执行人被否定!

实务问题 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申请执行人将其对被执行人的债权转让给实际施工人,实际施工人申请变更其为申请执行人时,执行法院应如何审查该债权转让行为的合法性? 裁判观点 在执行程序中,实际施工人受让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后,申请变更其为申请执行人时,执行法院应严格审查该债权转让行为的合法性。如果申请执行人存在多起未清偿的债务且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将债权转让给实际施工人可能构成滥用权利,损害其他债

直接受害人(被执行人)怠于申请国家赔偿情形下,该直接受害人的另案债权人(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是否可以代位申请国家赔偿?

》》》R1深度思考过程: 好的,我现在需要解决用户的问题:直接受害人(被执行人)怠于申请国家赔偿的情况下,该直接受害人的另案债权人(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是否可以代位申请国家赔偿? 首先,我需要回顾检索到的法律资料。根据用户提供的检索结果,有几个关键点需要注意。首先,涉及国家赔偿法的相关司法解释,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执行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第三条。这条规定指

执行依据确定本金和一般利息,无约定时,执行中清偿顺位是“先本后息”“先息后本”还是“本息并还”?

》》》R1深度思考过程: 好的,我现在需要解决用户的问题:在执行依据确定了本金和一般债务利息,且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执行中的清偿顺序是“先本后息”、“先息后本”还是“本息并还”? 首先,我需要查阅检索到的相关法律条文。根据用户提供的检索结果,有几个关键点需要注意。 首先,司法解释部分提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规定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

被改判无罪,还给被害人的财产是否需要退还?如需退还,是通过再审的执行程序还是通过国家赔偿程序解决?

R1深度思考过程: 好的,我现在需要处理用户的问题:被改判无罪的,原已发还给被害人的财产是否需要追回并退还原犯罪嫌疑人?如果是的话,应该通过再审判决的执行程序还是国家赔偿程序来解决? 首先,我需要查看检索到的法律资料。用户提供的资料中有多个司法解释和案例,我需要从中找到相关的内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刑法第六十四条 的批复,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追缴或责令退赔,这些内容应在

被改判无罪,还给被害人的财产是否需要退还?如需退还,是通过再审的执行程序还是通过国家赔偿程序解决?

R1深度思考过程: 好的,我现在需要处理用户的问题:被改判无罪的,原已发还给被害人的财产是否需要追回并退还原犯罪嫌疑人?如果是的话,应该通过再审判决的执行程序还是国家赔偿程序来解决? 首先,我需要查看检索到的法律资料。用户提供的资料中有多个司法解释和案例,我需要从中找到相关的内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刑法第六十四条 的批复,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追缴或责令退赔,这些内容应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