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中医药产业进入传统医学现代化窗口期
引言 越南传统医学产业正在从经验性、辅助性医疗服务,逐步进入国家健康战略、医保支付体系和医疗服务现代化进程。对中国中医药、康复医疗、天然药物和植物提取企业而言,越南市场的核心机会已不再是单纯出口中成药或销售保健品,而是围绕监管分类、医疗机构合作、临床证据、质量标准和医保支付路径,参与越南传统医学的现代化建设。本文从越南政策信号、法律框架、产业机会、合规风险和进入路径五个维度,分析中国企业在越南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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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越南传统医学产业正在从经验性、辅助性医疗服务,逐步进入国家健康战略、医保支付体系和医疗服务现代化进程。对中国中医药、康复医疗、天然药物和植物提取企业而言,越南市场的核心机会已不再是单纯出口中成药或销售保健品,而是围绕监管分类、医疗机构合作、临床证据、质量标准和医保支付路径,参与越南传统医学的现代化建设。本文从越南政策信号、法律框架、产业机会、合规风险和进入路径五个维度,分析中国企业在越南传统
引言 近年来,医保基金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在立法层面,2026年2月12日,国家医保局公布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进一步对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个人等的欺诈骗保情形作出了明确界定。在执法层面,国家医保局多次发文强调对欺诈骗保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严厉打击。2026年2月2日,国家医保局印发 《关于做好2026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 ,强调要“巩固基金监管高压态势”,精
近日,笔者有幸与《美国陷阱》作者弗雷德里克·皮耶鲁齐进行了深入交流。这本书之所以在中国企业界、法律界和合规领域长期引发关注,并不只是因为它记录了一家法国企业和一名高管的个案遭遇,更因为它揭示了全球商业竞争中的一个重要现实:在跨国经营环境下,法律规则、金融体系、数据系统、司法管辖和合规执法,正在成为影响企业命运的重要力量。 对于正在进入越南的中国企业而言,这一现实尤其值得警惕。 过去,中国企业赴越南
摘要:2026年5月11日至5月22日期间,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司共对31家(首周14家,次周17家)拟境外发行上市企业出具了备案补充材料要求。本期反馈企业数量庞大,涵盖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消费医疗等多个核心赛道。本文旨在梳理这两周密集反馈背后的核心法律逻辑,特别是监管对“AI大模型与数据安全”“红筹VIE架构全生命周期审查”及“负面清单严格对标”的新动向,为拟境外上市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提
引言 2025年12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诉青海珠峰冬虫夏草原料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该案作为我国首例涉及天然微生物功能基因的重大专利侵权案件,二审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于2026年4月23日进行公开审理,央视频对该案件进行了全面报道,本案一审判决书中提出的裁判观点引发了行业广泛讨论。 业内有观点认为,法院对天然基因专利保护
人工智能(AI)通过降本增效、提高成功率和拓展创新空间, 正在从根本上重塑生物新药研发。例如, 传统研发一款新药通常需要10年时间和10亿美元以上的投入, 其中仅早起研发就需要4-5年, AI 的介入能将这一时间缩短至18个月左右。[1] 近年来, 中国药企形成了“AI赋能研发+国际多中心临床(MRCT)验证+跨境授权(License-out)”的创新出海新范式。通过AI大幅缩短靶点发现与分子优化
引言 化妆品“小样”指的是在使用正品前提供客户使用的试用装产品。各大品牌的促销套装中,大多会赠送一些小样及中样。线下的商场化妆品专柜也会给顾客赠送、免费试用一些小样,便于顾客确定是否要购买正装。化妆品分装的小样因为其本身性价比高、携带方便等优点受到越来越多的顾客喜欢,由此也催生出来一门游走在违法边缘的“生意”:商家购买正品化妆品之后,进行自行切割、压盘、重组后再进行销售。此类商品因为价格低廉,且一
十、科研与成果转化合规 (一)近年来改革制度红利介绍 近年来各地纷纷出台成果转化利好政策。 1.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 (1)核心突破:“先赋权后行权”模式 以往医院的职务科技成果归单位所有,科研人员“不敢转、不想转、不会转”。2025年以来,从国家到地方,一场深刻的赋权改革正在重塑游戏规则。以北京市为例,2026年4月,北京市出台《关于促进首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明确推广“先赋权后行权”
引言 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7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这部共五编、1242条的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全国生态日,正式施行。 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世界上第一部以"生态环境法典"命名的法律。 法典为何而来?它整合了什么、创设了什么、改变了什么?对于执法部门和人员、企业
摘要 在电力交易领域引入人民调解机制,不仅是理论上的探讨,更是正在发生的生动实践。从贵州成立全国首家电力交易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到浙江电力市场管委会发起设立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制度的“东方经验”正与高度专业化的电力市场深度融合。然而,任何一项制度从确立到高效落地,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跨越组织构建、多方协同、执行保障等多重障碍。本文深入剖析电力交易纠纷人民调解的组织运转机制,明确其与仲裁、行政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