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杰世泽银行、保险、资管法律专刊(2024年3月刊)

来源: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01 行业快讯 INDUSTRY NEWS 新能源车险定价机制优化势在必行,行业有望迎来新一轮供需共振 It is Imperative to Optimize the Pricing Mechani

01 行业快讯
INDUSTRY NEWS
新能源车险定价机制优化势在必行,行业有望迎来新一轮供需共振
It is Imperative to Optimize the Pricing Mechanism of New Energy Auto Insurance, and the Industry is Expected to Usher in a New Round of Supply-Demand Resonance
3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云泽在第三场“部长通道”集中采访活动上表示,金融监管总局正在研究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同时进一步优化新能源车险的定价机制,助力汽车走进千家万户。
在外贸方面,总局将积极支持新能源汽车等“新三样”出口、海外仓布局,为他们提供更有针对性的综合金融服务,逐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
来源:和讯保险
四类等级差别授权 保险代理人分级提速
Differential Authorisation for Four Classes, Speeding up the Grading of Insurance Agents
保险销售人员分级再进一步。3月14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业协会”)研究起草完成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能力资质等级标准(人身保险方向)(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等级标准(征求意见稿)》〕等文件,向保险公司征求意见。
关于保险销售人员的分级,三年前监管就已经提出了相关设想。如今,随着《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落地,明确提出保险销售人员销售能力分级要求,保险销售人员的分级分类已然箭在弦上。业内专家表示,推进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能力资质分级分类,有助于提升整个保险行业的服务质量,是促进保险行业长远良性发展的举措。
来源:北京商报
2024年2月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社会融资规模增量、金融统计数据报告
Report on the Stock of Social Financing Scale, the Increment of Social Financing Scale and Financial Statistics Data for February 2024
2024年2月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统计数据报告初步统计,2024年2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385.72万亿元,同比增长9%。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为241.29万亿元,同比增长9.7%;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余额为1.76万亿元,同比下降5.3%;委托贷款余额为11.22万亿元,同比下降0.7%;信托贷款余额为4.03万亿元,同比增长7.7%;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2.68万亿元,同比下降9.3%;企业债券余额为31.53万亿元,同比增长0.7%;政府债券余额为70.69万亿元,同比增长15.1%;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余额为11.48万亿元,同比增长6.4%。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人身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出炉:风险监测和监管评级包含六个维度,“履行ESG责任情况”为特别加分项
Regulatory Rating of Personal Insurance Companies: Six Dimensions of Risk Monitoring and Regulatory Rating, with "Fulfilment of ESG Responsibilities" as a Special Plus Point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官网发布消息称,已于近日印发《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人身保险公司风险监测和监管评级要素包含公司治理、业务经营、资金运用、资产负债管理、偿付能力管理和其他方面六个维度。另设置“履行环境社会治理(ESG)责任情况”作为特别加分项。
3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在官网发布消息称,为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人身保险公司机构监管和分类监管,推动人身保险公司高质量发展,已于近日印发《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以下简称《评级办法》)。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评级办法》的实施,有助于强化分类监管,引导人身保险公司形成特色化发展模式和差异化竞争优势,促进人身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抓好《评级办法》的贯彻落实,提升人身保险公司非现场监管效能,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董责险可持续发展之路
The Road to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Directors' Liability Insurance
3月以来,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核电”)、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等A股上市公司陆续公告表示,拟购买董责险。关于投保动机,中国核电在公告中表示,是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近年来,董责险逐渐成为上市公司改善公司治理和风险控制的“标配”。不过,目前仍有大量公司对董责险持观望态度,国内董责险投保率较欧美市场也有较大提升空间。此外,高额赔付也考验着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监管提高消费金融公司准入标准 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提高至不低于50%
Regulators Raises Entry Standards for Consumer Finance Companies, Raising Shareholding of Major Funders to No Less Than 50 Percent
去年12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日前,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据介绍,该《办法》自2024年4月18日起施行。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上海保险选择促进生化产业发展
Shanghai's Insurance Options Promoting Biochemical Industry
With multiple payment options for innovative medicines and devices through basic medical insurance and commercial insurance, Shanghai has been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its biomedical industry, according to government officials on Friday.
A press conference summarized the results achieved afte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multi-payment mechanism in terms of innovative medicines and devices as well as the plan ahead.
来源:SHINE
中国将扩大儿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
China to Expand Basic Medical Insurance Coverage for Children
Chinese authorities on Saturday released a circular on the launch of a campaign to expand basic medical insurance coverage for children, aiming to safeguard the rights, interests and health of children in the country.
The circular, issued by the National Healthcare Security Administration,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and the National Health Commission, sets the goal that by the end of 2024, over 80 percent of newborns are covered by national basic medical insurance in the year of birth.
来源:Xinhua
02 政策法规速递
NEW LAWS AND REGULATIONS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
NFRA Issues Measures for Supervisory Rating of Life Insurance Companies
为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人身保险公司机构监管和分类监管,推动人身保险公司高质量发展,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印发《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以下简称《评级办法》)。
《评级办法》主要有以下内容:一是搭建风险综合评估体系,从公司治理、业务经营、资金运用、资产负债管理、偿付能力、其他等六个维度评价,确定公司综合风险等级。二是提高风险识别和预警能力,以定量分析为基础,结合非现场监管掌握的各类信息,对机构风险进行有效识别和预警,实现风险关口前移。三是科学评估风险等级,根据重要性程度量化风险水平,综合风险等级划分为1-5级,数值越大风险越高,处于重组、被接管等状态的公司直接列为 S级。同时,引入动态调整机制,分别设定综合风险水平上调一级和直接认定为5级的情形。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汽车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
NFRA Issues the Measures for Supervisory Rating of Auto Finance Companies
为健全和完善汽车金融公司风险监管体系,强化分类监管,引导汽车金融公司专注主业,大力促进汽车消费,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金融监管总局制定发布了《汽车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金规〔2024〕1号,以下简称《评级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评级办法》共五章二十二条,包括总则、评级要素、组织实施、评级结果与运用和附则,从总体上对汽车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工作进行规范。一是明确监管评级要素与方法。《评级办法》设置公司治理、资本管理、风险管理、专业服务能力、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信息科技管理等6项评级要素,分别赋予10%、10%、35%、20%、15%和10%的分值权重,并对评分原则进行规定。二是明确监管评级组织实施流程。汽车金融公司监管评级按照初评、复评、审核、反馈监管评级结果等环节进行。监管评级结果从优到劣分为1-5级和S级,监管评级结果数值越大表明机构风险越大,需给予更高程度的监管关注。三是明确分类监管原则与措施。规定监管评级结果应当作为监管机构制定及调整监管规划、配置监管资源、采取监管措施和行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汽车金融公司业务分级分类监管的审慎性条件。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NFRA Issues the Measur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Administrative Penalty Discretion
为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推进严格公正执法,维护行业秩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下称《办法》)。现正式发布,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1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深入评估论证各方意见后,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办法》。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03 香港保险法快讯
HK INSURANCE LAW NEWS
三名前保险代理人因适当人选准则被保险业监管局禁止重投业界
Insurance Authority imposes prohibition orders on three former insurance agents on fit and proper grounds
违规事项
(1)其中两宗个案的前保险代理人,为了证明自己在之前的自律规管制度下符合成为保险代理人的最低学历要求,而使用了虚假学历证书。此等行为明显违反适当人选要求。
(2)第三宗个案涉及一名前保险代理人,该人士亦为《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第485章)下的附属中介人。该前代理因违反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的操守要求,在经保监局(作为保险业附属中介人的前线监督)调查后,被积金局处分。其违反操守的行为包括在未获得客户授权下转移权益及冒认客户以获取帐户资料。
监管要点
在决定个别人士是否适当人选或是否该续任持牌保险中介人的时候,保监局必须考虑该人士是否有能力称职地、诚实地和公正地进行保险受规管活动、该人士的信誉和诚信,以及包括积金局在内的机构有否针对该人士采取任何纪律行动。是次违反操守的行为涉及该人士作为《强积金条例》下附属中介人代表客户进行交易,与进行保险受规管活动相似。因此,保监局认为既然其作为《强积金条例》下附属中介人适当人选的资格被质疑,其作为保险中介人适当人选的资格亦受到挑战,因此保监局采取与积金局同步的纪律行动。
来源:香港保监局网站
林XX因未经客户知悉或同意下投购保单而被保险业监管局暂时吊销牌照七个月
Insurance Authority suspends XX for seven months for taking out an insurance policy without the client’s knowledge or consent
违规事项
林XX并非以客户的最佳利益为动机,在未经客户知悉或同意下投购保单,致使他并非适当人选。
监管要点
该案显示了几点重要的讯息:
(1)事件是对持牌保险中介人的警告,提醒其切勿使用欺诈手段欺骗客户。任何受规管人士利用虚构的抽奖活动、不存在的“限时优惠”或其他旨在诱导客户作出购买保险决定的虚假促销活动,可预期受到保监局迅速而严厉的处罚。
(2)事件亦提醒公众,即使有关抽奖、限时折扣或促销活动属实,准保单持有人也不应被这些促销活动所营造的“错失恐惧”不合比例地影响或干扰其作出购买的决定。请务必花充足时间了解保单的条款和条件,并根据保险需要而作出知情的决定。
(3)该客户在本案中透过查看保险公司的电子平台帐户,发现了有问题的保单。这正显示了保单持有人透过保险公司提供的电子平台等设施,定期检视保障范围的行为的价值。这从来都是管理个人财务的良好做法。
来源:香港保监局网站
香港保联就香港高院及廉署对王XX、罗XX和梁XX诈骗危疾保险做出的裁决发表评论
HKFI Welcomes Hight Court Ruling on Insurance Fraud case and ICAC’s effort to expose the social menace
违规事项
三人承认两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王XX承认四项相类罪名,以及三项伪造罪名,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1条。三人合共诈骗危疾保险赔偿3,750万元。
监管要点
案件正反映保险诈骗问题长期严重困扰业界,今次案件仅属冰山一角。根据海外保险市场的经验,保险公司每赔偿 100 元,当中约有10%至15%属于诈骗及滥索。换言之,所有在同一风险池中的诚实投保人,也受到牵连,间接成为骗徒的受害人。
为了协助识别潜在保险诈骗,保障投保人的共同利益,保联亦于2018年推出“预防保险诈骗侦测系统”,运用先进的人工智能科技,协助侦查保险索赔诈骗。保联希望今次判决能向社会大众传递重要的守法信息。
来源:香港保险业联会网站
保险业携手应对气候变化
Insurance Industry Joins Hands to Address Climate Issues
香港保险业联会(保联)于2024年2月29日在保险业气候约章启动礼及行业交流论坛上正式推出《保险业气候约章》。
《保险业气候约章》是香港首个由保险业组织自发策动的气候约章,首批签署约章的会员公司多达33家,约占香港保险市场份额的80%。
来源:香港保险业联会网站
保险业监管局公布2023年香港保险业临时统计数字
Insurance Authority releases provisional statistics of Hong Kong insurance industry in 2023
保监局于2024年3月8日公布2023年香港保险业的临时统计数字,期内毛保费总额达到$5,497亿,较2022年下跌1.1%。主要包括长期业务和一般业务。
来源:香港保监局网站
04 香港最新案件速递
HK Latest Cases
香港特别行政区 诉 廖XX ([2024] HKDC 385)
背景:被告廖XX,在香港或其他地方,与王XX、廖XX以及申XX一同串谋诈骗友邦保险(国际)有限公司,即不诚实地向友邦保险(国际)有限公司伪称廖XX,作为该公司发出的保单的受保人,被诊断患上胃腺癌及左卵巢腺癌,从而导致和诱使该公司批准廖XX的危疾索偿申请和根据该保单向廖XX作出赔偿。
法庭裁定:香港法庭裁定,本案中,被告是该保单的投保人也是受益人,没有被告的参与,控罪不能发生。此等行动直接打击了整个保险业的运作,如果被告及其同谋得逞的话,亦影响了中港两地的和谐,亦会间接令类似的投保费用增加,而公司以后为了查证而增加运作费用,转而转介于社会大众之上,所以量刑原则得以威慑为主。总刑期为32个月监禁。
判决书链接:
legalref.judiciary.hk/lrs/common/search/searchresultdetail_frame.jsp?DIS=158624&QS=%24%28%29&TP=RS
05 安杰世泽动态
ANJIE BROAD NEWS
安杰世泽荣获2024年度LEGALBAND中国法律卓越大奖六项提名
AnJie Broad Law Firm Received Six Nominations for the 2024 China Law Awards of LEGALBAND
2024年3月13日,知名法律评级机构LEGALBAND公布了2024年度中国法律卓越大奖提名名单,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凭借突出的业务能力与优质的客户口碑及蓬勃向上的综合实力,荣获六项中国法律卓越大奖提名。
来源: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
安杰世泽荣获《商法》2023年度杰出交易大奖
AnJie Broad Law Firm Won Deals of the Year 2023 Awarded by 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
2024年3月19日,知名国际法律期刊《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正式公布了2023年度杰出交易(Deals of the Year 2023)评选结果。安杰世泽参与的四大项目“泰康人寿发行全国首单保险公司永续债”、“Snap-on、Mitchell与道通科技商业秘密纠纷”、“首例涉第三方资助仲裁的司法审查”以及“红塔资管就投资亏损诉华融资管”,荣登榜单。
安杰世泽全体同仁对所有客户、合作伙伴及各界朋友的支持表示诚挚感谢,并将一如既往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法律服务。
来源: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
安杰世泽合伙人梁冰律师受邀为中国平安进行专题分享
Partner Liang Bing of AnJie Broad Law Firm was Invited by Ping An Insurance (Group) Company of China, Ltd. to Give a Thematic Sharing
2024年3月1日,安杰世泽合伙人梁冰律师受邀参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训,围绕“新《公司法》对保险机构的主要影响”进行分享。
本次分享会以线上方式进行。梁冰律师向集团及各子公司的法律合规人员讲解了新《公司法》对保险机构产生的主要影响,并同与会人员进行深入讨论。本次内容覆盖股东治理、董事会治理、监事会、经理层、决议效力制度、法定代表人制度,依据新旧保险法规的对照及实际案例的分析对新规进行了详细解析,与会人员反响热烈。
来源: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
安杰世泽合伙人王雪雷律师、喻丹律师受邀为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做专题培训
Partner Wang Xuelei and Partner Yu Dan of AnJie Broad Law Firm were Invited by Ping An Health Insurance Company of China, Ltd. to Conduct a Thematic Training
2024年3月13日上午,受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邀请,安杰世泽合伙人王雪雷律师、喻丹律师分别以《从保险理赔涉诉典型案例看应诉思路、策略归纳》《<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主要内容解读》为主题进行分享。本次分享以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来源:法大保微信公众号
安杰世泽合伙人万佳荣登《商法》The A-List 法律精英2023-24:律师新星榜单
Partner Wan Jia of AnJie Broad Law Firm Named to 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 's The A-List 2023-24: Rising Stars
2024年3月28日,知名法律评级机构《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 CBLJ)公布了“The A-List 法律精英2023-24:律师新星”榜单(CBLJ The A-List 2023-24:Rising Stars)。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万佳律师,凭借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优质的客户口碑荣登榜单。
来源:法大保微信公众号
06 理论研究
THEORETICAL RESEARCH
“致胜法保”系列文章三:后《民法典》时代的格式条款识别——以保险合同为例
Article 3 in the "Winning Legal Insurance" Series: Identifying Form Clauses in the Post-Civil Code Era - The Case of Insurance Contracts
作者:刘光富
随着当前市场交易对效率的要求越来越高,交易主体对格式条款的使用也越来越频繁,由此导致的纠纷也日益增多。《民法典》施行后,《民法典》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相应司法解释及印发的相关会议纪要,初步从格式条款的识别、订入、评价、解释等维度构建起了格式条款的统一规制体系。
本文拟以保险合同为例,根据相关法律、会议纪要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并结合立法资料及最高人民法院对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在探讨格式条款识别相关疑难法律问题的基础上,就涉格式条款争议中的证据固定、诉辩路径等提出建议。
来源:威科先行
合同编司法解释对保险资金运用交易文件效力认定影响探讨之超股比担保问题
Discussion on the Impact of the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of the Codification of Contracts on the Determination of the Effectiveness of Transaction Documents for the Utilization of Insurance Funds on the Issue of Guarantee of Excess Ratio
作者:陈俊 邓茗心
在金融强监管的背景下,我国金融司法裁判日趋呈现监管化趋势,金融审判标准与金融监管理念逐步趋近,公序良俗原则成为金融司法实践中监管政策与合同效力对接关系的新路径。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合同编司法解释》”)对人民法院在认定合同因违背公序良俗无效时应当考量因素的进一步明晰,人民法院对金融交易有效性的司法裁量权增强。
为保障保险资金安全,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规定中对增信措施的设置有明确要求,例如,《债权投资计划实施细则》(银保监办发〔2020〕85号)规定:“第七条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债权投资计划,应当确定有效的信用增级安排,并符合下列要求:……设置保证担保的,应当为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合同有效性是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的关键因素。业务实践中常见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作为增信主体为融资主体提供保证担保的情形。为规范和加强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或融资担保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财评规〔2021〕18号,下称“18号文”)、《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1〕75号,下称“75号文”)等规范性文件。
该等国资监管规定虽不属于能够直接否认合同效力的法律、行政法规,但因其蕴含国家宏观政策、国家经济安全等与公序良俗相关的内容,使其亦可能作为判断合同效力的重要依据。本文拟以75号文、18号文中超股比担保监管规定为例,分析担保行为不符合国资委关于融资担保监管规定的,是否因违反公序良俗进而对担保合同效力产生影响。
来源:法大保微信公众号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