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县人民法院利用“云上法庭”公开审理江某某等14人境外电诈团伙刑事犯罪案件

来源:子洲县人民法院

文章摘要
10月27日,子洲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江某某等14人境外电信诈骗团伙刑事犯罪案件。

10月27日,子洲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江某某等14人境外电信诈骗团伙刑事犯罪案件。公诉机关指控,自2018年11月以来,以郭某、熊某友等为首的犯罪团伙,在中国境内通过多种方式招募诈骗从业人员,赴菲律宾共和国巴拉望省公主港市,以开设公司为幌子,形成等级森严,结构明确的诈骗集团,专门针对中国境内公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经上级指定,该犯罪集团中的14名被告交由子洲县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经过一天的紧张审理,该案审理终结,并将择日宣判。
该案系2021年子洲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数最多的刑事案件,面对庭审场地有限、疫情防控压力升级等不利局面,该院在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的指导下,提前制定了详细的庭审、警务、防疫、后勤、信息技术等保障工作预案,并适时变更完善庭审方式、庭审保障方案,最终采用了“云上法庭”的隔空审理方式,既保证了案件的如期开庭,也最大限度的减少了人员聚集流动。
该案的审理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被告人不出羁押场所。充分利用远程视频系统,实现了无需提押就可以“面对面”审理的工作需要。14名被告在羁押场所分别由司法警察引导以视频的方式接受审判,最大限度的减少了疫情传染风险,减轻了庭审保障压力。二是外地辩护人无需到庭。2名被告人委托的外地律师按照法院的事先安排,异地通过云上法庭进行三方互动“隔空”辩护,既避免了疫情期间的人员跨省流动,也保障了被告人的辩护权利。三是对本地诉讼参与人严格出庭要求。本次庭审要求公诉人员及本地的16名辩护人在充分做好核酸检测,扫码验证,个人防护的基础上才能出席审判法庭,以“隔空”的方式对被告进行公诉和辩护。
庭审模式的科技嵌入,既保证了审判的公开透明、公诉机关充分发表公诉意见,辩护人及律师充分发表辩护意见,又最大限度减少了人员聚集流动,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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