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近期,笔者接触的一宗公司并购项目中,收购方并购完一家公司后,被并购公司的原控股股东、核心人员因对该公司的业绩作出了承诺,而以需维持被并购公司的原管理层不变以保障业绩完成为由,拒绝收购方向被并购公司推荐管理层人员,导致收购方虽然全资持有被并购公司股权,但却无法有效了解、监督和控制该公司。
联想前段时间发生的万科控股权风波、蓝色光标业绩对赌争议,以及更早之前的国美电器的黄光裕、陈晓恩怨,笔者拟本文探讨公司控股股东和管理层的关系。
1 公司控股股东和管理层的关系和冲突
公司的控股股东/大股东一般是指依其所持公司股权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公司管理层一般是指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董事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核心管理团队。
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是公司日常经营的决策机构;管理层主要是主持和实施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执行人和管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和更换职权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因此,通常情况下,公司控股股东/大股东因拥有股东(大)会大多数表决权,而享有提名多数董事的权利,从而实际上控制董事会,并依此间接控制管理层的人选,公司管理层基本上能执行公司控股股东利益或按照大股东的意志,或者公司管理层本身就由控股股东或其代言人担任,公司决策、管理和执行具有较密切的一致性。
但是,在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特别是发生公司并购、重组的情况下,公司新控股股东和原管理层之间的关系会发生改变,两层控制关系和利益关系较容易发生分离。原因不胜枚举,通常包括:
1、新控股股东与原管理层之间经营管理方式、经营理念存在差异,或者是新控股股东拟改变公司业务、管理模式时发生。
2、新控股股东根据其控制公司需要,安排新的能够代表其意志的人员加入管理层,原管理层的经营管理权限受到削减或制约,或者是新加入管理层人员与原管理层人员存在沟通不畅、性格不合等差异,或者是原管理层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受到了新控股股东或其委派人员的干预和阻碍,导致无法或有效地实施、推进既定的经营管理计划。
3、公司股权分散,新控股股东未能拥有公司绝对的控股权,新控股股东因与其他大股东所持股权比例较为接近而无法绝对控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甚至是原管理层代表了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利益,或取得了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信任和支持,从而脱离控股股东的控制。
2 公司控股股东和管理层冲突的影响和解决方案
公司控股股东和管理层关系发生分离,公司经营管理将会不可避免受到阻滞和影响,譬如管理层提出的议案会被控股股东否决,而控股股东提出的议案即便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却无法得到管理层的有力执行,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发展。最新的一篇新闻关于新飞冰箱停产整顿的报道中就提到是新飞冰箱“大股东和经营层矛盾致命”。
因此,采取有效措施维持公司控股股东和管理层的关系稳定性和一致性,避免发生冲突,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明确业绩承诺的前提和保障措施
在并购重组过程中,公司控股股东会发生变化,收购方通常会要求原控股股东及持股的管理层对公司在并购重组完成后的业绩作出承诺,由于公司业绩一般情况下是以目标公司既往经营为基础,并取决于公司管理层的经营能力、管理能力和执行能力,原控股股东、原管理层作出的业绩承诺或服务期承诺多是以经营管理权不发生重大变化为前提,因此,并购重组过程中通过事先明确公司在业绩承诺期的业务、人员、机构、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调整、整合原则、方案和控制措施、约束措施,特别是明确新控股股东在原控股股东作出的业绩承诺期内是否有权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调整及其调整范围,以及原管理层的经营管理权限和约束措施,有利于避免在并购重组完成后因前述事项无法达成一致或协商解决,而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和业绩责任不清。
2、明确原管理层服务期及激励、约束措施
公司管理层直接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其稳定性和执行力有利于公司发展,因此,通过明确管理层的服务期,并通过采取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措施,确保管理层的稳定,并使得管理层利益与公司业绩捆绑,有利于保障管理层与公司控股股东的利益更加统一和明确。
3、建立经营管理权限授权制度和业绩考核标准
公司的经营管理涉及多层次的决策和执行,为了避免因为控股股东、管理层因为决策和执行的分离而导致责任不清、利益分离,通过建立经营管理权授权制度,明确控股股东授予管理层的经营管理决策权限及调整条件、方式,同时明确相应的业绩考核标准,从而在责、权、利的对等,调动管理层的积极性和责任性,有利于明晰控股股东和管理层的职权,促使两者利益趋同。
4、采取一致行动或约束措施
通常情况下,控股股东有权更换管理层,但是,如果管理层同时持有公司股权,或者管理层谋求了公司其他股东的一致行动,扩大对公司的影响力,甚至谋求管理层控制,将影响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控制力。在此情况下,控股股东与持股的管理层之间事先达成一致行动安排或约束措施,有利于避免两者出现僵持、冲突。
5、采取竞业限制、保密责任和约束措施
管理层通常接触了公司核心的商业秘密,掌握了公司深度的经营、管理、业务、技术信息,因此,管理层存在利用掌握的公司信息另谋利益的风险,通过明确管理层的竞业限制、保密业务和约束措施,将有利于保障管理层的忠诚度。
结语
公司的控股股东与管理层出现冲突、僵持,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即便最终解决,两者可能最终都成为“输家”,因此,在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过程中,提前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减少股东与管理层的冲突,是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
(本文是笔者在接触的业务中的总结,不尽完善,抛砖引玉,欢迎指正和探讨。)
公司控股股东和管理层关系浅议
作者:戴毅来源: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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