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 子女可以向父母主张抚养费的情形
关于子女向父母主张抚养费的问题,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什么是“未成年子女”和“成年子女”?《民法典》第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什么是“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一》)第四十一条,规定“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依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子女可以向父母主张抚养费的情形有二:一是子女是未成年人;二是子女虽然已经成年,但是“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No.2 成年的在读大学生是否可主张抚养费?
现在分析文章题目中的问题,根据已知信息,该子女已经年满18周岁,是成年人,其次该子女是在读大学生,大学不属于“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显然,该子女能否向父母主张抚养费就看其是否符合“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原因必须是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也就是说没有找到工作、学业繁忙没有时间工作、兼职工资低等不是合法理由。
司法裁判中,基本上也是以上观点:
(2019)甘0723民初50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认为,……原告祁某系在校成年大学生,虽然没有生活来源,但完全可以靠自己劳动自食其力,其不属于《婚姻法》第二十一条中“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2017)辽01民终1311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认为,……本案中,薛某某作为在校大学生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已经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亦赋予了其劳动的权利与义务,亦不存在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情形,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故其父母已无继续向其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
No.3 例外情形
如此说来,是不是年满18周岁的大学生就一定无法从父母那里拿到抚养费?也不尽然,至少有以下两种情形可以:一是父母愿意支付;二是父母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有约定。
案例一:(2016)桂0405民初59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认为,……本案中,原告茹某甲已年满18周岁,其作为一名成年的大学生,并不存在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不符合“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标准,依照法律规定,被告茹某乙已无承担抚养费的法定义务。但是,(2008)蝶民初字第550号民事调解书确认了茹某甲的教育费、医疗费凭票据由茹某乙与陈俏红各负担一半,直至茹某甲独立生活时止。该民事调解协议是被告茹某乙的真实意思表示,民事调解书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原告据此诉请被告向其支付在大学读书期间的学费、医疗费总额的50%,合理合法,本院予以支持。”
案例二:(2020)苏1183民初1164号民事判决书,“本院认为,…… 据此,已逾18岁的在校大学生,因其已经成年,且接受的教育并非高中或以下学历的教育,父母便没有为其提供抚养费的法定义务。但法律并不禁止父母对不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之外的子女自愿或通过约定的方式承担抚养义务。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子女上大学学费、生活费、结婚费用的约定,是双方在离婚时就子女读书、婚嫁事宜作出的合理安排,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应予履行。因此,在华小玉与胡某的离婚协议中,约定“华某有继续上学和深造的机会,双方必须共同出资直到华某成家立业为止”,该约定仅限于“教育费”,并不包括生活费用,故对原告举证主张的7700元大学教育费用,被告应当按约定承担50%即3850元。 ”
年满18周岁的在读大学生是否有权向父母主张抚养费?
作者:张慧芳来源:昶兴律师

No.1 子女可以向父母主张抚养费的情形 关于子女向父母主张抚养费的问题,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