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人:陈先生
本人长期在广东打工,已有26个月没回家乡了,仅有70多岁的老母亲在家,最近妻子提出离婚,法院送达传票时只送给我母亲,当时我母亲在路上,考虑到离我太远,我母亲不肯签字,法院工作人员把传票丢在人家家里就走了。我认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法院的做法不是合理合法的,因为我和母亲根本就不住在一起。请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同住应该怎么理解?我能怎么办?
我所律师孙云、杨林回复
你好,你咨询的事项涉及民事诉讼中诉讼文书送达程序的问题,现根据相关规定和你介绍的情况,回复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同住成年家属系受送达人的家庭成员,与受送达人共同生活、居住,该家属应当成年,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同住成年家属一般指父母、配偶、兄弟姐妹。
从你反映的情况来看,尽管法院送达传票时存在瑕疵,但为了你自身权利的维护,建议你积极应诉,在举证期限内举证并参加庭审。
咨询人:赵女士
你好!我于今年向地方法院起诉离婚,因为我经常被丈夫打,所以搬回娘家住,在这期间,我丈夫还到我娘家打伤我和我的父亲,这些都有司法鉴定所出具的伤情报告为证。起诉后,我丈夫在答辩状中同意离婚。但到开庭那天,他见分不到我的私有财产,就反悔不同意离婚了。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就可以不判离婚了吗?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我还要去法院吗?
我所律师廖活年、龚族锋回复
你好,针对你咨询的有关离婚的问题,现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作如下回复: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照此规定,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标准。《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照此规定,如果你有充分证据证明你丈夫实施家庭暴力,在法院调解无效的情形下,你的离婚主张一般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所以,你丈夫是否同意离婚,与法院是否判决离婚没有必然关系。
咨询人:王女士
我半岁时,父母离婚了,我由乡下的奶奶抚养大,父母亲从未照顾、探望过我,也没有给过任何抚养费用。父母亲离异后都各自成家,后母和父亲生了一女儿和一儿子。2000年,父亲死于岳阳二医院,葬事是我一手操办。2002年,我弟弟(后母跟我父亲的儿子)因吸毒死于广州。我父亲死后,后母又嫁了人。我父亲在岳阳市的房子要拆迁了,请问这遗产我有没有份?如果这房子的房产证改成了我后母跟我父亲生的儿子的名字,我还有份吗?除了房子之外,我父亲其他的遗产我有份吗?
我所律师赵芳、熊屹回复
你好!你咨询的问题涉及遗产继承问题。现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作如下回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除有特别约定外,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遗产时,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另一半为遗产。此外,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办理。所以,你父亲死亡后,如果他生前没有订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则按法定继承办理。你是你父亲的法定继承人,有权利继承你父亲的房子和其他遗产。如果房子仅仅是改成了你弟弟的名字,而不是你父亲生前将房子赠送给你弟弟,你还是有权继承。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作者:天地人律师事务所来源: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咨询人:陈先生 本人长期在广东打工,已有26个月没回家乡了,仅有70多岁的老母亲在家,最近妻子提出离婚,法院送达传票时只送给我母亲,当时我母亲在路上,考虑到离我太远,我母亲不肯签字,法院工作人员把传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