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5日,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了长生生物发布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省份立即停止使用该公司的狂犬疫苗。
随后,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公告称长生生物的狂犬疫苗存在记录造假,回收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随后,《疫苗之王》称:早在2017年,长生生物即因疫苗指标不符合规定的问题被问责:该公司销售了25万支不符合规定的疫苗,被没收库存186支,罚款300余万。
由于某种不可描述的原因,《疫苗之王》已经无法阅读。
关于假疫苗的危害,已经明显到无需赘述。但国家机关该如何处理此事,尚未有定论。我们呼吁: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及监察机关尽快协调,成立专案组,进行深入调查。
一、根据监察法第二十二、二十四条之规定,行贿案件归监察委员会管辖,监察委可对行贿人采取留置措施。
2017年长生生物的销售费用高达5.83亿,销售人员仅25人。做一道简单的数学题,得出结果为:该公司的人均销售费用为2330万元。如此高的销售费用花在什么地方?其间有没有行贿?请监察委员会的同志明察。
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之后,职务犯罪调查权归监察委员会行使。根据规定,监察委员会的成立原因是为“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有行贿必有受贿,枪毙了一个郑筱萸,会不会还有一千个郑筱萸?请监察委的同志明察。
三、恳请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及公安部门成立联合专案组,深入进行调查。根据法律规定,监察机关对行使国家公权力的所有人员享有违纪违法、犯罪调查权,公安机关享有普通犯罪侦查权,检察机关则可对刑事诉讼行使法律监督权。
笔者呼吁以上三机关尽快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本系列案进行深入调查。由于本案影响重大,且对山东省危害巨大,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联合专案组,并常驻山东。
公安部门自建国以来,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中坚力量,功绩斐然;检察机关自建国成立以来虽经“三落三起”,但仍傲然挺立,无愧于国家社会;监察机关作为新成立的部门,正处于风口,受万众瞩目。
请以人民的名义,保护人民的利益,笔者提前向你们致敬。
公安、检察、监察三机关对战疫苗之王?
作者:法纳刑辩来源:法纳刑辩

2018年7月15日,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了长生生物发布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省份立即停止使用该公司的狂犬疫苗。 随后,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公告称长生生物的狂犬疫苗存在记录造假,回收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