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球疫情逐渐放开,供应链危机仍未结束,现有经济环境下,企业如何处理账款回收问题?
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探讨,以供参考。
01 如何在事前做好应收账款清收难的风险预防?
一、建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
信用管理部门的设立应独立于其他部门,立足于公司整体的经营目标和利益。
在设立时可以根据企业规模、发展阶段及所处行业来灵活设置,并配备专业的信用管理人员,才能行使其信用管理职能。
信用管理部门可以由信用经理或财务总监来领导,部门成员可由销售部门及财务部门的人员组成,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协调公司各部门的关系,建立、落实信用管理制度,管理客户信用档案、分析信用风险、科学制定客户的信用额度、负责清收应收账款、执行应收账款监督等。
二、完善客户信用评定和风险评估
企业应充分调查分析客户的信用状况。对于新客户,合作前应进行信用调查、信用评估,归纳信用风险,制定信用政策,有些客户表面经营正常,实际却无偿债能力,若企业不注重信用调查,盲目的赊销,将会增加企业的财务风险;对于老客户,则要建立健全的信用档案,制定一套完整的信用记录。
进行信用调查时可以通过企查查、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途径了解客户的资本情况、涉诉信息等,初步核查客户是否存在涉诉风险,信用品质高低,若有必要深度了解时,可聘请律师对其开展尽职调查,调查客户偿债能力,预估应收账款的回收时间及可能性,这样才能从源头上避免应收账款逾期、坏账等情况发生。
三、规范合同签订,加强履约管控
为预防应收账款逾期,在企业与客户交易时,应做好合同签订事宜。
在制定合同文本中,应格外注意付款条款、违约条款,在付款条件中对付款日期做好硬性规定,尽可能具体到年月日,在违约条款中约定逾期的违约责任,若有条件的,还可以约定担保条款,保证应收账款的收回。
同时,也应重视合同履行,跟踪预约过程,强化履约管理,并在固定好履行相应证据。
02 如何在事中盘活应收账款?
一、以资抵债
以资抵债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约定以债务人的财产或经第三人同意的第三人的财产折价归债权人所有,用以清偿应收账款债务的行为。
因此,当债务人无法偿债时,可以与债务人协商,以债务人所有的房屋、车辆等动产或不动产进行抵债,实现快速变现。
但“以资抵债”背后也会有一系列的法律风险,例如抵债物定价随意,委托鉴定价值虚高,债权人在变现过程中易出现亏损。
在此提示以资抵债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明确签订的合同主体,如涉及任何第三人,那么合同主体中一定也要包含第三人;
2、把握好签订时机,以资抵债属于诺成性法律行为,一般建议在应收账款届满后、诉调中或执行程序中达成协议或条款;
3、及时配套办理好物权变动的登记手续或法定程序,避免后续执行中出现问题。
二、债权转让
可以通过交易所挂牌、拍卖、竞价、竞标、协议等形式进行转让,无论哪种形式,需注意签订协议环节、是否涉及购买权的问题、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以及转让协议的条款内容。
三、委托清收
即应收账款债权人与第三方建立委托服务合同形式,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合法催收,以达到清收目的。
目前存在多种清收方式,如委托资管公司进行不良资产处置,但这种一般针对金融公司、银行等大型应收账款问题。或者可以委托律所进行代理,通过诉催结合的方式进行催收。
03 如何通过事后法律救济实现清收?
一、采取科学合理的催收方法
如发现客户对催收内容置之不理,有大规模裁员、拖欠员工工资、诉讼案件增多、对接人员失联、对催收内容置之不理等异常情形,企业相关部门则应该引起重视,提高警惕,加快催收进程并及时对客户信用评级作出调整。
结合客户的信用评级、风险情况、欠款类型、金额、原因以及对待还款的态度等采取或更换更加适宜、灵活的催收方案。
在对客户的情况作出合理分析后,有针对性的使用不同催收力度,避免账款愈积愈多,加大追回的成本与难度。
通常可采取的有效催收方式一般有,电子邮件、微信、电话、手机短信、催款函、律师函、谈判等形式。需要提示的是,在采取任意一种方式时,企业都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的证据。
企业还是需要把握,应收账款回收的本质,是为了双方更好更长足的发展,而不是为了破坏和客户之间的关系。
账款催收过程中,为了后续诉讼过程中更有把握,企业应该合理借助法律手段进行有效催收。律师函在催收过程中一般就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相比直接起诉来说,其更加省时省力,不仅可以中断诉讼时效,也可以体现债权人催款的态度和决心,合理使用会有很好的效果。
就目前我们代理的律师函催收客户来看,有大部分债务人在收到律师函后与我们进行了联系回复,确定还款金额、还款期限甚至还款计划等,让我们账款回收也可以达成新局势。
二、采取诉讼方式确保账款回收的实现
一般在采取完上述第一条所述方法后,如未有积极效果,那么企业如想保障账款最终可以顺利回收,还是应该直接委托律师进入诉讼程序。
前期准备工作足够充足,证据也较为充分,在诉讼前及时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查封资产,诉后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对债务人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一系列限高行动,或者在诉讼或执行过程中追加股东为共同被告、共同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等,最终都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胜诉后无法有效执行的问题。
三、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理规避日常风险
企业大多数会在实际发生法律诉讼或纠纷时才会聘请律师介入,但其实这种方式会更加耗费公司处理纠纷时所花费的成本,也会加大律师介入后的工作难度。目前就企业非诉方面来看,律师更大的作用还是在于事前风险防范和规避,且可以在更加系统全面的了解企业业务后作出完整的风险防范体系,后续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查漏补缺,这样在风险发生时,企业才不会陷入被动中,更加高效解决企业问题、保证企业的合规运营。
应收账款回收问题一直是让企业头疼的问题,整体来看,企业还是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合理合法催收、适时使用法律途径,更高效的进行账款回收。
供应链危机下,2023企业如何更好回款
作者:知信法务来源:知信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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