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篇
风险提示: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考察员工是否适应用人单位发展、符合岗位要求的重要环节。试用期期限的约定应符合法律规定;试用期考核标准及录用条件应明确具体,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用人单位应明确告知员工考核标准和录用条件,否则用人单位不得以试用期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从而使试用期丧失了应当具有的重大考察意义。
试用期是否一定要安排在劳动合同的初期?
试用期一定要安排在劳动合同的初期。
相关法律法规并无明确要求试用期一定要安排在劳动合同的初期,但该制度设立的目的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职业技能、素质等能力的考验,同时也是员工对用人单位工作环境、工作强度及企业文化等情况的了解和适应,是双方彼此适应的过程,所以在其入职时进行考验是比较合理的。可见,试用期安排在合同初期符合立法精神,也便于在整个合同期限内顺利履行。
试用期是否一定要安排在劳动合同的初期?
作者:乾坤律师事务所来源:乾坤律师事务所

试用期篇 风险提示: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考察员工是否适应用人单位发展、符合岗位要求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