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蔓延期间,企业不能按时复工复产,许多企业都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压力,经调研发现,企业面临的用工成本是给企业造成生存压力诸多因素中最重要的一项,以下和大家一起探讨下如何减低企业用工成本,度过这疫情的寒冬。
这里为大家总结了5种减低企业用工成本的方式,包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协商待岗”、“协商降薪”、“企业员工借调”等。
01 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协商待岗
1.轮岗轮休
采取“轮岗轮休”的措施,其实质属于与员工通过协商变更工作时间。相对于原本企业按照“固定工资”或“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薪资方式,在疫情期间与员工协商采用“轮岗轮休”,可以只发放“生活费”,支付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照深圳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计算,生活费为1760元。
2.缩短工时
采取“缩短工时”的措施,其实质与轮岗轮休相似,同样是与员工通过协商变更工作时间。相对于原本企业按照“固定工资”或“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薪资方式,在疫情期间与员工协商采用“缩短工时”,可以按照缩短工时的相对比例计发工资。例如疫情期间,只工作4个小时,相对于平时8小时的工作时间,工资可以按照平时正常工资的一半计发。
3.待岗休假
采取“待岗休假”的措施,其实质也是与员工通过协商变更工作时间。相对于原本企业按照“固定工资”或“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薪资方式,在疫情期间与员工协商采用“待岗休假”,也可以只发放“生活费”。
4.以上三种方式的具体操作
①与员工协商达成一致
以上三种方式,都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条件,所以无论是“轮岗轮休”、“缩短工时”还是“待岗休假”都必须与员工协商达成一致才能实施。
②发挥先进员工的示范作用,取得员工的理解
在与员工进行协商之前,务必做好思想宣传工作,号召员工与企业攻克时艰。企业可以与骨干员工、思想觉悟高的员工先行沟通、协商,以此影响其他员工。企业可以就几种方案与员工协商,让员工选择,尊重员工的意愿。
③签名确认
鉴于疫情期间,难以现场进行确认或签署协议,可以通过短信或邮件签署协议的方式对协商一致的方案进行确认。
02 协商降薪
降薪包括直接与员工协商减薪和调整企业工资制度,二者之间法律实质不同,实施难度也不同,需要企业根据自身实际进行选择。
1.协商减薪
减薪,其法律实质属于变更工资,该方式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才行,但直接减薪难度较大。疫情期间,如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降薪,需诚恳、如实与员工沟通企业现在面临的困难,高层和管理层以身示范,减少推动阻力。最终,通过书面的方式进行确认。
2.调整工资制度
调整工资制度,其法律实质属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范畴,该制度的实施需要与员工代表或者工会表决通过。
员工代表的选择需要全面,高管、中层、基层员工都要有一定的比例。企业可以调整工资制度,将固定工资制度调整为基本工资加绩效的薪酬制度,在如疫情这样特殊时期,可以通过既定的绩效考核制度,核算员工的实收工资,达到“降薪”的效果。同时,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不仅可以在特殊时期减少企业的成本,还能提高员工积极性,增加企业效益。
对于绩效的核算标准,应做到公开、客观、规范,避免员工以非法降薪为由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03 停工停产
对于餐饮、住宿、娱乐等服务行业,相关企业可能面临“停工停产”,在“停工停产”时期,公司可以按照如下方式发放工资,大幅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1.第一个周期内(2月10日以前),按照正常标准发工资;
2.对二个周期内(2月10日以后),如果有员工工作的,可以综合通过上面讲到的方式重新约定工资标准,如果没有工作的,只需要发放“生活费”;
同时,在停工停产期间,员工主动提出辞职的,企业可以简化离职手续,为员工办理离职;对于部分员工,企业可以鼓励离职,并提出合理的离职补偿条件(如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就业费用)。
最后,企业和员工达成妥协方案的,如同意调整工作时间、调整工资待遇或安排员工休年假等,应尽量通过书面形式固定证据,要求员工本人签字,避免疫情过后,员工以企业拖欠工资为由追究企业责任。
疫情期间,教你几招,减低企业用工成本!
作者:争议解决中心来源:海涵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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