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殷建新律师参加多层次资本市场法律服务论坛

来源:法德东恒律师

文章摘要
2015年12月5日,多层次资本市场法律服务论坛于苏州如期举办。本次论坛可谓是大咖云集,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新三板事业部主任殷建新律师也参与了此次论坛。

2015年12月5日,多层次资本市场法律服务论坛于苏州如期举办。本次论坛可谓是大咖云集,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新三板事业部主任殷建新律师也参与了此次论坛。除了主题论坛,还分设了互联网金融、新三板、资产证券化和并购重组四大分论坛。
转战互联网金融的分论坛,综合互联网金融分识论坛四位嘉宾的观点与殷建新律师的理解,汇总如下:
一、互联网金融有其产生及发展的必然性
二、从法律层面,我国未有“专项”的法律规制。目前规制的法律与政策层面主要有:
1、刑法层面,主要是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规定。
2、民商法层面,界定为中介机构,主要还是适用普通民商法的法理及法律规定。
3、政策层面,主要以中央的文件为主。
三、作为投资人需要考虑的是机会成本与法律风险成本的平衡。
四、投资人或拟投资人要注意的是:
1、不能形成资金池,要有第三方托管。
2、人数控制在200人以下。
3、信息的披露
4、不能有传销的方式
五、看一个平台还是要先了解这个平台的投资层(天使汇的观点)
只有了解投资层与分析其投资手法,才能正确判断及可能规避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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