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
近段时间,新三板新鲜事件还真不少,比如齐鲁银行以0.01元发生大宗低价协议转让1320万股,新三板的一潭春水起了波澜,不少人大呼看不懂,为什么自己无法捡漏,一分钱股权那就是白菜价!
一、0.01元是真实的价格吗?
恐怕未必,本次的股权转让是大宗协议转让。何为大宗协议转让?顾名思义,“大宗”就是数量大,“协议转让”就是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接洽、自行定价、没有什么散户的事;是转让方与受让方两方的私事,不同于二级市场的市场交易行为。
二、低价转让股权的缘由何在?
目前,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尚未完全建立,不少企业难以做到“产权清晰、权责分明”,股权代持、隐名股东、干股等现象屡见不鲜;随着时间的推移,股权要最终落实到实际权利人名下,局限于现行的法律框架,实际权利人取得股权往往只能选择股权转让方式,同时为了减少税费,往往以低价转让。
存在上述现象的,新三板上市的公司也不例外,为了较低的交易成本,往往不得不采取与经营活动不符的法律形式,比如低价转让股权。
当然,在税务机关的税务稽查中,也曾经发现过将低价转让股权作为利益输送的手段之一。
三、低价转让股权的税收风险?
实际权利人拟最终享有股权,通过低价转让股权是否合适?
答案:合适也不合适。
合适的一面,主要是实际权利人名下拥有股权,从法律上可以行使股权权利;
不合适的一面,主要是背离经济活动的实质,采取与内容不一致的法律形式,税务机关可以股权转让价格不公允为由,从税收角度调整股权转让的价格;到头来,转让方需要补交税款、面临罚款,乃至刑事责任风险。
也就是,低价尤其是不合理低价,为企业将来的经营活动埋下了隐患。
四、A股市场,有无低价转让股权呢?
有,并且大量存在。
通常是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减持股份,找准适当的时间窗口,在股权较低的某个时间段,以低于市场价的一定比例,比如10%-20%左右协议转让,从而实现股权转让。但绝不会像,新三板那样简单粗暴,一降到底,直接1分钱成交。
五、回归经济活动本质,采取合理方式,合规才是王道
以股权代持为例,从时间上讲,采用低价转让股权最为便捷,但税务稽查风险也是最大;若法院或仲裁裁决,确认为股权代持,则也可达到目的,只不过稍微费事而已,不过这才是正途。是选择为将来埋下地雷,还是将来清清白白,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新三板上市公司,一分钱股权转让为哪般?
作者:赵恒志来源:法德东恒律师

话题 近段时间,新三板新鲜事件还真不少,比如齐鲁银行以0.01元发生大宗低价协议转让1320万股,新三板的一潭春水起了波澜,不少人大呼看不懂,为什么自己无法捡漏,一分钱股权那就是白菜价! 一、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