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等七部门公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网约车的合法地位得以明确。
网约车合法后,满足条件的私家车可按一定程序转为网约车,从事专车运营。此外,办法还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
办法的发布,也将使乘客在因乘坐网约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后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
保险公司 可能将做出赔偿
在办法发布之前,网约车的合法地位未予以认可,网约车也大多以家用车的性质投保,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乘客可以在交强险赔付范围内得到理赔,但商业保险的理赔要求,往往都得不到支持。
因为根据《保险法》第52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商业车险条款一般约定:因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因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大部分网约车以家用车性质投保,却有偿提供“专车”、“拼车”等营运服务,并未与保险公司就变更车辆使用性质协商一致。其在营运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乘客伤亡、车辆损毁的,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具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一致,并将车辆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
现《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网络运营平台应确保服务车辆具备营运车辆相关保险。如果规定能够得到有效实施,网约车就需要购买营运车辆相关保险,网约车改变营运性质的情况就不会存在。如果乘客在乘坐网约车过程中受伤,就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除此,乘客还可以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纠纷为由,向交通事故责任承担者主张民事赔偿责任,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网约车公司应承担责任
在《办法》出台以前,由于相关监管机关尚未出台专门的规定对于网络约车平台的性质给予具体说明,并且该行业的规范以及准则也尚未明确确立,所以在网络约车服务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网约车平台往往以平台只是信息服务的提供方,对于交通事故不承担相应的责任而进行抗辩。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现《办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网约车是通过网络平台组织车辆开展运营活动的,网络平台既是组织方,又享受一定的运营利益。所以一旦乘客搭乘网约车出现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乘客可基于承运合同关系,要求司机与网络平台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失。
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
序号 | 赔偿项目 | 计算方法 |
1 | 医疗费 | 医药费+住院费+门诊费+后续治疗费+其他费用 |
2 | 误工费 | 有固定收入:误工收入(元/天)*误工时间(天) |
无固定收入,但受害人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 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误工时间 | ||
无固定收入,其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 受诉地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天)(陕西省2015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6896元)*误工时间 | ||
3 | 护理费 | 护理员有收入的:护理费即护理员的误工费 |
护理员无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当地同级别护理劳动报酬(元/天)*护理期限 | ||
4 | 住院伙食补助费 | 交通事故发生地多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
5 | 残疾赔偿金 | 受害人在60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伤残系数(以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为准)*20年 |
受害人在60岁以上75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伤残系数*(20-(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 ||
受害人在75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伤残系数(以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为准)*5年 | ||
6 | 残疾辅助器具费 | 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
7 | 丧葬费 | 受诉地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2个月*6个月 |
8 | 交通费 | 就医、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
9 | 住宿费 | 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天) |
10 | 营养费 | 实际发生的必要营养费用(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
11 | 死亡赔偿金 | 陕西省按其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陕西省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400元 |
受害人在60岁以下: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陕西为26400元)*20年 | ||
受害人在60岁以上75岁以下: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陕西为26400元)*(20-(死亡人实际年龄-60)年 | ||
受害人在75岁以上: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陕西为26400元)*5年 | ||
12 | 被抚养人生活 | 被抚养人在18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生活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伤残赔偿系数 |
被抚养人在18岁以上60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生活消费支出*20*伤残赔偿系数 | ||
被抚养人在18岁以上不满75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生活消费支出*(20-(被抚养人-60))*伤残赔偿系数 | ||
被抚养人在75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生活消费支出*5*伤残赔偿系数 | ||
13 | 精神损害赔偿 | 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包括: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情节、损害后果等因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