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15年4月29日,孙某在某个足疗店做足疗,给他提供服务的是十分漂亮且说话非常温柔的小丽,孙某对小丽很有好感,可以说是一见钟情。双方由此结识,双方互相留下了电话、微信。
以后的日子里,孙某脑海里时常浮现出小丽的一颦一笑,完全无心学业,时不时光顾足疗店,照顾小丽的生意。一回生二回熟,慢慢的双方熟悉了,孙某和小丽确认了好闺蜜好朋友的关系。小丽也许是发现了单纯的孙某容易欺骗,于是利用孙某对自己的感情,多次向孙某张口要钱。随之孙某开销也越来越大,但作为一个学生来说,着实是一笔很大的开销。
没钱怎么办呢?孙某就自己卖血换钱,总是以各种理由问家里要钱、骗家里钱、向亲朋好友等所有认识的人借钱,搞到钱后就给了他心爱的小丽。
可是,突然有一天小丽失踪了,不再跟他联系了,不见他了,后来他知道小丽已经结婚了,但他还是对小丽念念不忘,他希望能够见见小丽。可小丽都回绝了。后来小丽提出要钱,给钱就见他。而且要的数额比之前更多次数更频繁。可怜的孙某为了见自己的心上人,就逼家里给钱、偷家里钱。甚至以自杀来要挟父母爷爷奶奶给钱。
一年多点的时间,小丽前后以各种理由及借口向孙某要过近百次的钱,而孙某也以各种理由及借口向父母爷爷奶奶及身边亲朋好友骗钱借钱给她,数额共计十万有余。
就在孙某拼命要钱的这期间,2015年11月,孙某的父亲因脑梗住院,孙某的爷爷12月入院,三天后身故。
孙某认为由于小丽要钱的原因,导致了爸爸的生病和爷爷的去世,小丽还一直避着不见他,小丽必须见他一面,一来解相思之苦,二来得给他一个说法。他想着等小丽来后就跟她谈,如果能好好谈就没事,如果谈不拢就想教训教训她。可是小丽还是要钱,孙某为了能见到她就给汇了钱。
2016年7月的一个晚上,小丽坐火车来到了北京,孙某接到他之后就打车回到了自己的家。
到家之后,孙某与小丽开始交谈。后发生言语争执,孙某情绪非常激动,用提前准备好的小刀子划捅小丽多次。前后一共扎了11刀,胸口、腹部、大腿、手指、脚部、颈部、脖子都是伤。但是,他在伤害完小丽,自己看到那一幕后,自己也傻了,他头脑忽然清醒,知道自己做错了,他就凭自己的认知,赶紧为小丽包扎、止血。他在家里凭借现有的材料,玻璃透明胶布、被褥等,成功的为小丽止住了血。止住血之后,他就赶紧联系他的父亲,连着打了五六个电话,他父亲赶到后,用自己患病的身体立马背上小丽,带去医院治疗。治疗期间,孙某全程陪同,用近乎至亲至爱的方式陪伴着小丽,直至被抓获到案。
到案经过及家属委托律师情况介绍
1、到案经过
被害人在医院看病治疗时报警,派出所民警出警,在医院查获犯罪嫌疑人。后因案件重大,将案件转交刑警,刑警经过多次讯问调查取证后,以故意杀人罪将嫌疑人刑事拘留。
2、委托律师情况介绍
案件发生后几天后,家属经慎重考虑,确定选择张冬冬律师进行辩护。
律师详细地介绍了刑法对故意伤害罪的相关规定,并告知其刑事案件的法律程序、和解程序,争取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
起初,家属并未告知是涉嫌故意杀人罪,律师经过了解发现是故意杀人罪。即着手杀人辩护的相关工作,同时改变策略。
张律师多次会见嫌疑人,详细了解了案情细节,综合全面分析后认为: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孙某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而非故意杀人罪。
张冬冬律师意见
嫌疑人孙某主观上并无杀人的直接或间接故意,从客观行为、客观环境、案后表现,以及孙某的认知水平、行为能力,案发过程、日常生活经验来看上判断,孙某无杀人故意。从伤害结果来看,对被害人造成的一些皮外伤,完全属于轻伤范畴。
张律师认为孙某无前科,本案为初犯,且认罪态度良好,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同时,被害人对案件的发生有过错在先。孙某及家属积极救助被害人,全程陪护,并完全赔偿被害人损失,还愿意提供担保以便将来赔偿所用。同时,经过数次审讯,案情基本已经查清,证据已经固定,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申请取保候审。
张律师认为嫌疑人孙某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建议对嫌疑人孙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定罪,并考虑其无逮捕必要及继续羁押的必要,变更强制措施。
案件结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做出取保候审决定书,嫌疑人释放回家。
案件总结:本案定故意杀人罪确实勉强,但是,定故意伤害罪完全没有问题。检察院虽然采纳了律师意见,但本案还没有结束,还在继续侦查中,律师的辩护工作也还在进行。
附:取保候审决定书

2015年4月29日,孙某在某个足疗店做足疗,给他提供服务的是十分漂亮且说话非常温柔的小丽,孙某对小丽很有好感,可以说是一见钟情。双方由此结识,双方互相留下了电话、微信。
以后的日子里,孙某脑海里时常浮现出小丽的一颦一笑,完全无心学业,时不时光顾足疗店,照顾小丽的生意。一回生二回熟,慢慢的双方熟悉了,孙某和小丽确认了好闺蜜好朋友的关系。小丽也许是发现了单纯的孙某容易欺骗,于是利用孙某对自己的感情,多次向孙某张口要钱。随之孙某开销也越来越大,但作为一个学生来说,着实是一笔很大的开销。
没钱怎么办呢?孙某就自己卖血换钱,总是以各种理由问家里要钱、骗家里钱、向亲朋好友等所有认识的人借钱,搞到钱后就给了他心爱的小丽。
可是,突然有一天小丽失踪了,不再跟他联系了,不见他了,后来他知道小丽已经结婚了,但他还是对小丽念念不忘,他希望能够见见小丽。可小丽都回绝了。后来小丽提出要钱,给钱就见他。而且要的数额比之前更多次数更频繁。可怜的孙某为了见自己的心上人,就逼家里给钱、偷家里钱。甚至以自杀来要挟父母爷爷奶奶给钱。
一年多点的时间,小丽前后以各种理由及借口向孙某要过近百次的钱,而孙某也以各种理由及借口向父母爷爷奶奶及身边亲朋好友骗钱借钱给她,数额共计十万有余。
就在孙某拼命要钱的这期间,2015年11月,孙某的父亲因脑梗住院,孙某的爷爷12月入院,三天后身故。
孙某认为由于小丽要钱的原因,导致了爸爸的生病和爷爷的去世,小丽还一直避着不见他,小丽必须见他一面,一来解相思之苦,二来得给他一个说法。他想着等小丽来后就跟她谈,如果能好好谈就没事,如果谈不拢就想教训教训她。可是小丽还是要钱,孙某为了能见到她就给汇了钱。
2016年7月的一个晚上,小丽坐火车来到了北京,孙某接到他之后就打车回到了自己的家。
到家之后,孙某与小丽开始交谈。后发生言语争执,孙某情绪非常激动,用提前准备好的小刀子划捅小丽多次。前后一共扎了11刀,胸口、腹部、大腿、手指、脚部、颈部、脖子都是伤。但是,他在伤害完小丽,自己看到那一幕后,自己也傻了,他头脑忽然清醒,知道自己做错了,他就凭自己的认知,赶紧为小丽包扎、止血。他在家里凭借现有的材料,玻璃透明胶布、被褥等,成功的为小丽止住了血。止住血之后,他就赶紧联系他的父亲,连着打了五六个电话,他父亲赶到后,用自己患病的身体立马背上小丽,带去医院治疗。治疗期间,孙某全程陪同,用近乎至亲至爱的方式陪伴着小丽,直至被抓获到案。
到案经过及家属委托律师情况介绍
1、到案经过
被害人在医院看病治疗时报警,派出所民警出警,在医院查获犯罪嫌疑人。后因案件重大,将案件转交刑警,刑警经过多次讯问调查取证后,以故意杀人罪将嫌疑人刑事拘留。
2、委托律师情况介绍
案件发生后几天后,家属经慎重考虑,确定选择张冬冬律师进行辩护。
律师详细地介绍了刑法对故意伤害罪的相关规定,并告知其刑事案件的法律程序、和解程序,争取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
起初,家属并未告知是涉嫌故意杀人罪,律师经过了解发现是故意杀人罪。即着手杀人辩护的相关工作,同时改变策略。
张律师多次会见嫌疑人,详细了解了案情细节,综合全面分析后认为: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孙某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而非故意杀人罪。
张冬冬律师意见
嫌疑人孙某主观上并无杀人的直接或间接故意,从客观行为、客观环境、案后表现,以及孙某的认知水平、行为能力,案发过程、日常生活经验来看上判断,孙某无杀人故意。从伤害结果来看,对被害人造成的一些皮外伤,完全属于轻伤范畴。
张律师认为孙某无前科,本案为初犯,且认罪态度良好,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同时,被害人对案件的发生有过错在先。孙某及家属积极救助被害人,全程陪护,并完全赔偿被害人损失,还愿意提供担保以便将来赔偿所用。同时,经过数次审讯,案情基本已经查清,证据已经固定,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申请取保候审。
张律师认为嫌疑人孙某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建议对嫌疑人孙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定罪,并考虑其无逮捕必要及继续羁押的必要,变更强制措施。
案件结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做出取保候审决定书,嫌疑人释放回家。
案件总结:本案定故意杀人罪确实勉强,但是,定故意伤害罪完全没有问题。检察院虽然采纳了律师意见,但本案还没有结束,还在继续侦查中,律师的辩护工作也还在进行。
附:取保候审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