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娱乐公司的领导想听到法务的年终总结是怎么样的?出发点和核心点在哪里?
A:1.要回了多少应收款,合法减少了多少应付款,防范了多少法律风险,减少了多少损失;2.完善了多少公司制度;3.修改了多少合同模板;4.审核了多少合同。
B:可以按各部门的法务工作去谈谈贡献。
C:我觉得应该分两大块,一部分是对外,包括协议审核、回款、执行、监管,潜在坏账等风险等;另一部分是对内,法务部门的建设、公司内部合规管理,制度完善,公司内部法务事务的处理。
D:我觉得可以从三个方面出发。一方面是风控模块的,即为企业避免的损失。另一方面是维权模块的,给企业的创收。再一方面是综合法律事务,包括部门法律培训,给企业和部门出具的法律意见等。
E:还是要根据自己实际做的工作总结,做了什么自己应该很清楚,也看老板的风格,有的老板喜欢高屋建瓴型的工作总结,有的老板就喜欢看具体的数据,要求可量化,有数字。还是要根据自己公司的情况调整总结思路。
还可以从法务推进业务方面总结。例如:给业务团队梳理谈判要点,提出可行性方案。这一点应该也是老板们喜欢的。
北京分会回答参考:
A: 影视娱乐公司的法务总结,个人认为以业务需求为出发点,一风险管控为核心点。主要内容要看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哪几块。影视投资,做好项目的尽职调查,做好政策解读,严控投资风险;艺人经纪,紧贴目前市场上流行的经纪模式,同时严格把控艺人不当行为给公司带来的损失,构建和谐共赢的艺人经纪体系。
B: 还可以从法务推进业务方面总结。例如:给业务团队梳理谈判要点,提出可行性方案。这一点应该也是老板们喜欢的。
C: 常晶:我们公司是有部门的年度规划类似年度预算,预算也是根据工作计划核算的。要求设定清晰的部门目标(若干,需分解目标)、任务(支撑目标完成)、完成时间节点,完成标准(50%以上可量化)。作为年度考核标准,年底就看各项工作完成度,特别具体清晰的知道每个月、每个季度需要完成那些项工作。还是要根据自己实际做的工作总结,做了什么自己应该很清楚,也看老板的风格,有的老板喜欢高屋建瓴型的工作总结(假大空类型的,一般年龄较大的),有的老板就喜欢看具体的数据,要求可量化,有数字。还是要根据自己公司的情况调整总结思路。
2、如果要告某一个微博ID侵犯名誉权,但是该微博ID使用的是网名。那么:
1、主张侵权的人能否(直接或者通过调查令)要求微博披露该大V的个人信息?
2、如果没办法确定被告的身份,甚至可能无法立案,这样的话怎样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呢?
A:不能。可以把微博作为共同被告立案,要求微博提供用户信息。法院会给微博发函,微博回以公函形式回函,然后对微博撤诉。有的地方可以接受一起告,有的不行,就只能先诉平台。另外,有可能微博有身份证信息,也可能没有只有手机号。
B:天涯论坛的用户发帖侵害隐私权及名誉权的案件,因为无法确定被告主体,所以直接起诉了平台,诉讼中向法院申请调取发帖人的用户身份信息。
C:关于新浪微博,我们也发了律师函给新浪微博的经营者北京微梦公司,他们回复的是需要法院或公安部门的协助函或者调令才可以提供用户身份信息。而法院这边不接受立案前就开协助函,法院给的途径是先起诉平台,在平台提供了用户信息后再起诉该用户。
追问:如果起诉微博的话,微博的公司微梦不是在北京么?而且微博用户协议里面约定过争议解决管辖,就算起诉,不应该都是北京的法院管辖么?为什么会产生不同地方操作不同的情况呢?
D:因为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所以当你因侵权行为而提起相关诉讼的时候,不用去考究协议管辖的条款内容。
3、连锁ktv、餐厅里播放音乐作品,要如何规避或降低风险?各位有什么好的建议?如果要授权的话,都是找音著协授权么?
A:需要购买版权的,可以考慮哪些作品比較不容易被诉,比如国外的。KTV使用建议务必取得授权。
B:ktv里面的版权一般是音著协强制管理,可以去音著协购买,公播权一般是直接找版权方。
追问:那对于餐厅的呢,是不是要求没有那么严厉?
B:不能这么理解,ktv和餐厅都是商业使用,风险是摆在那儿的,主要是由你使用的体量和场景决定。KTV在国内因为是音著协强制管理,所以国内维权的适格主体是音著协,音著协也是会不定时维护自己版权,比如曾经直接去ktv取证要求支付版权使用费,如果音著协不维权那自然于公司而言并未出现经济损失,但是风险大小还是不变。
餐厅公播也是一样的。主要看你适用的场景和体量,你要是就一家餐厅使用了版权方会考虑维权成本也不一定会采取维权措施。
音著协有公开联系方式的,你自己可以search一下。KTV是直接找音著协可以,餐厅公播就建议你先确权,确认相应歌曲已经加入音著协管理,不然音著协你采购了版权,版权人还是可以主张侵权的。
4、今天重看了一下临摹属不属于作品这一节 ,想起《我在故宫修文物》里的临摹大师冯忠莲10年临摹《清明上河图》,因为临摹的太好了都已经评为国家一级文物了,但仍然不能说是她的作品?
临摹是对已有的作品的复制,从创作角度而言没有智力成果,不具备独创性,不属于作品;如果其技法有独创性,我觉得是从专利角度予以保护的范畴。
娱乐公司法务总结如何写
作者:欧雯静来源:星娱乐法

1、娱乐公司的领导想听到法务的年终总结是怎么样的?出发点和核心点在哪里? A:1.要回了多少应收款,合法减少了多少应付款,防范了多少法律风险,减少了多少损失;2.完善了多少公司制度;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