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止于合规:国有企业一体化管理模式的实践路径与价值重构

来源: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本文从国企合规及国资监管要求的深入研究出发,结合团队国有企业服务的大量实践,探讨四位一体的内涵及边界,揭示内在逻辑关联,讨论法律、合规、风险、内控四个部分的协同模式及具体实现路径,助力国有企业能够将外

本文从国企合规及国资监管要求的深入研究出发,结合团队国有企业服务的大量实践,探讨四位一体的内涵及边界,揭示内在逻辑关联,讨论法律、合规、风险、内控四个部分的协同模式及具体实现路径,助力国有企业能够将外部规则转化为内部要求,将不确定性转化为可控措施,实现从被动合规到主动治理的升级。

一、四位一体:国有企业的必然选择
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承担着服务国家战略、保障民生福祉、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使命。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与日益严格的监管要求,国有企业需要一个高效能的管理体系帮助其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助力其在深化改革与市场竞争中稳健前行,“法律、合规、风险、内控一体化管理”的模式应运而生。
早在2015年12月18日,国务院国资委就在《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中鼓励中央企业探索建立法律、合规、风险、内控一体化管理平台。2019年10月19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中央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合规管理监督为重点,严格、规范、全面、有效的内控体系,实现“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的管控目标。2021年,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明确探索构建法务、合规、内控、风险管理协同运作机制。2022年,《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实施,要求中央企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与法务、内控、风险管理的协同机制,避免交叉重复,提高管理效能。
此后,不仅是中央企业其他省市的国有企业也纷纷探索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如2024年江苏省国资委发文开展法律、合规、风险、内控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选取部分省属企业进行“四位一体”的探索性实践工作。
“四位一体”管理模式以其强协同低负累、高效能低成本、科学化防风险、数字化全监管等特点能够有效解决目前国有企业制度冗杂、组织架构与职责划分模糊、协调机制失效、各部门壁垒未打破、管理流程碎片化、技术支撑不足、信息共享不畅等情况。
故,国有企业“四位一体”的建设将在全国全面铺开,成为国有企业提升治理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核心概念:契合国企内核的内涵界定

(一)法律(Legal):经营的底线约束
国有企业的法律约束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与法治属性。
在政治层面,国有企业需坚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确保经营活动与国家战略目标保持高度一致。如能源类国有企业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与绿色低碳转型,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保障企业发展与国家战略同频共振。
在法治层面,国有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除了一般性的《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外,不同行业的国有企业还需遵循特定的行业法规,如金融类国企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范金融业务运作;通信类国企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保障通信网络安全与服务质量。
如国有企业出现违法违规、违反政策导向的行为,不仅需承担经济赔偿、行政处罚等法律责任,还可能损害国家利益与政府公信力,造成更为深远的负面影响。
(二)合规(Compliance):多元规则的全面遵循
国有企业的合规管理内涵丰富且全面,涵盖法律、党内法规、国家政策、行业标准、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以及社会道德规范等多元规则。
党内法规与国家政策是国有企业合规管理的重要依据,例如,国有企业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公务接待、差旅报销等行为;在选人用人方面,遵循党管干部原则,确保企业管理层选拔任用的规范性与公正性。
在行业标准与企业内部制度层面,国有企业需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制定严格的合规管理规范。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国有企业,除遵守国家建筑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外,还需建立涵盖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招标投标等方面的内部合规制度,确保项目建设全过程合法合规。
(三)风险(Risk):不确定性的系统管理
相较于合规,风险层面更加注重于外部环境的变化与应对,其目标是在保障国家战略顺利实施的前提下,确保企业稳健运营。
国有企业面临的风险具有复杂性与战略性特点。除了常见的战略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外,还需重点关注与国家战略相关的风险。
例如,在“一带一路”倡议实施过程中,参与国际项目建设的国有企业需评估政治风险,包括东道国政权更迭、国际关系变化等可能对项目造成的影响;同时,要关注政策风险,如贸易政策调整、税收政策变化等带来的不确定性。
风险方面,国有企业需建立全面的风险识别、评估与应对机制,通过风险预警系统实时监测风险动态,运用风险对冲、分散等策略降低风险影响,为国家战略的落地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四)内控(Internal Control):流程的自我约束机制
内部控制是国有企业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提高运营效率的关键手段。
国有企业需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为指导,结合自身特点构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在组织架构、制度体系方面,内控应当明确各部门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构建互相融合、协同高效的制度体系。
在业务流程层面,需要对采购、建设、运营、财务等关键环节进行严格管控,比如在物资采购流程中,通过招标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来确保采购物资质量和价格。
在财务资金管理方面,实行资金集中管理、预算控制、不相容职务分离等制度,加强对资金收支的监控,才能确保资金的安全。
随着信息化建设及管理水平的提高,国有企业逐步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内部控制流程的自动化与智能化,如建立财务共享中心,实现财务核算、资金支付等流程的自动化处理,同样应当根据内控手段的提升来提高管理效率与风险防控能力。
三、内在关联:国企管理逻辑的深度协同

(一)以法律为底线,以合规为延伸
法律为国企的合规管理提供了基本框架,而合规则是对法律要求的进一步细化与拓展,同时也是企业履行政治责任的具体体现。
在落实国家关于节能减排等政策方面,法律可能仅提出原则性要求,而企业需通过制定合规管理制度,将政策要求转化为具体的操作规范,如在一些项目中需要推广使用节能环保材料与设备,制定能耗指标考核标准,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而在新兴领域,当法律尚未完全覆盖时,企业就应当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主动制定合规标准,填补管理空白。例如,在企业的智能运维系统建设中,制定数据安全管理规范、系统接入标准等,保障智慧程序的健康有序推进,体现国有企业的责任担当。
(二)以风险为导向,以内控为手段
风险管理为企业的内部控制指明方向,内部控制则是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手段。
在推进各项目时,企业首先需要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法律风险等。如在新技术应用项目中,通过风险评估发现技术可靠性风险较高,内控部门则需设计相应的控制措施,包括加强技术研发合作、建立技术验证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等,从而降低技术风险对项目的影响。
而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确保风险管理措施得到切实执行,防止国有资产因风险失控而遭受损失。例如,在企业进行资产运营管理中,通过建立资产定期盘点制度、资产维护保养制度等内部控制措施,保障资产的安全与正常运营,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合规是内控的目标,法律是风险的边界
公司的内部控制最终目标是确保企业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维护国家利益。法律风险作为国有企业面临的重要风险之一,明确了企业经营活动的边界。
准确识别与有效应对法律风险,是公司风险管理的核心任务,也是维护国家利益的必然要求。通过将合规审查嵌入业务流程,利用内部控制手段保障合规要求的有效落实以及风险的有效控制。例如,在合同签订环节,设置法律合规部门审核程序,对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查,避免因合同漏洞导致国有资产损失或法律纠纷。
四、协同机制:四位一体的实践路径
四位一体并非“部门合并”或“流程叠加”,是一个“系统性协同”。需要具备系统性、协同性和前瞻性。

(一)制度协同
传统模式下,法律、合规、风险、内控的制度文件由各部门分别制定,存在内容冲突、标准不一的问题。例如,合规制度要求“某类合同需经行业监管部门备案”,但内控流程未明确备案环节的责任主体,导致制度落地“最后一公里” 断裂。流程设计上“重形式、轻实效”,一体化流程多停留在“串联审批” 层面(如合同审批先过法务,再过合规,最后过风控),而非“并行协同”。
四位一体将对制度进行优化调整,流程上进行协同优化,避免多头审批、碎片化审批的情况,并跟随内外部环境变化如法律法规修订、监管政策调整、业务模式创新,动态更新制度和流程,避免“老制度管新业务”(如数字经济业务中的数据合规要求,未及时嵌入原有内控流程)的情形。
(二)组织协同
传统模式下,法律、合规、风险、内控往往分属不同部门,存在职责交叉、信息孤岛等问题。四位一体需要根据公司情况整合专业团队,集中处理跨领域问题(如重大项目合规性审查同时涉及法律风险和内控流程),减少人力、时间成本的浪费。
在实践中,建立以党委为核心的一体化管理架构,设立统筹法律、合规、风险、内控管理职能的一体化管理部门,协调法律、合规、风险、内控各部门工作,打破部门壁垒,减少职责交叉和空白领域,形成管理合力。
法律部门负责提供法律专业支持,参与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如在企业的重大投资项目决策中,从法律角度评估项目合法性与可行性;合规部门推动合规制度建设与落地,开展合规检查与培训,定期对各部门合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估;风险部门全面识别、评估与监控企业风险,建立风险数据库,定期发布风险报告;内控部门设计与优化内部控制流程,监督内控措施执行,对内部控制缺陷进行整改跟踪。
同时,建立一体化管理部门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统筹协调重大风险事项决策与资源调配,确保企业管理决策符合国家战略与法律法规要求。
(三)流程协同
四位一体的建设覆盖全流程风险,将法律风险(如合同纠纷、侵权)、合规风险(如违反监管规定)、运营风险(如流程漏洞)、战略风险(如政策变动影响)纳入统一框架,实现从“单点防控”到“全链条防控”的转变。从工作开展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进行全面的保驾护航,覆盖项目的生命全周期。
通过建立统一的风险评估标准和预警机制,结合法律合规要求与内控流程,更早发现潜在风险,并制定综合性应对方案。
1.项目立项
企业在开展项目立项时,需同步进行法律审查、合规评估、风险评估与内控设计。以建设项目为例,法律部门审查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合规部门评估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内部投资管理制度、预算管理要求等,保障项目符合政策导向;风险部门识别项目可能面临的政策风险、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等,如评估项目建设期间货币政策调整对融资成本的影响;内控部门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设计项目预算控制、工程招标、质量监管等内部控制措施,确保项目从立项阶段就与国家战略方向一致,合法合规、风险可控。
2.项目开展
在业务进展阶段,利用信息化系统实现法律合规校验、风险预警与内控节点自动触发。以物资采购为例,通过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自动比对采购合同条款与法律合规要求,对违规条款进行拦截;当项目进度、成本等数据达到预设风险阈值时,系统实时发出预警,提醒相关人员采取措施;通过分级审批流程,确保重大业务决策经过严格审核,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与项目顺利推进。
3.项目结项
在业务事后阶段,开展法律及合规检查,验证业务活动是否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进行风险复盘,分析是否发生预期外风险事件及其原因;开展内控评价,评估内部控制措施有效性与适用性,针对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形成闭环管理,不断优化企业管理体系,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实施。
四位一体的建设需要将法律、合规、风险、内控在一个流程中做到全面兼备,支撑战略落地,提升决策科学性,从而增强企业发展效能。
(四)信息协同
目前,国有企业存在数据孤岛严重,信息共享不畅的情况。多数企业仍依赖人工填报、Excel 统计,缺乏智能化工具,无法实时监测业务系统中的违规行为,同时由于数据不连贯、模型不完善,无法实现对法律风险(如诉讼败诉概率)、合规风险(如违规处罚金额)、运营风险(如流程漏洞导致的损失)进行量化评估。
利用数字化技术,实现法律案件、合规检查、风险指标、内控缺陷等数据的集成,打通数据格式、接口,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复用”。构建一体化的合规风控数字化管理平台,整合法律数据库、合规检查清单、风险评估模型、内控流程模块等功能,能够有效推动法律、合规、风险、内控一体化建设,实现数据集中管理与共享。
实现合同智能审查、风险智能预警等功能,提高管理效率与准确性,推动企业向智慧管理转型。法律数据库为国有企业提供及时准确的法律政策依据;合规检查清单为业务人员自查与合规部门监督提供依据;风险评估模型对国有企业风险进行动态监测与智能评估;内控流程模块将内部控制措施固化到系统中,实现流程自动化执行与监控。
(五)文化协同
培育“四位一体”的管理文化,将合规意识与风险意识融入企业文化建设。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明确“法律是底线、合规是要求、风险需共担、内控靠全员”的理念,消除“合规只是合规部门的事”的误区,使全体员工深刻认识到合规管理与风险防控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同时,结合企业特点,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协同成效进行激励,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培训,提升全员合规风险管理能力,培育具有国企担当的合规文化,营造良好的合规风险管理氛围。
五、总结
“法律、合规、风险、内控一体化管理”是国企提升治理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支撑。四位一体能够通过整合法律意见、合规评估、风险分析及内控执行情况,为管理层提供全面、客观的决策支持,避免因信息片面导致的决策失误,将风险防控与企业战略规划相结合,在重大投资、并购重组等决策中,同步评估法律合规风险、内控可行性及潜在影响,确保战略实施符合企业长期利益。
四位一体管理模式的核心优势在于系统性、协同性和前瞻性,它不仅能帮助国有企业有效应对复杂的内外部环境(如监管趋严、市场竞争加剧),更能通过优化管理流程、强化风险防控,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最终服务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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