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经营发展中,除资金+渠道外,核心班底的“人合性”至关重要。然而,打天下容易守天下难,当企业度过初创期步入稳定盈利阶段后,摇钱树下的老兄弟们难免陷入“同心合力”——“同床异梦”——“同室操戈”的剧本之中。当股东间因防范对方多吃多占陷入治理僵局、制衡内耗时,如何切实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律师团队介入的时机和角色定位,与争议各方沟通协商的方式和尺度,诉讼与非诉手段的切换,刚柔并进的火候拿捏,都极为考验律师团队解决复杂商事争议的综合能力。本文以承办的一起专项案件为例,讲述从股东委托反舞弊调查起步,最终促成我方股东实现股权回购、利益相对最大化离场的过程与心得,以期与同仁回顾、分享、探讨。
一、 基本案情
1、案件人物关系及股权比例(均为化名)
2、核心矛盾
公司成立十多年来,重大经营事务主要由控股股东李勇决定,其利用职务便利实施了多项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包括:(1)个人资金过桥给公司收取高额利息;(2)虚报办公室装修费用多报销套现;(3)以成本价向配偶何丽娟实控的公司销售产品,再加价卖给目标项目工地;(4)篡改公司账目隐瞒实际利润等。在生产和技术体系都搭建完毕,车间运营系统成熟稳定后,李勇觉得不再需要王立德(委托方)负责生产事务,企图将我方踢出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自己“名正言顺”地当老大。而王立德则希望通过反舞弊调查,打开僵局保障自身权益。
3、冲突升级
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公司销售、人力、财务等核心部门均由李勇派系掌控,王立德的法人身份早已被架空。两方家族势力也水火不容,在厂内多次冷战对峙、谩骂诋毁甚至爆发肢体冲突,公司濒临“慢性死亡”风险,急需通过法律手段破局。
二、办案过程
1、策略制定:理性评估下的“以打促谈”
委托人初始诉求:与委托方洽谈之初,王立德的舅哥高老师强烈要求律师通过反舞弊调查把李勇“送进去”,从举报李勇偷税漏税或职务侵占的角度实施刑事控告,迫使其以较高的价格收购王立德股权或自行退出公司经营管理。
律师分析:本案可以开展反舞弊调查措施,但税务举报缺乏客观依据,“情绪化维权”不可取;职务侵占的刑事控告固然“威慑力强、见效快”,但对证据材料和证明标准有着比民事诉讼更高的要求,经济类犯罪控告成功率也相对较低。律师团队无意通过提供“亢奋的”情绪价值来煽动当事人形成委托,在法律技术和执业经验判断下给出中肯又更具可行性的建议,才更符合律师的基本执业操守。
最终方案:经向委托人阐释和磋商,决定先行启动“股东知情权诉讼”,胜诉后通过查账找寻相应证据和线索,期间辅以发送律师函、商请盈余分配、要求占有返还等非诉手段向对方持续施压,通过反舞弊调查切入,一并推动谈判事宜和寻找对方破绽,以打促谈,坚持法律手段维权为根本,但不放弃沟通和谈的渠道。
2、股东知情权诉讼:为反舞弊调查确立依据
前置程序:以王立德为申请人向公司提出查账申请,载明查账的理由、范围及期限。
诉讼启动:15日内对方拒绝(只要未按请求范围提供相关资料视为拒绝),则以王立德为原告,公司为被告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诉讼请求紧扣《公司法》第57条,在事实和理由部分列明李勇使用私卡的关键事实,为后续行动铺垫,并提前震慑。
诉讼策略:立案后以申请调查令调取李勇私卡流水为由,积极争取与法官宝贵的庭前沟通,了解法官审查本案的初步想法和侧重点;
庭审中,展示充分、翔实的证据并将省内指导案例汇编成册,给法官裁判形成有效指引。最终本案当庭达成民事调解书,庭上审判长几乎明示,若被告方不调解,将判决支持我方诉请。
3、非诉手段施压:多维度牵制袭扰
在知情权立案前和开庭后的期间段,律师团队又利用发现的问题与疑点,持续向对方发难:
其一,召开临时股东会施压。发出《德明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的通知》,通过现场送达、快递邮寄、微信送达等方式告知对方,15日后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股东会,对我方提出的对公司账目盈余600万元拟分配方案进行表决——此举用意更多是为了应对若知情权诉讼结果不理想、诉讼周期过长或最终查账受阻情况下,启动盈余分配之诉的“双保险”,持续主攻李勇整场对决的命门所在——私卡流水,既然要分配利润,就要举证和知悉公司整体的支出和流水情况,相较而言,比知情权诉讼中开具调查令调取银行流水有着更牢靠的法理基础和更必然的司法审查需要;
其二,律师函追责。据公司数年前的一份股东会决议记载,在签署某笔货款顶账协议后,公司决议将抵顶所得的某小区两地下车位登记在李勇名下。随后律师致电该小区物业公司求证两车位的权属和使用情况,得知两车位还在原债务人公司名下,并未过户给李勇,两车位一直闲置,未进行使用或出租,且已欠付两年多的管理费。基于此情形,律师向李勇发送律师函指出其怠于管理公司财产,可能引发损害赔偿责任,进一步动摇其心理优势。在此截取律师函开篇部分“贵方作为公司股东及高管、财务负责人,怠于履行对德明公司财产的管理义务,放任公司预期收益的流失,将对德明公司以及我委托人造成如下的损害……”。
4、进厂查账:对抗与谈判的博弈拉扯
在民事调解书载明的期限内,律师团队提前将强制执行申请材料准备妥当,若当天查账阻碍,就直接前往执行局办理强制执行立案。同时,将李勇可能“做手脚”的材料罗列清单,届时重点查询几个时间段的特定交易材料。
首次查账受阻:约定日,进厂查账可谓困难重重,李勇故意安排亲信员工监视,由公司会计人员操作财务电脑,查账效率极低,提供的数百本账簿材料存在缺失支付凭证、篡改金额等情形。一上午的查账后,律师和会计师团队均意识到继续查账意义不大,律师当机立断建议调整战略,利用午休期间将所发现的问题迅速整理成了书面文书《股东王立德知情权查账问题反馈及暂停查账工作通知》,并于下午查账开始前,告知对方查账中止,待对方准备好相应的凭证以及银行流水后再恢复查账,否则我方将直接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法院调取相应的银行流水和缺失的凭证材料。
谈判转机:数日后,李勇方主动约我方开会协商,本着不放弃通过和平谈判解决问题的战略方针,律师团队陪同委托方欣然赴约。会场内,两方人员相对而坐,场面肃杀又尴尬,全无和谈的氛围。见此情形,律师团队率先破冰,主动缓和剑拔弩张的气氛,道明企业目前状况,双方各自得失,继续对抗的弊端等,谦逊尊重、不卑不亢地表明希望对方以合理价格收购我方股权,同时表明查账工作待对方准备妥当后仍应继续,给对方戴上“身正不怕影子歪”的高帽,对方最后亦表示认可并同意我方继续查账。
律师团队一致认为,继续查账可以进一步打消王立德的顾虑,削减他的对抗情绪。且若真查到有价值的线索和实质性证据,也可作为谈判筹码,增加股权回购的价格,或为投诉控告做准备。同时,公司账目和资产情况不清,具体实质价值还需核对账目后才能做出最终的股权回购报价。
二次查账:再次进厂查账为期一周,律师和会计师将发现的问题共同整理成表格,向委托人汇报并一致表示,对方确实存在侵吞公司资产的嫌疑,我方可利用相关线索信息“敲山震虎”。但仅通过现有账目材料不足以达到刑事立案的程度,若贸然启动刑事控告,最后却无功而返、悻悻而归,恐将彻底关闭谈判交易大门,且会助长对方的嚣张气焰,刑事控告或同归于尽式税务举报是最后的底牌与手段。
根据现有证据材料,律师提出四种解决方案:保持谈判,利用现有证据材料和线索信息向对方施压,迫使对方回购我方股权;若对方不愿回购,我方保留收购对方股权,拉入新的合伙人或独自经营公司的可能性;若交易无法重启,争取双方达成一致,公司暂时恢复经营以解决目前困境;若以上手段均无效,启动盈余分配之诉、股东损害公司利益之诉,辅之对李勇涉嫌职务侵占的刑事控告,跟对方全面开战。
经双方律师对各自委托人的分析与疏导,两位股东愿意搁置争议与矛盾,重新回到谈判桌前,初步达成以对方回购我方股权为基础的交易方案。
5、股权竞买:从拉锯到双赢的反转
再次和谈前,双方律师充分磋商打磨交易方案,包括《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担保书》《补充协议》等一系列股转文件,除转让价款外,大部分条款均合意定稿。
首轮谈判:价格攻防的心理战
此次谈判中,李勇先发制人,称现在公司经营状态急转直下,不断压低收购价格,提出只愿意出价2000万元收购我方股权。我方据理力争,指出公司当前虽生产停滞、效益下滑,但仅持有的土地价值就高达2亿-3亿元,且工业园区地块稀缺,具备长期升值空间。从硬件实力来看,公司去年新更换的设备价值千万。虽然公司仍背负着大量银行贷款,但凭借在行业内十余年积累的声誉,只要恢复生产,重新挽回并维系老客户,实现盈利并非难事,德明公司原本就是一棵根深蒂固、枝繁叶茂、良性循环的摇钱树。
双方就股权价格高低反复拉扯博弈,经过长达十多个小时的拉锯战后,双方疲态尽显,王氏父子几乎准备同意李勇最后给出的2140万元收购价格,双方律师也开始在预先准备的股转相关协议上填写对应金额,但此时王氏父子借故离开后,返回时突然提议以2140万元价格,按照股权比例反向收购李勇的股权。李勇听后也是一惊,因为一整天的磋商、谈判都在围绕对方收购我方而展开,随后李勇提出价高者得的股权竞买方案,双方均表示同意。即以公司100%股权为标的,双方竞价购买,竞得者给予对方对应比例的股权收购款。随即双方律师从各自视角起草了两份股权转让协议,并共同设计了竞价方案和规则,竞买承诺书等一系列材料,为确保交易严肃性、防止双方反悔,双方各提交200万元竞买保证金交至程律师律所对公账户内,并约定次日下午4点开始竞买。
股权拍卖竞价:决战到深夜
次日下午4点,在各自律师的组织下,双方在不同会议室通过微信群竞价,起拍价为4000万元,每次加价幅度为50万元,20分钟为限制,超过时间将视为不再加价。经过长达5个小时的激烈竞价,李勇最终以5600万元的价格成功竞买公司全部股权,我方股权最终以2744 万元的价格被李勇收购,比之前对方给出的最高2140万元的回购价格足足多出604万元,且本次交易双方都没有反悔余地。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及配偶当即签署了一系列股转手续材料,竞买成功后,双方化干戈为玉帛,我方成功套现离场,对方也将公司控制权牢牢掌控。至此,绵延达9个月之久、在笔者团队介入前数次更换律师服务、已进行过十余次谈判的争斗终落下帷幕,双方各取所需可谓双赢。
三、案后总结
PART.01
总结:收案之初,委托方内部都充斥各类想法和争论,甚至有阻碍律师工作推进的种种难题;办案中后段期间,对方依然强势并抵触律师团队。所幸,身为执业三十载的老同志,运用多年的社会经验、对人性的深入了解、对紧张局势的控场能力,并与后辈中青年人的精细方案设计、策略应变、高工作强度下的敬业精神“完美融合”,交出了令委托方满意的办案结果,也令我对团队在今后处理复杂商事争议解决类案件充满了信心。
PART.02
总结:翻看美景照片时,永远无法达到亲眼所见时的震撼。身临其境去处理本案时,带来的压力和难度极大,个别时段律师团队都难免表露悲观情绪,能否赚取到律师费尾款都是次要的,我们真心想帮助委托人把股权卖上个好价格、和平化退出公司经营。然而,在处理本案的很多时段,交易大门是始终关闭的。在重启谈判、二次查账、最后竞买阶段,白叔发挥了他几十年的功力,多次挽大厦之将倾。在这场“法律技术与人性博弈”的双重挑战中,律师团队所展现出的协作执行力和攻坚性,使本案达到了较好的案件完成度。很多败诉、执行不能案件永远是我的执业心结,但在2024年底办结的这单业务,像一道光,舒缓了我的内心。
PART.03
总结:回顾整个案件的办案过程,对于律师个人的成长和影响是巨大的。反舞弊调查以及处理公司僵局是个细致且复杂的过程,细致在于,设计的方案以及每一步的步骤需要结合公司僵局的形成背景、各个股东、参与人的人物性格设计切入点以及方式方法;复杂在于,每个步骤回归到案件实操中,又会因各种各样的因素,产生不确定性,从而一步一步地微调,这些都非常考验律师对于公司内部治理以及公司法框架下的公司制度的灵活运用。同时,在处理公司僵局过程中,律师也是各个股东的“心灵捕手”,通过剖析利弊、沟通谈心的手段,化解股东之间的心理矛盾,促进解决公司僵局。本案印证了“兼顾法理和情怀”的办案哲学,律师既要业务手段专精,也要情感细腻,兼顾法律手段与沟通艺术,方可实现最终目的。
因反舞弊调查而起的股权回购办案实录 ——以一起商事争议案例为视角,探寻公司僵局破解之道
作者:白强 彭帝淦 柳柯楠来源: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

民营企业经营发展中,除资金+渠道外,核心班底的“人合性”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