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结合薇娅偷逃税被追缴并处罚款13.41亿元谈

来源:南琴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2021年12月20日,税务部门公布了对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偷逃税的处理结果。黄薇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被依法追缴税款6.49亿元、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6.

2021年12月20日,税务部门公布了对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偷逃税的处理结果。黄薇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被依法追缴税款6.49亿元、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6.92亿元,共计13.41亿元。继“雪梨”之后,直播带货“一姐”薇娅也因偷逃税被罚,近年来各大明星偷逃税款被查处的新闻屡见不鲜,一些“头部网红”被法槌重击,也警示网络直播从业者,法律红线不能碰。作为普通公民在吃瓜的同时,也要了解税收相关法律知识,依法履行公民纳税的法定义务。
一、作为普通公民首先要了解,逃税罪究竟是指什么?
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或者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那何为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逃税数额较大的标准为人民币5万元。
二、逃税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逃税漏税显然属于违法行为,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呢?我国《刑法》第201条规定了逃税罪,原则上逃税数额较大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若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将不适用前文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所以并非存在逃税行为就一定会被追究受到刑事处罚。五年内未因逃税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只要补缴应纳税款和滞纳金,就不会以逃税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逃税虽然不必然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对于企业来说逃税的需要承受诸多的影响:
1.逃税、漏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直接负责人员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的风险。
2.逃税企业除开补征税款和滞纳金还可能承担欠缴税款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3.社会对企业产生负面评价,影响企业在大众心中的商业信誉。
具体到本案,因为薇娅此前并未因逃税受到刑事或者行政处罚,所以如果其能够按时补缴应纳税款,缴滞纳金,接受行政处罚,则本次就不需承担刑事责任。依照上述规定,对比与1997年《刑法》修正案对于逃税行为的设定,对于逃税行为设置了“初犯免刑责”,鉴于目前我国对于逃税罪规定,这样是否难以有效打击大额偷逃税的违法行为?笔者认为逃税罪之所以对刑罚这一块“放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能够避免逃税罪的打击面过宽,副作用过大,如果光靠定罪处罚的威慑力并不能够有效解决逃税问题,而是应该借鉴大多数国家的处理方式,即对于税收问题应该“查的严、罚款多、定罪少”,这也有利于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关于“初犯免刑责”的专家观点
张明楷:“初犯免责”条款属于消极的客观处罚条件(处罚阻却事由)
客观处罚条件,可以分为积极的客观处罚条件与消极的客观处罚条件。前者意味着,只有当行为具备该处罚条件时,才能处罚该行为。消极的客观处罚条件,实际上就是处罚阻却事由。这种处罚阻却事由,常常是在犯罪行为实施之后才出现的,可以回溯性地消除已经成立的可罚性的事由。根据刑法理论的通说,处罚阻却事由只是阻止刑罚权的发动,而不影响犯罪本身的成立。
从任何逃税案件,首先必须经过税务机关的处理,税务机关没有处理或者不处理的,司法机关不得直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这一角度来说,刑法第201条第4款所规定的是积极的客观处罚条件。但是,如果从刑法第201条第4款的具体内容来考察,认为其属于处罚阻却事由更为合适。因为该款规定的内容,不是为了说明具备什么条件才追究刑事责任,而是旨在表明具备什么条件就不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10年5月7日)第57条规定,纳税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再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的,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换言之,纳税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前不能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是客观处罚条件。因为逃税行为已然具有违法性,但是其违法程度还有限,只有在立案前仍然没有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的,违法性才逐步升高到客观可罚的程度。
三、提高全民纳税意识,依法纳税
依法纳税是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很多高收入群体对合理避税和逃税行为界定混淆不清楚,这是实践中的难点,既要了解税收政策,又要知晓法律划定的行为红线。
那么普通公民个人如何依法纳税?
1.在固定公司上班的工作人员无需自行申报进行纳税,一旦收入达到个税起征点,公司会进行代扣代缴。
2. 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且未在固定公司上班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纳税登记表办理纳税申报。
许多纳税群体将关注点放在了如何少缴税上,却对逃税的法律责任认识不够,相关税收及监管部门应该通过全民普法以及多通报典型案例来提高全民的纳税意识。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任何偷税漏税者都难逃法律严惩,享受了时代红利的网红们也不例外。头部网红是超高收入人群和先富代表,更应坚守法律底线、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成为依法纳税的表率,为推进社会公平做出贡献。
法条速递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刑法》第二百零三条【逃避追缴欠税罪】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参考资料
张明楷:《逃税罪的处罚阻却事由》,载《法律适用》2011年第8期
周光权:《论内在的客观处罚条件》,载《法学研究》2011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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