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即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严重违纪时享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者违纪也即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而只有在劳动者严重违纪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文根据实践中因此理由解约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具体往下看。
劳动者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会涉及诸多问题:如公司是否有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的订立是否合法合规?规章制度中是否有对违纪事实作出了明确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否合法?下文将对这些涉及的问题一一做具体分析。
一、公司是否有内容合法的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都应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的内容,不仅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还应该公平合理、符合社会道德,否则将被视为内容不合法。因此,公司不仅应制订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的内容也必须合法、明确,具备可操作性。
此外,规章制度的订立应当遵循民主原则。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后公示,同时单位也应当注意保存民主协商的证据,例如,会议纪要、与会人员签到表等。
由上可见,内容合法,又经过民主程序制定、且向员工公示的规章制度才可以作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二、是否有对违纪事实作出了明确规定?
单位要想合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证明劳动者符合“严重违纪”而非“违纪”这一法定情形。实例中,很多企业以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对于严重违纪的事实却总有疏漏,为了避免用人单位承担法律风险,建议用人单位在订立规章制度时全面考量,订立严密的逻辑体系。
比如应在规章制度中罗列具体的员工违纪行为,并列明哪些行为分别属于一般违纪、较严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并规定几次一般违纪属于较严重违纪,几次较严重违纪属于严重违纪。同时针对劳动者违纪的规定在符合“明确合理”、“定性定量”的原则基础上,能细化的则细化,如规定违纪情形时不应存在“情节严重的”、“多次”等模糊规定;规定处罚措施时也应予以明确。
三、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否合法?
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纪解除劳动合同,事关劳动者切身利益,必须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与理由通知工会,征求工会的意见;在工会提出意见后,用人单位要研究工会的意见,作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决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在上述程序中,用人单位应特别注意通知工会和向员工发出解除通知两个环节。通知工会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必经程序,如果缺少该程序极易形被法院认为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属于违法解除。而发出解除通知时,用人单位应注意劳动合同通知书上应明确宣告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使得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理有据,通知书上最好具体罗列员工的违纪事实和解除合同理由。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在运用“劳动者严重违纪”条款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者严重违纪的事实和证据收集以及程序上的合法合理,防止因疏漏产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以避免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损失。
员工严重违纪了,企业如何行使单方解除权?
作者:极客法律来源:极客法律

编者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