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期间,一些商标注册申请人及代理机构,有悖公序良俗和执业准则,将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作为商标使用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词汇提交了商标注册的申请,如“火神山”、“雷神山”、“李文亮”等。该种恶意注册行为对市场经济秩序、商标注册管理秩序及行业声誉,乃至当前的疫情防控工作造成的不良影响,引发了社会各界极大关注。
为依法规制疫情防控期间的商标注册申请行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基于《商标法》、《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对“商标恶意注册”的规定,于2020年4月8日制发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规制商标恶意申请行为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函》,对相关工作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规制商标恶意申请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予以明确。应我公司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了函件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规制商标恶意申请行为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函.pdf
国家知识产权局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商标恶意申请行为的法律适用
作者:万慧达知识产权来源:万慧达知识产权

抗疫期间,一些商标注册申请人及代理机构,有悖公序良俗和执业准则,将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作为商标使用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词汇提交了商标注册的申请,如“火神山”、“雷神山”、“李文亮”等。